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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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古属 延平府沙县)古名沙阳,简称虬。隶属福建省 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 闽江支流沙溪下游,位于南平和三明市之间,介于北纬26°06′-26°41′,东经117°32′-118°06′之间,东出 南平至福州,西过三明至厦门,北上浙赣至 中原华北,自古即为闽西北重要商品集散地。历史上中原南迁移民的著名客家历史文化之乡。自西晋始, 五胡乱华,永嘉之难,中原黄河流域河洛地区华夏汉民族不断 南迁,多次大规模南下入闽。东晋(379) 延平县南乡沙源地(即今沙县城东古县村)始设沙戍,东晋义熙年间(405)沙戍升格为沙村县,隋(581-618)改沙村县为沙县,不久废置,唐武德四年(621)改名沙县,永徽六年(655)之前时设时废。历属建州、剑州、南剑州、南剑路、延平路、延平府、建安道。自古是商贾云集之地,素有“金沙县”之称。沙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国家南方重点林区县、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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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地名网_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资料简介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介绍

沙县(古属 延平府沙县)古名沙阳,简称虬。隶属福建省 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 闽江支流沙溪下游,位于南平和三明市之间,介于北纬26°06′-26°41′,东经117°32′-118°06′之间,东出 南平至福州,西过三明至厦门,北上浙赣至 中原华北,自古即为闽西北重要商品集散地。历史上中原南迁移民的著名客家历史文化之乡。自西晋始, 五胡乱华,永嘉之难,中原黄河流域河洛地区华夏汉民族不断 南迁,多次大规模南下入闽。东晋(379) 延平县南乡沙源地(即今沙县城东古县村)始设沙戍,东晋义熙年间(405)沙戍升格为沙村县,隋(581-618)改沙村县为沙县,不久废置,唐武德四年(621)改名沙县,永徽六年(655)之前时设时废。历属建州、剑州、南剑州、南剑路、延平路、延平府、建安道。自古是商贾云集之地,素有“金沙县”之称。

沙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国家南方重点林区县、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 萝卜岩楠木种源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以楠木为对象的保护区。 沙县小吃名闻遐迩。名胜古迹有开县始祖灵卫侯祠堂、唐代 兴国寺、宋代理学家 罗从彦祠堂、明起义首领 邓茂七山寨、清代城隍庙和中国最大的依山凿刻石卧佛 定光佛。2017年11月,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沙县县名是因县治所在地南端有沙源地而得名,别称沙阳。884年,沙县治所由沙源地迁往沙溪水北凤林岗(现沙县人民政府驻地凤岗街道)之后,相传 沙溪流经沙县城关河段(沙县县治在沙溪之北)水中有一条“虬”,即“无角龙”,故此河段又称虬江、虬溪,沙县又别称虬城。

沙县夏、商时代属扬州。周朝为七闽地。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辖地。秦属闽中郡。汉初为闽越国领地。汉昭帝神爵四年(前58年)属 会稽郡冶县,汉 建安初(196年)属 南平县。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为吴国建安郡南平县境地。东晋太元四年(379年)改南平县为 延平县,同时在延平县南乡沙源地设沙戍。东晋义熙中(405~418年)设沙村县,属 建安郡。宋、齐建置、隶属不变。隋废。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改名为沙县,隶属 建州。后并入建安县。唐永徽六年(665年)又复置,从此县置至今。

沙县大历十二年(777年)属汀州。五代后汉 乾佑元年(948年)改属剑州。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为别于蜀之剑州,闽之剑州改称 南剑州,沙县隶属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大德六年(1302年),南剑州分别改为 南剑路、延平路;至正末(1360年) 陈有定据守延平路,沙县为陈有定辖地。明 洪武元年(1368年),明王朝平陈有定,改延平路为 延平府。清袭明制。元、明、清三朝,沙县隶属不变。

沙县自晋未建县,历经宋(刘宋)、齐、梁、陈、隋、唐,皆为蛮荒之地,唐永徽六年(655年)之前,随设随废。

民国初废除府、州制,民国三年(1914年)实行省、道、县制,沙县属建安道;民国十七年废道,沙县直属福建省。民国二十二年12月14日,“福建事变”中成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政府将沙县划归延建省,在延建省政府成立之前,政务由设在福州的闽海省省府兼理。

1934年1月,中华共和国失败。中国工农红军攻克沙县,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2月底,红军撤离。

红军撤离之后,沙县仍为国民党统治区。民国二十三年末,福建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沙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全省设7个行政督察区,沙县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6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沙县,成立沙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2月,属福建省南平专员公署。1970年7月1日改属福建省三明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改设三明市,沙县为三明市辖县。

1995年,沙县辖凤岗镇、青州镇、夏茂镇、高砂镇、高桥镇、虬江乡、琅口乡、西霞乡、南阳乡、郑湖乡、大洛乡、湖源乡、梨树乡、富口乡、南霞乡,13个居委会、158个村委会。

2000年,撤销大洛乡,设立大洛镇;撤销西霞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凤岗镇;琅口镇古县村划归凤岗镇管辖,区划调整后,沙县辖8个镇、6个乡。2002年9月,撤销梨树乡,并入夏茂镇、高桥镇:梨树、中堡、月邦、坡后4个村并入夏茂镇,新桥、池窠、泉水峡3个村并入高桥镇。2002年底,沙县辖8镇5乡。

2003年8月25日,沙县凤岗镇虬江乡和琅口镇撤并整合为凤岗和虬江两个街道办事处:(1)撤销凤岗镇、虬江乡和琅口镇,设立凤岗街道办事处、虬江街道办事处。(2)凤岗街道办事处辖原凤岗镇的城西、府西、春晖、东门、城北、莲花、石桥7个居委会和大洲、西门、西山、北门、东山、庙门、西霞、村头、根坑、漈硋、际口、古县12个村委会,以及原虬江乡的西郊、三姑、际岩、垄东、井后、水美、龙坑、灵元8个村委会。凤岗街道办事处驻城西南路(原凤岗镇政府驻地)。(3)虬江街道办事处辖原凤岗镇的城南居委会、水南村委会和原虬江乡的金泉、墩头、洋坊、长红、官南5个村委会,以及原琅口镇的茅坪、麦元、曹元、镇头、茶丰峡、田坑、田口、肖墩、山峰、安坪、后底、琅口、柱源13个村委会。虬江街道办事处驻洋坊村。

