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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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别名梅河,是 吉林省中部和东部核心区的节点城市、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 通化市北部、 长白山西麓、 辉发河上游,地处 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东以一统河下游 新合镇双胜村与 辉南县毗邻;南与东南以 分水岭、 新开岭、盘道岭、鸡冠 砬子山与 柳河县分界;西南 白银河彼岸、 杨树河上源及西部的 山城镇桦树村与辽宁省 清原县交界;西与西北和 东丰县接壤;北与东北以 亮子河与 磐石市为邻。总面积2174.6平方公里。梅河口市是 吉林省东南部交通要冲和 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是吉林省东南部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煤炭生产集聚地。梅河口先后荣获全国 双拥模范城、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首批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全国十佳“美丽中国·最美城镇”、吉林 省 文明城市、吉林 省直管县试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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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介绍

梅河口市别名梅河,是 吉林省中部和东部核心区的节点城市、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 通化市北部、 长白山西麓、 辉发河上游,地处 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东以一统河下游 新合镇双胜村与 辉南县毗邻;南与东南以 分水岭、 新开岭、盘道岭、鸡冠 砬子山与 柳河县分界;西南 白银河彼岸、 杨树河上源及西部的 山城镇桦树村与辽宁省 清原县交界;西与西北和 东丰县接壤;北与东北以 亮子河与 磐石市为邻。总面积2174.6平方公里。

梅河口市是 吉林省东南部交通要冲和 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是吉林省东南部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煤炭生产集聚地。

梅河口先后荣获全国 双拥模范城、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首批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全国十佳“美丽中国·最美城镇”、吉林 省 文明城市、吉林 省直管县试点城市

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354.14亿元,经济综合发展水平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4年保持全省县市第1位。 2018年10月,梅河口市入选“综合实力百强县”、 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 2019年10月8日,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2019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2019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2019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

因境内梅河(满语:梅黑河)汇入 大柳河( 辉发河支流)的河口处而得名。

梅河口区域早在四、五千年前就有先人繁衍生息。境内先后发现10余处原始社会晚期居住址、7处石棚墓以及 梅河口 (3张) 40余处历代古遗址,均采集到大量遗物。商、西周、春秋为 肃慎部、战国为秽发部、秦为 辽东郡。

汉元封二年(前109年)秋,汉武帝平定了 卫氏朝鲜,在东北设置了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郡。自此至东汉、三国、西晋,梅河口均属 玄菟郡所辖。

总章元年(668年), 高句丽灭亡。唐在其故地上置安东都护府辖之,梅河口属 安东都护府。圣历元年(698年),归 渤海国长岭府辖处“长岭营州道”。

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即金收国元年,梅河口属咸平路(今开原)遥领。

蒙古太宗( 窝阔台)五年(1233年),梅河口属 咸平府南境。梅河口主要居民为女真人,属 辽阳行省开原路斡盘千户所(治所在今辉南县境内辉发城)。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灭元,将女真分为建州、海西、野人三大部,设置卫所管辖。梅河口属奴儿干都司海西女真渚冬河卫地。明末,海西女真形成哈达、叶赫、辉发、乌拉4个部落集团。梅河口属辉发(今辉南辉发城)、哈达(达卫城即海龙)两部。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努尔哈赤灭辉发部,梅河口归属 建州女真 努尔哈赤部。

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颁发上渝,设置鲜围场。梅河口为 封禁之地。光绪四年(1878年)始开禁。

光绪五年(1879年)设置围场总督衙门(治所海龙城),置总管1人,辖左右协领2人。光绪六年七月四日(1880年8月19日)设海龙抚民厅,隶属 奉天府,置抚民通判1人。通判衙门、围场总管衙门治所同在海龙城(今海龙镇)。海龙厅下设36社,辖120个村。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一日(1902年8月4日),海龙厅升为 海龙府,添设东平(今东丰县)、西丰县、西安县(今辽源市、东辽县)、划柳河县为海龙府管辖。隶属盛京(今沈阳)将军。宣统二年(1910年10月),旨准裁撤围场总督衙门。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沿用府治。民国二年(1913年)一月八日,海龙府改为海龙县,治所海龙镇,隶属于奉天省东边道。原海龙府所属东平、西丰、西安、柳河、辉南5县划出。全县划为海龙城东关、朝阳镇、六八石、山城子等4个警区,梅河口属六八石警区。

