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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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家庄乡梧桐村位于 平遥县城西北20公里处,全村两委班子健全,有人口1700多人,村民主要以种植、养殖业为主,近年来,全村大力发展设施 蔬菜、规模 养殖,村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为了提高全体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形成安定团结的局面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村规民约。一、家庭美德。要弘扬美德,建立维护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邻里之间团结有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共同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不寻衅滋事,不侮辱、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二、计划生育。村民要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合法生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新婚文化,认真落实关爱女孩和奖励优惠的各项政策,创建计划生育“三无村”...
详情杜家庄乡梧桐村位于 平遥县城西北20公里处,全村两委班子健全,有人口1700多人,村民主要以种植、养殖业为主,近年来,全村大力发展设施 蔬菜、规模 养殖,村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为了提高全体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形成安定团结的局面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家庭美德。要弘扬美德,建立维护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邻里之间团结有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共同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不寻衅滋事,不侮辱、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
二、计划生育。村民要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合法生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新婚文化,认真落实关爱女孩和奖励优惠的各项政策,创建计划生育“三无村”。
三、宅基地管理。村民必须按照《土地法》的有关政策和村镇规划,服从集体的统一管理,建房时要缴纳每间1000元押金。不得私自乱占乱建,违者停工、罚款;未经土地部门批准者,强行拆除违法建筑,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林业管理。村民要自觉保护集体树木,不准乱砍、乱伐,集体实行统一管理,如有违规者,按保卫制度进行处罚。
五、尊师重教。社会要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一流的学习环境,学校要照章收费,村民对乱收费现象要向组织反映,家长不得借故到校滋事,干扰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六、爱国卫生。积极开展“创三优”工作,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做到门前和院落干净、整洁,每日将所有垃圾倒往指定地点,确保街道清洁卫生,保持绿化、美化、优化的良好环境,继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争做文明家庭。
七、严禁赌博。村民要自学维护“无赌村”的文明称号,严禁利用各种工具和形式进行赌博,违者根据《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八、勤俭节约。村民在婚、丧、嫁、娶、过生日时,要严格执行“红白理事会”的管理制度,不得搞铺张浪费、搞特殊,提倡借阅者荣、浪费者耻。
九、尊老爱幼。村民要弘扬尊老爱幼的良好美德,赡养老人、教育孩子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倡导家庭和睦,邻里友好,争做五好家庭。
十、调解工作。“调委会”要经常组织村民学法、用法,搞好普法教育,加强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个村民增强法律意识,做到民事纠纷不出村,刑事案件不发生。
十一、树立集体观念。村民要维护集体形象,增强集体观念。要在党支部、村委会的组织和引导下,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化布局,发展规模种植,进行科学管理,做到既增产又增收。要坚信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坚持村民自治的方针,走依法治村、依德治村、以人为本、共同发展的路子实行村民自治,发扬民主、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十二、希望全体村民遵照本村规民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按保卫制度严肃处理。
为了加快小康建设步伐,保持省级文明村的光荣称号,把我村的环境卫生搞好,经治保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一、土地管理
1、凡属农田内拉土,必须经村主管人员批准,交付押金后,由保卫人员见收据后,监督执行。
2、凡属私自在道路、渠道上啦土等破坏行为,视情节轻重处以30—100元罚款。
二、树木管理
1、集体树木由支部、村委统一安排专人管理,村民不得有意砍伐。
2、凡破坏树木者,破坏幼树者每株处以30—50元罚款;牲口啃坏树每株处以20—50元罚款;凡烧死及偷伐树者,按根部周长每公分罚款5—20元计款处罚。
三、庄家及青苗管理
1、人为的损坏青苗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2、偷西瓜、梨果等,每斤处以3—5元罚款。
3、凡牲口猪、羊啃吃青苗,每头或每只处以5—50元罚款。
4、凡偷庄稼类,每穗每斤罚款1—5元。
5、丢失庄稼50穗以上、瓜果50斤以上者由保卫人员按产量赔偿。
四、赌博
不论采取何种赌具进行赌博者,每人罚款100—300元,窝主处罚300—500元,情节恶劣者交派出所处理。
五、综合治理
1、治保对村内外公共设施和村民财产负有保卫安全责任和义务(电力、桥闸、渠道等)
2、村民各家房前后、左右的排水沟,下游保证上游的排水畅通,如乱挖、乱垫、随意拆除现有排水沟者,限期恢复完善后,每间处以30—50元罚款。
3、关于各家房屋前后、左右的卫生由户主负责清理,房前屋后街道两旁,不准堆放柴、草、粪、树枝等杂物(如本院放不下,可堆放在村外),特别是往道路上倒雪、水者,引起他人事故,责任自负,违者罚款50—200元。
4、村民生活及建筑垃圾必须倒到指定地方,乱倒者每车处以50—100元罚款。
5、村民不准在村内公路上碾压庄稼及其他杂物,及排水沟内乱倒垃圾杂物违者处以20—50元罚款。
6、望村民积极配合治保会所定制度,共同建设精神物质文明、和谐相处的新农村。
王木兰,女,1945年生,原籍辛村(今梧桐村)人。著名画家。自幼喜爱丹青,1962年毕业于山西艺术学院美术专科,同年分配到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工作。
1978年创作的《洛神图》,将洛神那容颜如玉、美艳绝伦、凌波而立、欲动复静的神态描绘得栩栩如生,摄人心魄。1988年创作的梅兰竹菊四条屏,以高洁的梅兰竹菊为衬托,使画面上的仕女人物更富轻松、高雅、劲拔、潇洒的风度,在全国第七届美展中获奖。重点创作于90年代初的《母子情》系列画,以古画面展示今人情怀,精彩动人,充满深情,是其追慕人间真、善、美的佳作。
王木兰的作品多次参加全国美术展览,5次获得文化部和中国美术家协会褒奖。有的作品还多次作为国礼送往欧美、日本及东南亚各国。1992年,参加山西省首届美术作品赴新加坡展览,4幅作品被新加坡国家展馆收藏。1993年赴美国举办个人画展,受到国外同仁好评。1994年,赴日本进行文化交流。后还到台湾举办个人画展。其事迹被收入《中国名人辞典》、《中国文艺家传集》、《中国当代艺术家》、《山西妇女精英》等多种名人传记。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为其荣记一等功,山西省政府授予"优秀文艺工作者"称号,并享受国家专家特殊津贴。现为山西省群众艺术馆研究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山西省美术家协会理事、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国际文化交流协会和山西黄河文化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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