2003年,辖2个街道、6个镇、4个乡。

2009年,辖6镇4乡2个街道办事处: 凤岗街道、 虬江街道、 青州镇、 夏茂镇、 高砂镇、 高桥镇、 富口镇、 大洛镇、 南霞乡、 南阳乡、 郑湖乡、 湖源乡和1个省级开发区、1个市级开发区,180个村(居)委会,总人口25.31万多人,其中农业人口17.5万人。居民多为汉族。全境通行闽中方言(流行地区沙县、 三元、梅列、 永安),以城关话为主。

2014年,辖6镇4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省级开发区,183个村(居)委。

沙县位于 武夷山脉与 戴云山脉之间, 沙溪横贯全境,地势由两侧向中间倾斜,东南部与西北部属中山,中部属低山丘陵。境内的山脉纵横,丘陵起伏,山间小盆地错落期间。沙县中山面积约占全县山地总面积20%,平均海拔900米左右;低山占30%,海拔高500-800米;高丘陵占40%,海拔高250-500米;低丘陵占10%,海拔50-250米。地形复杂,山峦起伏,为沙县农业、林业生产提供有利条件。

沙县岩性主要是: 岩浆岩, 沉积岩,变质岩三大类,代表岩种45种,其中 花岗岩, 流纹岩、 凝灰岩等酸性岩占57.3%;闪长岩、安山岩等中性占3.4%;砂砾岩、粉砂岩、页岩等沉积岩占20.6%;片岩、变粒岩等变质岩占18.7%。地质构造主要为断裂构造,但无大规模的区域性断裂通过,区域构造是稳定的。

沙县年平均温度15.6-19.6℃,极端最低气温-7.1℃,极端最高气温40.1℃,≥10℃积温4478—5859.2℃,年平均降水量1510—1840毫米。

沙溪是 闽江重要支流之一,在沙县境内河流长50多公里,与主山脉大致平行,成由西向东流向。发源于县境内的东溪、豆士溪、南溪、马铺溪是沙溪的支流,与沙溪成直交或近成直交,水流湍急,水量季节性变化大。沙溪流域沙县段有高砂电站、城关电站和官蟹电站。

据沙县水文资料记载,原沙溪全年平均水位约104米,年平均流量为283.6立方米/秒,年平均径流量90.49亿立方米,年平均输沙率35.9公斤/秒,年平均输沙量113.4吨,年侵蚀模数119吨/平方公里。由于高砂电站、城关电站、官蟹电站的建成,沙县境内沙溪河水位提高1.10米。

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构成中,林地面积221.5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81.38%;耕地面积24.0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8.84%;茶果园面积9.29万亩,占土地面积3.41%,水域面积5.48万亩,占2.01%,交通、居民及工矿用地11.85万亩,占4.36%。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21.56万亩,有林地204.75万亩,疏林地0.28万亩,无林地7.91万亩,未成林地6.19万亩,灌木林地2.43万亩。森林覆盖率75.9%,绿化程度93.2%,活立木蓄积量117289.4万立方米,立竹量4796.87万株。生态公益林面积52.9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0.93万亩。

河流水力资源蕴藏量25.72万千瓦,已开发装机容量16.68万千瓦,年发电量达5.25亿千瓦时。

沙县境区内有水利工程3307处,灌溉面积196800亩,旱涝保收面积190350亩,其中蓄水工程134座,蓄水量5678.24万m3;灌溉面积62968亩,旱涝保收面积60492亩,引水工程2777处,灌溉面积125713亩,旱涝保收面积122683亩,提水工程86处,灌溉面积8119亩,旱涝保收面积7444亩,防洪治河工程262处,长度91.289km,防洪面积26838亩,喷灌、管灌工程60处,灌溉面积23083亩,水电站工程154座,装机容184182kw。水资源供需已基本平衡。

沙县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29种,其中能源矿2种,金属矿7种,非金属矿20种。达大型矿床有1处,即琅口钾长石矿,达中型矿床有2处,即富口高地石灰岩和水南砖瓦粘土,还有小型矿床15处。

矿藏资源以非金属矿为主,已发现具有一定储量和开采价值的矿藏有 石灰岩、钾长石、 黏土、 高岭土、 石英石等。

沙县是国家南方重点林区县、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和省良种水果发展基地县、省农副产品基地县,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木材、 笋干、晒烟、香菇、花奈、菜芋、 板鸭等名特优产品久负盛名,远销海内外。2007福建省县级经济评价中,被福建省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评定为最具发展潜力的县份之一。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中,沙县重点产业不断发展,初步形成林业、金属深加工、生化等工业主导产业。竹业、畜禽业、茶果业和 沙县小吃业成为农业农村特色经济,获得“中国竹席之乡”、“中国小吃之乡”、“中国小吃文化名城”等荣誉称号。

