高林村
高林村 高林村介绍 高林村地址 高林村荣誉称号 高林村村规民约
平遥县岳壁乡高林村位于平遥古城南2公里处,西连南王水库,北有祁临高速,汾屯公路穿村而过,有典型的城郊区位优势。全村人口1685人,耕地1400亩,人均耕地0.82亩。村民小组4个,共产党员39名。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89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85元。近年来,在县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高林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以县委、政府提出的农村环境“创三优”活动为契机,致力解决三农问题,全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近年来,荣获“省级生态文明村”,“晋中市文明村”,“晋中市卫生村”,平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村”,“科学发展观先进单位”,并连续多年为平遥县“文明村” 、“卫生村”、“零案村”和“优胜村”,村党支部被评为平遥县先进支部。平遥县岳壁乡高林村位于平遥古城南2公里处连续多年评为“文明村” 、“卫生村”<...
详情平遥县岳壁乡高林村位于平遥古城南2公里处,西连南王水库,北有祁临高速,汾屯公路穿村而过,有典型的城郊区位优势。全村人口1685人,耕地1400亩,人均耕地0.82亩。村民小组4个,共产党员39名。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89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85元。
近年来,在县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高林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以县委、政府提出的农村环境“创三优”活动为契机,致力解决三农问题,全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近年来,荣获“省级生态文明村”,“晋中市文明村”,“晋中市卫生村”,平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村”,“科学发展观先进单位”,并连续多年为平遥县“文明村” 、“卫生村”、“零案村”和“优胜村”,村党支部被评为平遥县先进支部。
平遥县岳壁乡高林村位于平遥古城南2公里处
连续多年评为“文明村” 、“卫生村”
为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二十字方针,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经两议会研究通过特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两议会议事制度
1.两议会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2.凡是集体的大型活动,重要事项以及重大开支等,都要经过两议会讨论,并经两议会通过方可实施,任何人不得违背两议会规定。
两委干部包组制度
1.村内各项工作实行谁分管谁负责。
2.村民以小组为单位,支、村两委要实行包组到户制度。
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1.要求家家户户门前实行三保:保卫生清洁;保树木花草管护;保乱堆乱放不出院,脏水脏物不乱倒,废弃杂物不乱扔。每周以户清理卫生两次,脏水统一倒在村外指定地点。
2.任何大街小巷,一律不准堆放生活、生产、建筑、柴草、燃料、粪堆等杂物。
3.任何人不准在主要街道随意乱占。一经出现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乱占户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修建户不能借修建理由,将建筑材料占道堆积,停工后,将剩下材料及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否则,延迟一天罚款30元。
4.对全村所属墙壁电杆等,不能乱贴、乱写、乱画,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30—50元。
5.对在街道两旁乱设摊点的商贩,收取卫生保洁费,每次1—10元。
6.凡在高林村境内的大街小巷,任何人不准乱扔食品包装、废弃杂物,一经发现罚款1—10元。
7.凡在高林居住的村民及居民,每人每月交环境卫生保洁费1元。
8.凡属高林村民及居民,必须在指定地点倒脏水,如不执行,发现一人次罚款1—5元。
9.凡在街道两旁偷倒垃圾,堆入粪堆的,一经查获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责令本人清除垃圾及粪堆。
土地规范管理制度
1.村民应对责任承包的农田严格加以保护,并提高地力,积极耕种,严格禁止撂荒耕地,如有一块荒地、草地,其它的种植不给办理粮食补助款。
2.承包地不得乱修乱盖。
3.土地使用证以外的承包地,由村委会统一管理。
4.承包地如有国家、集体占用,必须配合,协商处理,不得无理阻挡。
5.不管什么土地,地基要修建,必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主要领导及修建领导组协商,同意,统一规划才能修建。
6.对新、旧地基,在修建时,必须由村委会统一放线,以及制定高低尺寸。如在修建过程中,不按规定修,由村委强行拆掉。
7.拆旧换新的村民,必须申报村委会,并由治保会调委会办理有关手续,才能修建。
村务规范管理制度
(一)组织制度
1.每年要召开必要的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的法律和法规。
2.发展党员时,必须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经过组织的考察,并经过党员大会的批准方可纳新和转正。
(二)清欠清物制度
1.凡是本村村民拖欠集体款项(土地欠款、历年欠款、计生欠款)和借集体公物的,须村民委员会出据证明,输各项手续盖章时,必须先清理拖欠和归还公物,对拒不交欠款和不归还公物的,村委会一律不予提供服务。
2.拒不清理拖欠的村民及其家属,村委会不予办理特困、低保,不准享受上级民政部门和村委会的一切优待及救助。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依法办事。