民国十二年(1923年),奉省令改为区村制,将全境130个村划为8个区。

民国十三年(1924年)九月十六日,将全县8个区改为4区20保。民国十六年(1927年),全县调整为10区120村。梅河口为五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夏,撤销区的建制,划44村。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略军占领东北,海龙为沦陷区,设日伪海龙县公署,隶属于奉天省。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一月十七日,全境划为10保,88甲。是年又改为8区,仍为43村。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三月一日起实行街村制,设朝阳镇等3个街和梅河口等37个村。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一月,梅河口村改为梅河口街,成为境内重要集镇之一。民国三十年(1941年)七月,梅河口划归四平省。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 朝阳镇及东凤舞村划归 辉南县。海龙县将其余村街合并为梅河口、山城镇、海龙3个街及23个村。

1945年11月1日正式成立海龙县民主政府,治所海龙镇,隶属于辽北省;实行区村制,全境划为10个区。1946年5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海龙县划归辽宁省,为直属县。5月24日,国民党顽固派军队占领海龙,成立国民党海龙县政府,隶属于国民党辽北省政府。海龙县民主政府实行战略转移,开展游击斗争。

1947年5月31日,东北民主联军(3纵8师)李红光支队收复海龙镇。6月1日,海龙县全境解放,海龙县民主政府重返海龙镇,属辽宁省第四行政专员公署。海龙县重建10个区。梅河中心区改称梅河口区。

1948年2月,中共辽宁省委决定撤销四地委,海龙县归省直属。7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海龙县划归 辽北省第三地委(驻西安,即今 辽源市)管辖。年内,海龙县把行政区划为10个区235个街村(其中9街226村)。

1949年4月2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辽北省,海龙县划归辽东省直属。5月18日,中共辽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海龙县划归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理。1954年8月15日, 辽东省撤销,海龙县划归吉林省,仍由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辖。

1955年5月8日,将县人民政府改称海龙县人民委员会。9月15日,原 东丰县和平乡和大阳乡境内驻军营地(即西工地和东工地)之行政区域划归海龙县管辖。

1968年7月,成立海龙县革命委员会,代行县人民委员会职能。

梅河口自然风景 (10张) 1980年9月25日~27日,召开海龙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县革委会改为县人民政府。

1985年2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龙县,设立梅河口市(地级)。以原海龙县行政区域划为海龙区、梅河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通化地区所属的柳河县、辉南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

1986年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仍辖原海龙县行政区域,由通化市代管。同时,海龙区、梅河区撤销,辉南县、柳河县划归通化市管辖。梅河口市归通化市代管。

2013年11月,梅河口正式成为吉林 省直管县试点城市,被赋予地级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2016年12月,梅河口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区划沿革

1949年8月,海龙县实行镇乡分开,增设花园区,梅河口区改为梅河口镇。梅河口镇、山城镇单设,共有2镇10区。

1956年3月19日,撤销区的建制,重新组建48个乡。山城、梅河口、海龙3个镇未变。10月,海龙县人民委员会治所由海龙镇迁往梅河口镇。

1958年3月上旬,将48个乡合并为25个乡。山城、梅河口、海龙3个镇仍未变。9月,全县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成立11个人民公社,所属197个管理区。

1961年4月,将11个人民公社调整为27个,同时改管理区为大队,所属大队290个,生产小队1509个。1964年3月,将城郊、环城、郊区3个人民公社分别改称花园、城南、黑山头人民公社。

1976年2月,由四八石、中和、花园等公社各划出一部分土地及人口,在梅河煤矿矿区组建红梅镇。全县为4个镇24个人民公社。

1983年9月,废除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成立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村民委员会。11月14日,福安乡更名为湾龙乡。

1984年6月5日,撤销花园乡,设立 花园朝鲜族乡。11月5日,撤销河洼乡,设立新合镇。至年末,全县有5个镇23个乡,315个村,25个街道,92个居民委员会。

1985年2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龙县设立地级梅河口市,以原海龙县行政区域划为海龙区、梅河区的行政区域,海龙区辖3镇20个乡, 梅河区辖4个街道1个镇4个乡。