沙县在8个乡镇建起了经济园区,全县初步形成“两园八小区”工业发展平台。2008年,沙县规模以上工业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1—11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累计实现产值101.75亿元,比增38.01%。在2007年福建县级经济评价中,县城经济综合实力居全省县级第17位,被评定为全省最具发展潜力的县份。农业实施科教结合,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初步形成粮食、鸭业、竹业、食用菌、水果等五大产业化体系;工业已初步建成比较完整的县级工业框架,形成食品、化工、建材、轻纺四大支柱产业。全县已建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个,其中金沙市场是闽西北最大的农贸市场,联结城乡,辐射全国。第三产业也有长足的发展,信息、运输、劳务、金融保险等服务业正在兴起。沙县小吃蓬勃发展,遍布全国各地,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外出经营沙县小吃店已达1.8万多家,从业人员5万多人,占农村劳动力的58%,小吃产业年营业额超过35亿元,年纯收入6亿元以上。外向型经济不断壮大,先后同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及香港、台湾等地区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兴办“三资”企业98家,实际利用外资4869万美元,投资范围涉及三次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和城建等社会公益事业迅速发展、先后被评为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县、全国文明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省级卫生县城、省义务教育先进县。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03.52亿元,增长14.5%;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财政总收入7.89亿元,增长24.1%,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5.04亿元,增长30.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1.91亿元,增长16.2%;外贸出口1.34亿美元,增长28%;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资3025万美元,增长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5亿元,增长22.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0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0元,增长11.9%;农民人均纯收入7770元,增长9%;城镇登记失业率2.71%;人口自然增长率5.48‰;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林产加工、机械制造、生物及食品加工、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加快集聚太,四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16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75.9%。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6.8%,实现利税10.28亿元,增长244.9%。第三产业发展提速。出台扶持第三产业发展政策,现代物流第三产业发展提速。业开发区获批为省级开发区,“陆地港”、新华都物流仓储中心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陶瓷建材城等项目建成营业,新建汽车4S店5家,三明汽车城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启动淘金山休闲旅游度假区、小吃文化城三期工程,完成一批星级酒店建设,策划打造“夜色金沙”旅游品牌,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22%、24%。消费结构升级,商品房、汽车等成为热点,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扩大。全年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21.4%、27.9%,农业发展银行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林牧渔业总产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值增长3.5%。累计流转土地11.56万亩,竹业、鸭业、茶果业实现产值14亿元,农业“五新”加快进村入户,5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加快建设,新建10个农业示范基地、7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新增9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新成立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六大战役卓有成效。共实施项目262个,253个项目完成或超六大战役”卓有成效,共完成投资74.45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5.9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06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109.94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66.9亿元,增长7.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9133元,比上年增长7.3%。一、二、三产比重为14.1:53.4:32.5。居民消费价格一季度同比上涨2.1%,上半年涨1.8%,前三季度涨1.5%;全年累计比上年涨1.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6%,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新增城镇就业1942人。实现转移就业3386人。公共财政总收入12.44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04亿元,同比下降5%;公共财政支出22.08亿元,同比下降1.7%,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5.67亿元,同比增长13.2%,上划中央收入3.4亿元,同比增长29.6%。

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3.01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97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26.15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76.89亿元,增长9.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0716元,比上年增长8.8%。一、二、三产比重为12.9:54.1:33。

沙县农业历史上以种植水稻为主,兼有种植小麦、 甘薯、大豆、油菜、茶叶、烟叶、麻、甘蔗等杂粮和经济作物。

清朝以前,水稻亩产长期停留在50~80公斤的水平上。民国时期开始注意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但因社会动荡,技术水平较低,粮食生产仍无大的发展。民国30年(1941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20.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1.3%,总产量2250万公斤,平均亩产112公斤。这种生产水平一直维持到解放前夕。

沙县解放后至1956年,经过土地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互助合作时期兴修一批农田水利工程,改善了生产条件。同时还广泛推广“南特号”、“陆财号”等水稻良种,农业生产稳步发展。1956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4601.7万公斤,比1950年增长45.7%,平均亩产增加48.6公斤。1950~1956年间种植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率达8.9%。1958年开展的“大跃进”运动,使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挫折。所谓“全民办钢铁”、“全民办交通”占用大量农村劳动力。在“浮夸风”的影响下,县内形成所谓“放高产卫星”的风气,常规种植水稻最高亩产报至6680公斤,“移苗并丘”最高亩产报到34170.5公斤,当年全县“公布”平均亩产达658.5公斤,为实际亩产的4.4倍。受1958年虚假高产的影响,1959年全县粮食收购量增加421万公斤,生活上则大办公共食堂,提倡“放开肚皮吃饭”,生产上则盲目实行“少种高产多收”的方针,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减少3万余亩。由于决策错误,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总产连年下降。1961年粮食总产量仅有3522.88万公斤,比1956年下降23.4%,平均亩产减少21.9公斤,种植业产值下降23.7%。1962年,由于贯彻中共中央1960年以后下达的一系列关于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的指示,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技术上大力推广矮杆良种和连作水稻,扭转了被动局面,1961~1965年,粮食总产量年递增率达8.8%,粮食亩产从1961年的142.2公斤上升为1965年的193.6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由61元增至75元。

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至1968年,由于受动乱影响,粮食总产和亩产连年下降,1969年后才恢复到1965年的水平。1971年大面积推广双季稻,结束单季稻在沙县占主要地位的历史,粮食总产量达7023.18万公斤,比1970年增长18.3%,亩产增加45.5公斤,种植业总产值增长89.4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至94元,比1966年增长25.3%。1972年开始的学大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热潮,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1975年杂交晚稻在沙县试种成功并逐步得到推广,使粮食生产出现新的局面,1979年粮食总产量增至9818.99万公斤,平均亩产达406.1公斤,实现《农业生产发展纲要》规定的目标。但这一阶段在发展粮食生产时忽视了多种经营。这期间开展的“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大批促大干”、“割资本主义尾巴”等运动,不同程度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1978年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产值仅有766元,比1965年增加51元,年递增率仅为0.6%;人均纯收入97元,比1965年增加22元,年递增率只有2.0%。