2.按照乡农经办规定的日期报帐,做好帐务登记凭证、帐簿,在年终整理归档。
3.村集体发生的每笔业务,按乡农经办规定由支书村长双笔审批,并加盖支部村委印章,再由理财组逐笔审核,合理的支出予以加盖理财专用章方可报账。
4.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有权对财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每项支出实行监督。
5.严格执行农监部对村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每年5月1日、7月30日、10月30日,为财务公布日,公布全年的各项收支情况,一切收支都让村民明白,并由村民监督管理。
6.规范合理管理,每年12月由财务理财人员配合收取承包费。
7.干部工资按小组长500元,支村两委800元的基本工资,实行务工计工的办法,每个工值不得超过50元。
8.凡一切须购物品,报书记、村长批准,应由专人购买。
计划生育长效制度
1、根据《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凡属在高林村居住的村民及居民,必须认真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带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2、凡属一胎的育龄妇女必须上环,二胎以上对象,夫妇双方必须有一方实行结扎手术或女堵,并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主动一次性交清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
3、凡属计划生育对象,未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未采取结扎或未交清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对象主动找村支部和村委会领导共同制定结扎期限或交款计划,对拒不履行计划生育政策义务的,支部村委对计生对象停止入党、低保、入团、定补、贷款、批房、入学、升学、参保、特困、社会救济等需乡村两级盖章,证明的服务,直至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为止。
4、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办理二胎准生证的,必须清欠。
社会保障落实制度
1.以民政部门文件为标准。
2.涉及特困、低保等由村民小组长提议,经支部、村委会议研究,再进行两议会通过。
3.张榜公布,由群众公开监督。
4.及时发放所有款项或物资。
水电运营管理制度
1、本村电工对村委会有一定的义务。如有事情应随叫随到,有事及时处理。
2、电工要经常检查变压器、线路,如有事故,及时处理。
3、对吃水井承包者或管理员,村委及村民要经常监督,如有送水不足,或水道出水及时反映,及时处理,确保吃水。
4、农田机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重新承包。如没有,要健全合同,确保村民农田用水。
5、对机井水费价格,村委会统一规定,承包者不得向群众随意要取。
6、村民要爱护地内水道,严格保护,如有意破坏者,要严格处理。
7、如农田水道有坏,承包机井者应协同村民组长及村民及时修理,确保正常浇地。
尊师重教,尊老爱幼奖励制度
1、每年“六一”和教师节,要做好对学校、学生和老师的慰问工作,并要制定一定的奖励制度。
2、对每年考入高等学院的学生要实行奖励扶助政策。
3、每年年底要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慰问。
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1、治保会调委会系在支部村委领导下进行工作,治保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无条件服从支部村委的领导和指挥,经常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素质和责任感,始终和支部村委保持一致,完成支部村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2、保卫人员要自觉配合好支部村委的各项工作,对妨害支部村委领导工作的,无理干扰威胁领导工作的一切违法行为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强力制止,如有闻风不动者调离治保会。
3、治保人员要团结一致,互相配合严守秘密,坚持机智灵活敢说敢干,清正的工作作风,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好支部村委的尊严和村内的秩序,保证人畜的安全。
4、如支部和村委下达任务或治保会需执行紧急任务召开会议时在下达通知1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
5、治保人员对本片的街道卫生要严格管理,使街道畅通无阻,自觉行使好自己的职责和权利,保证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不受损失,确保我村的文明村形象。
6、治保人员要自觉执行治保会制度和外出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和影响公务。否则两次违纪者按自行退出治保会执行。
7、保卫人员对本片的民事纠纷,要主动自行解决,坚持做到公事公办,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确保本片的治安稳定,如发现案情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8、治保人员在年底要向支部村委做一次自身全年总结汇报支部村委审定。
9、以上制度从即日起执行。全体治保人员要自觉执行,为维护我村的治安稳定和文明村的良好形象,维护支部村委的尊严,确保我村的治安稳定,村风村容得良好形象,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用实践行动完成支部村委和全村人民赋予自己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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