1986年7月28日,正式撤销梅河口镇,设立4个街道办事处。11月4日,撤销小杨乡,设立 小杨满族朝鲜族乡。

1988年8月11日,省政府批准建立梅河口贸易区后,7个二级站下放梅河口市管理。

1992年8月14日,将中和、曙光、进化、一座营4个乡改为镇。10月6日,将水道、黑山头、牛心顶、大湾、野猪河、康大营6个乡改为镇。

1993年11月23日,将福民乡、李炉乡、曙光镇、黑山头镇、湾龙乡的部分村组划入城区,城区面积扩大到80平方公里。是年,撤销福民乡,设立福民街道办事处。

1994年12月31日,铁北、河南街道办事处分别更名为和平、 光明街道办事处。2000年6月15日,撤销城南乡、 花园朝鲜族乡,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 海龙镇、 山城镇。

2002年2月27日,省政府批准将梅河口贸易区更名为梅河口经济贸易开发区,列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4月,撤销 四八石乡,其行政区域并入 红梅镇。

2005年2月5日,撤销 野猪河镇、 双泉乡,其所辖区域均并入 牛心顶镇;撤销 义民乡,将其所辖区域划归 杏岭乡管辖。9月9日,撤销姜家街乡,将其辖区划归 小杨满族朝鲜族乡管理,享受民族乡待遇;撤销 大湾镇,其辖区划归山城镇管理。至2015年,梅河口市辖5个街道、13个镇、6个乡;1个 经济开发区。

梅河口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通化市北部、长白山西麓、辉发河上游,地处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东以一统河下游新合镇双胜村与辉南县毗邻;南与东南以分水岭、新开岭、盘道岭、鸡冠砬子山与柳河县分界;西南白银河彼岸、杨树河上源及西部的山城镇桦树村与辽宁省清原县交界;西与西北和东丰县接壤;北与东北以亮子河与磐石市为邻。地理座标:东经125°15´至126°03´,北纬42°08´至43°02´。

梅河口市全境南北长极至97公里,东西宽极至35公里。地处半山区,辉发河(大柳河)沿岸是3公里至5公里的冲积平原。该地区上部为第四系冲积层,下部为花岗岩。第四冲积层:人工填土层、亚粘土层、游泥质亚粘土层,局部地方有淤泥层、粗砂和砾石层等。

梅河口市地貌按其成因类型成因形态和形态单元划分4个成因类型和5个形态单元。侵蚀构造地貌分为中山、低山和丘陵。中山分布在梅河口市南部,与辉南县接壤部分,范围较小,山顶海拔多为800到1000米,相对高差较大;低山分布在西南部进化至姜家街一带,地形起伏大,一般海拔500到800米,最高峰鸡冠砬子山,海拔969.10米,相对高差300米,切割深度100至300米,山脊走向30至50度,山坡坡度15至25度,山间沟谷发育多呈树枝状,冲沟多为“U”字型,主要岩性由太古界变质岩,中生界碎屑岩和阜平期、混合花岗岩组成;丘陵分布在莲河、海龙以北,康大营、一座营、牛心顶以东地区,地形起伏较大,海拔 300至500米,相对高差200米,切割深度100至200米,丘顶为浑圆状,山坡平缓,一般坡度为15度左右,河谷发育,主要岩性为华力西期、燕山期花岗岩及中生界碎屑岩组成。

侵蚀火山地貌玄武岩台地分布在海龙水库以北一带,地势起伏不大,海拔400至600米,相对高差200米,台面平坦,坡度小于10度,切割深度20至30米,边缘常见深谷和陡崖,玄武岩呈岩被状覆盖于太古界阜平期混合岩、混合花岗岩和中生界碎屑岩之上。

剥蚀堆积地貌波状台地分布在山城镇至梅河口以东地带,沿河谷平原两侧分布,地形呈波状起伏,海拔340至390米,较为平坦,相对高差50米,前缘陡坎明显,坡度15度左右,陡沟发育呈条带状,岩性由第四系中更新统黄土状粉质黏土和沙砾组成。

堆积地貌二级阶地分布在海龙镇西南、李炉乡以西等地,呈条带状展布,地势较为平坦,微向河床倾斜,海拔310至360米,相对高差50米,岩性有第四系上更新统黄土状粉质黏土、沙砾、沙卵石组成。一级阶地漫滩沿辉发河、一统河、大沙河等河谷两侧呈条带分布,个别地段呈不对称分布。地势平坦开阔,微向河床倾斜,海拔300至360米,相对高差60米,岩性由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粉质黏土、沙、沙砾组成。