1979年开始,各社队开始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82年,全面落实“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技术也有了新的发展。1980年实现单季晚稻杂优化。1983年双季早稻大面积推广杂优品种,并对全县近2万亩中、低产田进行改造。1987年推广配方施肥等新技术,同年在夏茂实施万亩“吨粮田”协作攻关工程,促进了粮食的稳产高产。1988年,全县旱涝保收面积达16.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7.3%,为1950、1965年的7.5倍和1.9倍;可机耕面积达9.7万亩。粮食总产达11103.5万公斤,比1978年增长22.1%,平均亩产增长37.2%,达513.5公斤。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多种经营也有了较大发展。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达17.21万亩,为1978年的4.3倍,其中水果7.3万亩,为1978年的14.3倍。种植业总产值达4598万元,比1978年增长96.7%,年递增率达7%。1988年每个农业劳动力创产值1759元,比1978年增加993元,年递增率达8.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741元,比1978年增加644元,年递增率达22.5%。1953~1988年,全县累计向国家提供商品粮68574万公斤。

2010年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5%。累计流转土地11.56万亩,竹业、鸭业、茶果业实现产值14亿元,农业“五新”加快进村入户,5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加快建设,新建10个农业示范基地、7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新增9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新成立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沙县解放前的工业基本上为手工业。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为手工造纸和茶叶加工业的鼎盛时期,但厂家均为小规模的手工作坊。民国13年(1924年),县人潘伊铭集股购置1台23千瓦发电机,创办电灯有限公司,此为沙县现代工业的第一个厂家。抗日战争期间,沿海一些军政文教机构迁到沙县,促进了民智的开发和工业的发展。这一阶段县内的工厂有省营的电厂、炼油厂、征属第一工厂(纺织厂)、教育用品制造厂等;私营的造纸厂最多时达92家,碾米、砖瓦、制糖、榨油、陶瓷、竹器、草编和印刷等私营工厂、作坊也有近百家。民国35年后,由于受到内迁单位迁回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厂家纷纷倒闭。至1949年,县内唯一的电厂因机器损坏停止发电,造纸厂仅剩12家。

1950年,县内工业以私营工业为主,总产值237万元(1980年价,下同),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5.4%。此后,工业总产值以每年17.1%的速度递增,1956年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时,工业总产值达61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3.8%。1957年即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工业总产值猛增至1052万元,比1956年增长了72.2%,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4.7%。当年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轻工业与重工业比重由上一年的9.9:1变为0.48:1。1958~1962年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受到“大跃进”、“ 浮夸风”、瞎指挥的影响,工业生产畸形发展。1958年提出“全党动员,全民办厂,遍地开花”的大办工业的口号,基本建设投资比1957年猛增6.7倍,全县中小型工厂多达3190个,其中钢铁厂达11个,“土高炉”则随处可见。当年轻工业与重工业的比例为0.1:1,工业总产值虽然增长了43.6%,达到1521万元,但经济效益极差,造出来的机器许多不能使用,炼出来的钢、铁杂质很多,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1959、1960年基本建设投资仍成倍增长,1960年达800万元,为1957年的38倍,造成了各种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调。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集中力量发展农业,适当缩小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模,当年工业总产值比1960年下降55.8%,1962年降为586万元,经过1963年至1965年三年继续调整,到1966年,工业总产值恢复到858万元。从1966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工业发展起伏较大。1967年还出现了21.4%的负增长。1975年实行全面整顿,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了55%。1976年开展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当年工业总产值增长率降至3.7%,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0%,轻、重工业比例为0.85:1。1978年之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及乡镇工业的兴起,加快了工业发展速度。1978年至1988年间,工业总产值以19.2%的速度递增。198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农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达51%。1988年,全县工业企业182家,总产值达24731万元,比1987年增长65%,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9.9%。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比例为2.1:1,全民所有制企业产值占24.9%,县办集体企业产值占18.1%,乡镇工业产值占19.7%,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占35.3%,中外合资企业产值占2.7%。

1979年之前,企业的竞争意识较差,对产品质量不够重视。1980年后,企业的竞争意识逐步增强。1985年,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和企业的计量定级开始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截至1988年,全县有27个工业企业通过计量定级考核验收,其中沙县味精厂通过二级计量定级验收,水轮发电设备厂、制药厂、化肥厂、酒厂、电木粉厂、大洛水泥厂、香料厂、粮食复制厂、水泥厂、高桥造纸厂等12家企业通过三级计量定级考核。虬凤牌玉露酒、虬城牌米片干、虬江牌99%结晶味精、风情牌茉莉浸膏、洛山牌水泥、S牌一级烧结普通砖、白鸽牌劳动保护服、双轮牌DLE一410×530三角带腭式硫化机等产品先后被评为福建省优质产品;白鸽牌人造衣箱、格布衣箱、RP劳工雨衣等产品被评为外贸出口“信得过”产品。

1958年后,县内陆续创办了一批中央、省、地(市)属工业企业,其中1969年投产的青州造纸厂规模最大。1978年,县内中央、省、地(市)属企业有5个,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业产值达7994.7万元,为县属企业工业产值的2.1倍,其中青州造纸厂产值7721.9万元,占96.6%。1988年,县内的中央、省、市属企业10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个,工业总产值11437.9万元,为县属企业工业产值的46.2%,其中青州造纸厂产值10014.5万元,占87.6%。

2010年新开发工业用地4049亩,引进总投资10亿元的金煌新能源、总投资8亿元的鸿瑞无菌包材等一批重大项目,新投产企业49家。新增2家产值超10亿元企业,宏盛塑料、麦丹集团等企业上市工作有序推进。林产加工、机械制造、生物及食品加工、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加快集聚,四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16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75.9%。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6.8%,实现利税10.28亿元,增长244.9%。

1988年,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88个,每千人口有卫生技术人员3.4人,病床2.1张,分别为1950年的56.7倍和21倍。计划免疫工作提前6年达到部颁标准,1985年被评为全国计划免疫先进县。建于府北新区的县医院的照片1988年被收入全国100所县级医院建设成就展览。

2019年8月,入选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1976年后陆续恢复、建立一批科研机构和学会。至1988年,全县共有县级科研机构4个、各学科的学会、协会或研究会25个、乡镇科普学会15个、专业研究会30个,初步形成了县、乡科技和科技情报网络。1988年,全县有自然科学技术人员830人,其中获高级职称的13人,获中级职称的171人。

沙县第一中学 (5张) 唐武德七年(624年),沙县开始设官办的“儒学”。宋朝为沙县古代教育的鼎盛时期,康熙版《沙县志》称,当时“五步一塾,十步一庠,士以诗书相劝……乘朱轮、曳金紫者不知其凡几也。”民国版《沙县志》记载,沙县历代考中进士的有154人,其中宋朝进士129人,占83.8%。宋之后,县内教育事业渐趋衰落。

清末民初,改儒学、书院为私塾、学校。至民国24年(1935年),全县有完全小学5所,初级小学19所,在校小学生800余人。民国27~34年,沿海一批机关、学校内迁沙县,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民国34年春,全县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16所,初级小学66所,在校初中生259人、小学生6000余人,另有内迁大学、专科学校、中学等7所。但这一时期县内6岁以上人口的文盲率仍接近80%。民国35年后,随着内迁单位的迁出,县内教育状况又回落到民国24年的水平,小学入学率仅有7.4%。

沙县第三中学 (5张) 解放后,人民政府大力兴办学校,对劳动人民家庭子女实行“优先入学”、“减免学杂费”等优待办法。1950年,全县仅有1所初级中学、33所小学,每万人中仅有在校初中生6.2人、在校小学生169.4人。 1965年,全县有中学2所、小学310所。儿童入学率提高到84.1%。在“文化大革命”中,教育部门成为重灾区,许多教师被打成“牛鬼蛇神”、“臭老九”,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冲击,虽然随着人口的增长,学校数和学生数也有增长,但教学质量普遍下降。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7年恢复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教育工作逐渐走上正轨。1979年,福建广播大学开始在沙县招生,初步形成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同年开始调整中等教育结构,至1983年,中等职业教育已形成一定规模;各乡镇、各系统普遍成立业余学校、技术学校等成人教育机构;社会各方面集资兴办教育蔚然成风,改变了以往教育结构单一和只靠教育部门办学的状况。

沙县五中 (6张) 1984年,沙县成为三明市第一个实现中小学校“一无二有”即“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椅”的县份,并普及了初等教育。1985年,全县12~40周岁的少、青、壮年中非文盲率已达89.3%,成为基本无文盲县。解放前,沙县籍大学生不上50人,解放后至1988年全县考取大、中专院校人数达5000余人。

1988年,全县有完全中学4所,职业中学5所,初级中学11所,“戴帽”初中1所;中学教职工1125人,其中公办1061人,民办64人,中学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毕业的有189人,大学专科毕业的385人,中等师范和高中毕业的247人;中学在校生12526人,其中普通高中1943人,职业高中881人,初中9702人。全县有直属小学1所,并设17个学区,共有小学319所,其中完全小学163所;小学教职工1418人,其中公办866人,民办552人,小学专任教师中中等师范毕业以上的517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中毕业的394人,初中毕业以下的413人;小学在校生25981人,小学“四率”(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连续5年保持省颁一类标准。全县有幼儿园224所(班),幼儿教职工31 沙县第六中学 (2张) 8人,其中公办119人,民办199人,在园幼儿5536人。全县电视大学教学班有9个专业班376名学员;参加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991人,另有百余人参加各种形式的函授学习。

1949年~1988年共培养初中以上毕业生54678人,仅1979年以来,全县考取大专院校和中等专科学校的学生就分别达1437人和2308人。1979~1988年,全县参加电视大学、函授大学、成人中专和自学考试的学员达1000余人,各乡镇普遍办起文化技术夜校,1985年成为基本无文盲县。 主要学校有 沙县第一中学、 沙县第二中学、 沙县第三中学、 沙县第五中学、 沙县第六中学以及 沙县金沙高级中学等。

民国时期文化设施最盛时仅有1个藏书仅数千册的民众教育馆和2个阅报栏。1988年全县文化馆(站)、影剧演映机构、广播电视机构达195个。电影年放映场次1954年仅有206场,1988年达13920场。广播电视事业从无到有,1988年喇叭入户率达37%,城乡共建成卫星地面接收站18座、电视差转台105座、闭路电视网1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达85%。

沙县的历史地位显要,其优势和特点有:

一是 闽学文化的摇篮,据考古研究发现早在20万年前就已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从地下出土的文物证明 万年前人文就更为丰富了。已发现的 新石器时代晚期和 青铜器时代的文化遗址达75处,还有大量的陶片、石斧、石锛、石镞等生产工具的发现,证实生活在沙溪两岸密林深处的先民从事着推动社会进步的生产劳动。

二是先贤文化之地,历史名人众多。唐代出了一个影响广东及东南亚一带的著名高僧 惭愧祖师(俗名潘了拳)。“雏凤清于老凤声”的唐末诗人韩渥曾挈族入闽蛰居沙县。宋代文教昌盛,出现“五步一塾、十步一痒”的盛况,全县进士达129人,占历代进士总数的86%,其中有闽学四贤之一 罗从彦,有首倡在泉州设立专营与外国进行商贸活动机构的陈篝,有以直谏和诗文名闻朝野的京官 陈瓘、 邓肃。还有谪贬沙县的国史编修,后复出为相的 李纲。明代三朝元老、户部尚书 陈山,清廉为政,更为后人称颂。明宫廷画家 边文进的花鸟画被称为“禁中三绝”,“宋元后一人”。

三是政治军事重镇,自前379年始设军事机构沙戌起,就一直是闽省的政治军事重镇。沙县初设时,辖地南尽黄田岭(今 龙岩市界),西及站岭(今江西省 石城县界),跨有如今的沙县、 三明、 永安、 明溪、 清流、 宁化等县(市)的地域,南唐期间,沙县辖地曾远至闽西南的武平县地。明代,铲平王 邓茂七占据此地领导了一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成为东南诸省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光辉旗帜。清初, 罗南生拥戴明皇室后裔在夏茂建号反清复明,成为清兵重围之地。民国时期,沙县为南北军阀必争之地,地方军阀 卢兴邦盘踞沙县长达10余年之久,1934年彭德怀和杨尚昆率中国工农红三军团在沙县建立苏维埃政府。二度进入沙县,并攻克县城,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解放后,沙县仍然是福建省的政治军事重镇,国防科工委的重要基地。1949年6月16日解放,历属南平专区、三明专区(地区)、 三明市。