梅河口市境内河流纵横,蓄水工程多。主要有三大河流( 辉发河、大沙河、 一统河),全市共有大小河流50余条,均属辉发河水系。境内最大支流有大沙河、 一统河、莲河、白银河、 亮子河等,河长10公里以上河流25条,5公里以上的31条。

梅河口市总土地面积216400公顷。实有耕地10万公顷,占46.2%。其中,水田4万公顷、旱田6万公顷。全市土地分为3个综合区域。西南部分山地林参经营区属山区,土壤主要是灰棕壤、草甸土、白浆土等,种植业多为旱田;中部平原粮豆产区,土壤以水稻土、冲积土、白浆土为主,是粮豆主要产区,种植业以水稻、玉米为主;东北部低山丘陵农牧经济区,土壤以白浆土、草甸为主,土质贫瘠,种植业以玉米、大豆为主。

梅河口市矿产有29种,产地、矿点104处。其中,能源矿产煤、油母页岩2种,产地、矿点7处;金属矿产金、钼、铁、铜、镍等10种,产地、矿点54处;非金属矿产硅藻土、硅石、钾长石等15种,产地、矿点32处;水气矿产地下水、矿泉水2种,产地11处。已经开发利用的优势矿产8种,其中煤炭资源储量达2亿吨,列吉林省第一位,主要分布在山城镇、中和、红梅镇、曙光镇及新合镇等地。梅河煤矿是吉林省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2011年,全市开采量406.07万吨,总产值18.27亿元,实现利税2.2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15.9%。金矿生产企业2家,均坐落在水道镇,设计年生产能力5.6万吨。铁矿资源累计查明储量192.5万吨,剩余储量约137.3万吨。境内铁矿勘查项目2个,分别位于吉乐乡境内,已探明储量134.4万吨和小杨乡境内。油母页岩已探明厚度350米,含油量在8%~10%左右,地质储量20亿吨,厚度大、品位高,极具开采价值。

梅河口市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总量6.0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89亿立方米;地下水2.16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1.14亿立方米。境内河流纵横,蓄水工程多。主要有三大河流(辉发河、大沙河、一统河)、两大灌区(海龙水库灌区、碱水水库灌区)。蓄水总库容 5.35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1座(海龙水库),总库容31600万立方米;中型水库2座(碱水水库、新合水库),蓄水库容 4040万立方米;小I型水库25座,蓄水库容7127万立方米;小II型水库113座,蓄水总库容3162万立方米;塘坝4593座,蓄水总库容7524万立方米。拦河坝221座(其中万亩以上5座),电灌站686座,机电井1239眼,小井9210眼。辉发河、大沙河、一统河堤防长192公里,其中辉发河堤防梅河口段160公里。全市共有大小河流50余条,均属辉发河水系。多年平均降水量713毫米,平均径流量4.15亿立方米,从外县流入本市的客水径流量4.56亿立方米,地表水总径流量8.7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1.21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总量2.5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每年为全市工农业生产提供水量3.07亿立方米(农业用水2.33亿立方米、工业和生活用水0.74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27.4%。

林业用地面积8.07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37.1%。其中,国有1.43万公顷;集体6.64万公顷。有林地面积6.35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78.9%。其中,国有0.97万公顷;集体5.38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365.4万立方米。其中,国有87.13万立方米;集体278.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9.7%, 林木绿化率35%,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

野生动物资源:全市野生动物 243种,其中包括鸟类194种,爬行类14种,两栖类11种, 兽类24种;森林昆虫600余种。 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有52种,其中:鸟类重点保护的有34种,主要有 金雕、大鸨、 白鹭、 秃鹫、鸳鸯、 白额雁、鹰类、隼类、鹄类等;省级重点保护的161种,主要有苍鹭、野鸡、野鸭、林蛙等;兽类主要有梅花鹿、原麝、紫貂、水獭、雪兔、巨松鼠6种;其余为两栖类和爬行类。经济价值较高的有170种。全市驯养野生动物历史悠久,形成了一定规模。截至2011年末,全市有饲养梅花鹿和马鹿养殖场(户)125户,养殖梅花鹿、马鹿约3000头。