沙县是闽中重要的交通枢纽,福银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 鹰厦铁路、 205国道、 304省道、 沙溪河航运、 昌福铁路和规划建设中的杭广高速铁路、 厦沙高速公路横贯全境,兴建中的 沙县机场距城区仅5公里,公路、铁路、水路畅达,交通十分便捷。随着昌福铁路、福银高速公路、厦沙高速、 长深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的相继动工建设及投用,特别是鹰厦铁路、昌福铁路与规划中的杭广高速铁路都在沙县设立的联轨站,并与沙县机场及高速公路无缝对接,实现铁路、机场、高速公路“三位一体”建设方案的基本确定,成为全国百个福建省四个重点交通运输枢纽城市之一。邮电通讯发达,已建成6万多门程控电话和无线通讯等一批电信设施,可直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和世界182个国家和地区。水电设施齐全,城区日供水能力达5.5万吨,供水普及率达100%,相继建成了城区3座变电所,完成了供电网改造,率先在全省实现全县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造就了沙县与其他地方又相异区域名俗语。现笔者信手拈来些有关沙县地名俗语,并对每一条语作了精又简的诠释,使读者朋友能够细腻体会语句含义。

金沙县、银 建瓯、铜延平(南平)、铁邵武:旧时沙县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水陆交通方便,吸引众多商贾云集于此。比喻沙县盖过其他地方,当时被称为“千家之市”和“金沙县”。

一沙(沙县)、二尤( 尤溪)、三清流:指沙县女人比其他县的女人更为亮丽。

延平枕(南平枕头)、贡川席(永安贡川草席)、沙县洋娟(女儿)不用挑:沙县女孩长得个个漂亮美丽。

夏茂(沙县一乡镇地名)三宝(母猪、花柰、烟叶),胜过粮草:旧时沙县夏茂农人靠“三宝”养家 湖口。

琅口(沙县一乡镇地名)进城九个弯,烫碗面食(馄饨)舍不得吞:乡下人进一次城不容易,买碗馄饨都舍不得吃。

有钱没钱琅口过年:指琅口人好客。旧时的沙县县城在琅口对岸,那时琅口码头喧闹,水陆通衢,桅杆林立,市井繁华,商贾云集。到了年关,年总是要过的。在许多的“ 红灯区”里,胜利的商贾来到这里,受到欢迎;失意的商贾,来到这里,同样也有下榻的地方,也有旧情人的欢迎。

琅口街道长又长,红酒鸡蛋炖冰糖:指琅口人盛情好客。

没米下鼎(锅),不上西霞(沙县一乡镇地名)岭:旧时穷人再穷,也不愿到西霞谋生。传说古时此地为“南蛮十八寨”之一,行人一过际口,但见两峰凛然对峙,凄迷野草间,五百多级石阶直贯山巅。土匪经常出没此地,外乡行人不敢经过此地。

十头街(沙县一街道地名)卖人肉:指天气很冷,人都冻僵了。

城前(沙县西门地段)搬城底(沙县步行街至东门地段),绿豆焖糯米:一些东西搬来搬去。乱煮一通,莫名其妙的意思。

沙县方言属于闽方言的闽中方言区。

闽中方言分布在沙溪流域,包括现在的沙县、永安市和三明市的三元区、梅列区。1500年前,这一带只有沙县的设置,属建安郡管辖。那时的沙县话和建安郡所属各县的话应是比较接近的,从今天的沙县话,我们还可以找到和闽北各县(建欧、建阳、松溪、政和、崇安等)方言相同的特点,例如露、素同音,李(李子)、使(使得)同音,肝、番同音、是,十同音,寅,姨同音;又如玩说嬉,打说□,吃说鎑,缝说连,猪说□等等。

闽中方言区各市、县、区的方言差异较小,彼此都可以通话。但是,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北片的沙县话和南片的永安、梅列暨三元话之间又有一些不同。

沙县位于沙溪口,历来靠着木船和闽江下游有经济联系,闽江下游通的是闽东方言;东北部与南平市连界,南平乡间通行的是闽北方言;北部和西部与顺昌、将乐、明溪毗邻,这三个县是闽方言和客赣方言的过渡方言。这几种各不相同的方言对沙县方言都有一定影响。在—千多年的历史中,沙县经历过多次动荡,唐末的黄巢起义在这里摆过战场,明代邓茂七起义则以沙县作为根据地,清末的太平军也在这里打过仗,这些农民革命失败后,失散的义军和前来镇压的官兵都在此定居下来。近百年间,又有江西人、福州人来此经营商业、手工业和航运业,闽西客家人来此造纸,浙江人来此种植香菇,还有更多的闽南人先后来此垦荒制茶,成批地移民定居。所有的这些社会生活因素都对沙县方言的演变发生过影响。

沙县方言以城关凤岗镇的话为代表,多数乡镇的话和城关话大同小异,通行无阻。县境之内还有几种方言和城关话有明显差别,此外还有一些小方言岛。这些不同的方言分布如下:

湖源话,通行于县南湖源乡和大洛乡的华口村,使用人口5000多。湖源话和尤溪县新桥话、大田县后路话、永安县槐南话大同小异,连片相通,是一群闽南话和闽中话过渡地带的混合型方言。

青州话,通行在县东北除洽湖村以外的青州镇各村,使用人口约一万,和南平市境内的闽北方言比较相近。是闽北话和闽中话的过渡方言。

夏茂话,通行在县西北部的夏茂镇和梨树乡,使用人口约四万,夏茂话受到顺昌、将乐话的一些影响,但和沙县话还没重大差异,彼此可以通话。夏茂镇倪居山瓦溪、新建等自然村的话更接近于将乐方言。

闽南方言在县内的分布有闽南(南安、永春等县)移民聚居的自然村,例如青州镇的洽湖村,西霞乡的南丰村、富口乡的岩地村、虬江乡村尾村的水南峡自然村、梨树乡的红坪村、曹邦垅村;也有一些是和本地人杂居的移民户,主要散布在高桥、富口、虬江、大洛、西霞等乡。全县范围内比较集中的闽南方言岛有数十个,人口有一万多。

客家方言岛分布在夏茂镇东街村的砂坑自然村、水头村的碗厂自然村、高砂乡的池沧村、虬江乡的灵元村半岭自然村。此外,高砂乡椒畔村的松坑畲族自然村,以及南阳乡木科村的田口自然村等畲族自然村通行的畲语与客家方言也大体相近,可以通话。说客家话的多为早年从闽西长汀、连城等县移民而来,俗称“汀州人”,多住在半山腰的村落。全县说客家话和畲语的近2000人。

在县东部和尤溪县交界的一些村落如郑湖乡箭坑、大炉村,南阳乡的华村,南坑仔乡的龙泉、泮岭村,大洛乡的高坑洋村,还有富口乡的土桥村,西霞乡的张坑湾村通行的是尤溪话(近于城关话而不同于新桥话)。这部分人口有一千多人。

由于沙县城关话使用人口多,影响也大,以上所列通行非城关话的地区不少人也兼通城关话。

在城关青州一带,不少人能听懂福州话。

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半个多世纪以来,沙县已逐渐普及了普通话。如今学校里推行了普通话教学,机关企事业形成了说普通话的习惯,市镇和农村墟场也都可以通行普通话了。

沙县小吃传承了古代 中原华夏民族汉族的 食文化,以其风味独特、做工精细、品种繁多和经济实惠而著称,共有162个品种,常年上市的有47多种,如扁肉、芋饺、米冻、豆腐丸、香芋饼、青草冻等等。扁肉,既可作点心,又可作菜肴,是沙县最普遍又最受欢迎的小吃。1997年中国烹饪协会在杭州“全国中华名小吃认定会”上,沙县庙门扁肉店制作的馄饨被认定为“中华名小吃”。

“沙县小吃”中的翡翠饺、水果塔等63个品种被认定为“福建名小吃”,扁肉、烧麦、芋包、包心豆腐丸、 芋饺等43个品种被认定为“中华名小吃”。2003年,沙县被中国饭店协会授予“中国小吃之乡”称号。2006年11月14日,中国烹饪协会认定沙县为“中国小吃文化名城”。

“牛系列”是沙县 夏茂镇的传统菜肴和小吃,有十几个品种,最有名的是炖牛腩、牛脚筋,最经济实惠的是烫牛百叶、牛肚边,最早出名的是牛肉干,以及牛头碎肉、熟内脏,街边小吃有米浆灌牛肠、米浆灌牛肺和米浆牛血。同时,夏茂还有别有一番情趣的“游春牛”民俗,花鼓灯开道,一男一女风在春牛后,殿后的是一对长方形的灯箱。

沙县是产粮区,以大米作原料的小吃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先将大米煮成饭,再制成品的为糍粑类,它是沙县最古老的小吃,围绕它们产生了一系列的风俗习惯,如立冬家家舂糍,新房搬迁请酒,开席必吃糍,正月初二、祭祀土地公、清明扫墓必供;第二类是将米磨成浆,再通过油炸、蒸、煮等工序做成食品,这类小吃主要有油炸浆糍、米冻、泥鳅粉干、锅边糊等,其色、香、味俱全。

主要特色小吃有:烧麦、 扁肉、芋饺、泥鳅粉干、鱼丸、真心豆腐丸、米冻皮、米冻糕、富口豆干、水晶蒸饺、拌面 。

沙县有 淘金山长达38米的华夏第一岩雕卧佛、省级名胜风景区 七仙洞、省级楠木林自然保护区罗卜岩以及“ 十里平流”、“七峰叠翠”、“洞天瀑布”、“二十八曲”等自然景观,此外,还有 兴国寺、古城墙、孝子坊民居以及东南沿海现存最大的城隍庙等古迹,还有被誉为“肩膀上的艺术奇葩”,获得了中国第五届民间艺术会演金奖的 沙县肩膀戏。

淘金山

淘金山位于沙县城西3公里处,海拔501米,总面积6平方公里。景点始于宋代,盛于元、明两代,宋朝宰相李纲、大理学家罗从彦、农民起义军首领 邓茂七等都在这里留下足迹,共有摩崖石刻30多处。景区林木茂盛,拥有全国唯一的连片生长的野生千年铁树群、宋桂花树和梅花六角丹等珍稀树种。景区内长38米、宽10米、高11米的锭光卧佛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石雕卧佛,卧佛后面的山群有一尊约4公里长的山体绿色大卧佛,山与佛浑然一体,如“佛中佛、佛心佛”。古刹锭光禅院和佛光洞是唐朝名僧惭愧祖师潘了拳悟道之地。

十里平流

沙县历史上较著名的名胜古迹有宋名相 李纲命名的“ 沙阳八景”,即"七峰叠翠"、“十里平流”、"瀛洲夕照"、"瑶池夜月"、"豸角秋烟"、“洞天瀑市”、“吕峰晴雪”、“凤岗春树”。现仅存二景,十里平流在沙溪河大洲至琅口一带河段,沙溪河上游大都滩多流急,蜿蜒曲折,至此则河面开阔,水流平缓,泛舟江中,只见两岸或青山叠翠,或楼宇临江,沉影如黛,摇曳多姿。宋李纲诗云:“平溪绿净见游鱼,十里无声若画图”。

城隍庙

城隍庙地处城关东门文庙路,建于清乾隆年间,是福建省同类建筑中唯一保存完整的古建筑群。1996年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十八曲