野生植物资源:全市野生植物资源种类繁多,已知野生植物种类经初步统计3100种。其中,地衣类190种;苔藓类280种;真菌类670余种;蕨类110种;裸子植物20余种;被子植物1850种。野生植物主要有: 水曲柳、 黄菠萝、 胡桃楸、 红松、长白落叶松、赤松、杉松、黄柏、桦、椴、蒙古枥、山杨、粗榆、钻天柳、人参、赤人参、细辛、贝母、龙胆草、天南星、地龙骨、黄芪、天麻、木通、五味子、刺五加、大叶杜鹃、小叶杜鹃、猴头菌、松茸、薇菜、蕨菜、红松籽、山梨、山楂、山葡萄、越桔等。 具有珍稀和特殊经济利用价值的植物种类:经济用材树种37种,药用植物680种,食用植物210种,蜜源植物200余种,观赏植物70余种,工业原料150种。

2011年,全市共有183565户,人口617262,城镇人口达到276904人,占总人口数的44.86%;乡村人口340358人,占总人口数的55.14%;全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83.93人。全市共有汉族、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 锡伯族、壮族、白族、侗族、土家族、 畲族、彝族、苗族、藏族、 鄂伦春族、 达斡尔族、 维吾尔族等17个民族,少数民族共71057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1.51%。

2013年,梅河口市总人口62万人,城区常住人口3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

中共梅河口市委书记: 王爱明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市长:崔彦磊

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玟

梅河口市政协主席: 刘怀玉

梅河口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序

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354.14亿元,增长4.6%;全口径财政收入34.63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1.05亿元。经济综合发展水平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4年保持全省县市第1位。2017年,在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城的基础上,以东北县域第1名、全国第22名的成绩,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1年,梅河口市水田4万公顷,年产水稻2.5亿公斤,养鱼水面4303公顷,主要生产鲤、鲫、草、鲶、鲢、 梅河口美景 (3张) 大银鱼、武昌鱼、胭脂鱼、黑鱼等34个品种,年产成鱼5806吨,比2010年增长3.47%;鱼种产量600吨,比2010年增长3.45%,水花3.8亿尾,与2010年持平,是吉林省重要水产品基地。2011年,全市完成清理林地还林1.65万公顷;造林和补植0.65万公顷。新植1486.67公顷;荒山荒地造林666.67公顷;迹地更新433.33公顷;四旁空闲地营造速生丰产林366.67公顷;建设“三河流域”护堤林带180公里;绿化美化高标准村屯51个,累计绿化美化高标准村屯179个;村级以上公路绿化214.7公里,累计完成1088公里;实施封山育林面积2万公顷。发展林下参、林下药、果仁等各类经济作物8666.67公顷,主要品种有红松子、榛子、山核桃、林下参、五味子等,其中:红松子138吨,榛子2280吨、山核桃547吨、苹果梨750吨、葡萄258吨、123果489吨、林蛙0.017吨、梅花鹿1490头、马鹿1510头、生态猪203头、林下参1.2吨、五味子10.8吨、山野菜1.12吨、黑木耳1200吨,总产值37.9亿元。11月,获得“吉林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2013年,梅河口市现代农业增产增效,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实现农业总产值49.3亿元、牧业总产值36.1亿元,均增长10%,粮食总产量达到15.4亿斤。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经济作物12万亩,新增棚膜蔬菜1067亩。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和精品畜牧业,新增畜禽规模饲养户202户,新增省级标准牧业小区25个,新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202个。

高邮工业主导产业为医药健康、食品加工、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

2013年,梅河口市开工建设项目360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3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亿元以上项目70个,10亿元以上项目7个。投资15亿元的四环制药药品生产基地一期、投资12亿元的阜康热电二期扩建、投资2亿元的吉林振澳脑苷肌肽注射液生产线、投资1.7亿元的吉林四长制药水针剂生产线、投资1.5亿元的吉林森工化工异地改扩建等项目竣工;新开工建设了总投资23.7亿元的通梅高速公路、投资1.5亿元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OLED)和投资1.2亿元的万通梅河药业生产线扩能改造等大项目。开发区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6个,完成投资60亿元,增长11.5%。与北京中关村合作成立了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建立了中梅产业发展基金,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236亿元,增长27%。2013年,梅河口市民营企业达到1870户,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3.4万户,从业人员达到19.5万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2亿元、增长26%,增加值151亿元、增长24%。工业经济提速增效明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30户,预计实现总产值451亿元、增长22%,销售收入438亿元、增长23%,利润28亿元、增长24%,税金27亿元、增长20%。进一步加大融资工作力度,通过"政银企保"合作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方式,帮助企业融资贷款47亿元。