即性天峰,在城东二里仙洲东侧,海拔400余米,上山石砌小道700余米,拐28个弯,故称“二十八曲”,峰顶旧有古性天庵,后圯废。1984年群众自发集资10余万元重修,并在山顶及沿途兴建亭台楼阁,植树种花,形成新的风景游览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张廷发将军1988年为该风景区题词:“峰峻溪清”。

陈山寨

在大洛乡锣钹山上,为明朝 邓茂七起义军大本营,海拔约1500米,山上有跑马道、练兵场,右侧有一巨石状如平台,相传是当年的指挥台,站在练兵场,依稀可见沙县、三明、 大田的村落,故又称“三望坪”。

洞天岩

洞天岩离城25里许,石壁嶙峋,草木葱翠,沿新开公路盘旋而上,可抵达青山环抱之中的洞天岩水库,丰水期则有瀑布飞泻,喧腾直下百余米,有加飞珠溅玉,空谷生雷。顺山泉而下,有古佛云岩、临清池、永和洞,井有古代摩崖石刻十余处,其中一处没于水中,镂有9米见方的大字被清泉漫顶,水花翻卷,隐隐约约显出“枕流”二字,摩崖石刻于1984年8月初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七仙洞

七仙洞地处富口乡郭墩村,1985年8月,南京大学自然资源考察组协同环境保护办公室对七仙洞进行考查,初步发现:七仙洞有大小洞7个,分上洞、中洞、下洞(即暗洞),上、中洞相连,有洞口7个。洞内有大厅2个,可容纳上百名游客,大厂之间有曲状廊道联接,洞中钟乳、石笋造型各异,有的宛加天龙飞腾,有的形如牛角逼人,有的似仙人梯田层叠,有的似随波漂流的海蜇,洞深处有一蝙蝠厅,中有蝙蝠无数,1984年9月,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唐邓光布将军墓、陈山尚书墓、陈山尚书夫人墓、李太监父母墓、陈了斋祠堂、进谷桥、明代古城墙等。

瀛洲夕照

东门外仙洲,又称瀛洲,地处东溪与沙溪会合处,每当夕阳西下,绿岛披上金辉,江水红如玛瑙,虬城静卧于朦胧薄幕之中,云雪变幻于逶迤远山之上,可谓金碧辉煌,气象万千。

兴国寺

兴国寺建于唐中和二年(882),历代均有修葺,宋名臣 李纲谪贬沙县时住此,自称“寓轩”,故又称“寓轩旧址”。现存一殿占地面积近500平方米,1984年原貌进行整修,木构梁架,雕铁装金,飞橡翘脊,富丽堂皇。西侧有2株千年古樟,相传为李纲读书处,1996年11月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吕峰山风景区

吕峰山位于沙县大洛乡宝山村锣钹顶,距县城40公里,海拔1293米,交通便利,军用公路直达山顶。著名的沙阳八景之一“吕峰晴雪”指的就是吕峰山冬季的雪景,山上拥有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有成片野生的杜鹃花、梅花、竹林,适合开发山地四季花园;高海拔气候使这里夏季特别凉爽,为避暑的绝好去处;人文遗迹有明朝邓茂七农民起义军根据地陈山寨遗址、“吕峰晴雪”碑亭等。沙县猛龙蔬菜基地已在这里安营扎寨,并初具规模,该基地的开发将带动高山绿色农业观光旅游与生态避暑旅游的蓬勃发展。

罗英笏:清朝乾隆年间探花、全浙提督;

张廷发: 夏茂镇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

邓子基: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

邓力平:福建省政协副主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严正:原福建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沙县小吃被评为“三明十大名片”

2001年6月9日中国特产之乡推荐暨宣传活动组委会授予沙县“中国竹席之乡”称号

2003年12月8日中国饭店协会授予“中国小吃之乡”荣誉称号

2003年6月沙县被省政府授予“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先进县”荣誉称号

2004年12月沙县荣获“全国第二批科普示范城区和科普示范县”荣誉称号

2005年10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表彰大会,沙县获得“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

2005年城三小学被评为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基地

2006年2月沙县被授予“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2006年12月8日沙县被中国烹饪协会授予“中国小吃文化名城”荣誉称号

2006年12月沙县被省政府授予“省级园林县城”荣誉称号

2007年12月沙县虬江街道红南果业合作社获农业部“绿色柑桔”标志认证

2007年12月8日沙县被国家授予“国家优秀旅游县”荣誉称号

2007年12月9日沙县被中央授予“中国特色魅力百强县”荣誉称号

2007年10月沙县小吃制作工艺被列入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7年9月11日沙县宏盛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光”牌酚醛模塑料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2007年4月20日沙县小吃同业公会荣获“全国餐饮业先进社团”荣誉称号

2008年6月沙县被中央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

2008年2月18日沙县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

2008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全国妇联授予沙县国税局“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2008年5月20日沙县凤岗、青州荣获市2007年度农村经济发展“十佳乡镇”

沙县被授予“全省实施妇女儿童纲要示范县”称号

2009年沙县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 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2009年10月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被教育部、中国科协确定为 青少年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单位”

2010年2月11日沙县入选为“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特色示范县200强”

2010年12月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被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列入“科技馆进校园推广单位”

沙县城郊工商所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商所”荣誉称号

中央文明委公示了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村镇、单位候选名单,沙县入选全国文明村镇候选名单

沙县城三小学被评为奥林匹克教育特色学校

沙县冬泳队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冬泳锦标赛,获得二金二铜的好成绩

沙县凤岗街道荣获2007年度三明市争创农村经济发展“十佳乡镇”第一名

沙县青州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2007年一级派出所

沙县淘金山的千年铁树群入选福建省第一批“树王”

2011年11月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2012年12月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被中国科协,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一类示范推广区”

2012年中国县域金融年会获“全国十佳金融生态示范县”称号

2013年1月被授予福建省森林县城

2014年6月16日沙县天湖净寺荣获全国宗教界最高荣誉“第二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2017年11月,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2019年3月,入选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