2013年,梅河口市完成21平方公里工业新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33平方公里南山生态城总体规划及28平方公里现代物流港概念性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继续推进老城区改造,投资4.6亿元对26条支次道路和99个老旧居民小区,以及城区5条龙须沟进行了综合改造,老城区环境进一步改善。投资6000万元,实施银河大街东段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新区开发建设,松江南路、景阳路及梧桐路竣工通车。完成了投资3400万元的辉发河南滩地景观及人民大街水系建设工程,投资2000万元的景阳路、辉发路污水泵站建设工程。投资7800万元的长白山植物园建设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5%。投资2340万元,实施了绿化、亮化改造提升工程。新建续建总面积1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8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33万平方米,解决了5540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2013年,梅河口市投资3亿元完成12.4万亩基本农田整治工程,投资1.1亿元新建水泥路206公里,投资8500万元实施19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4条小流域治理、一统河灌区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累计投资2.6亿元,新建和改造村部137个,建成村部健身广场116个,改造农村危旧房6627户;新建农村围墙7.1万延长米,硬化边沟25万延长米;新建农村安全饮水点50处,解决了2.4万农村群众饮水问题;建设标准化卫生厕所1100座;栽植绿化树木364.3万株,绿化美化乡村公路450公里,完成省级高标准绿化美化村屯200个,完成人工造林3.2万亩。全年预计新增标兵村15个,总数达到22个;新增先进村93个,总数达到128个;其余村全部建成达标村。

2013年,梅河口市新增就业岗位1.2万个,调整开发公益岗位310个。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参保达到13.3万人;加大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在乡农民

参合率达到100%,报销补偿金额1.6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年人均分别达到2988元和1496元,累计发放低保金8663万元;低保户重大疾病全额救助范围从5种扩大到27种,全年救助1233人次,救助资金847万元。

2013年,梅河口市投资4079万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6所、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224个,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

2013年,梅河口市投资6000万元,新建湾龙中学等4所学校教学楼(食宿楼)和山城镇、海龙镇2所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校舍22所,实施4所学校标准化操场建设工程。

2013年,梅河口市承办、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23次,文艺演出、广场演出及送戏下乡107场,全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梅河口市召开。

2013年,梅河口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被评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市。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获得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

梅河口市是吉林省东南部交通要冲和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 沈吉线、 四梅线、 梅集线3条铁路和黑(河)大(连)线[1989年10月称爱(珲)大(连)线]和集(安)锡(林浩特)线2条国道,沈吉高速,集双高速,抚长高速,营东梅高速分别交叉通过。

铁路:梅河口市火车站是沈吉、长通两线的交汇点,是梅通(化)、梅平(四)梅杉(松岗)线的始发站,是全国48个一级编组站之一,日接发客货列车159列。

公路:境内主要公路以梅河口为中心,呈放射状通往沈阳、长春、吉林、四平以及长白山腹地等地。境内省、市、乡三级公路全长500公里。国道202线、303线、四白一级路贯串全境,日车流量13500台次。

全国双拥模范城(第五次) 、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首批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2016中国十佳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 、全国十佳“美丽中国·最美城镇”、全国第三批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14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15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全国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 、2019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2019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

吉林 省 文明城市、吉林 省直管县试点城市

梅河口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是吉林省中部城市群重要的支点城市、吉林省东南部门户城市。全市幅员2174 平方公里,总人口62万人。2013年9月,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先后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平安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和全国十佳“美丽中国·最美城镇”、国家卫生城等荣誉称号,经济综合发展水平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3年保持全省县市第1位。

辉发河湿地公园:位于辉发河城区段。跨河建有3座形态各异的大桥和1座钢架斜拉人行桥,均安装了不同风格的彩虹灯;河两岸筑堤为路,堤两侧以独具的匠心构筑了姑苏风格的 白玉拱桥和亭榭,江南水乡式的小溪碧湖相连、跌水瀑布相戏;植有具长白山风情的白桦、曲柳等树木,以及黄刺梅、金叶榆、红刺梅、 孔雀草、多种莲荷等花草。

长白山植物园:项目总投资9100万元。植物园依托大柳河滩地建设而成的,全长3 公里,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园内收集、展示长白山区各类 植物476种。集科普 教育、观光休闲、运动健身三位一体,规划布局为“一阁、一坊、两湖、七园”空间结构,被我市列为科普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