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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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秦为钖县,属汉中郡;北周时改称丰利县,属西域郡;宋废除;明成化八年(1472年)于旬阳东置白河堡;成化十二年(1476年)改设白河县,以境内白石河得名。白河县位于陕西省 安康市东部,巴山东段。北临汉江,隔江与湖北省 郧西县相望,东、南部分别与湖北省 郧县、 竹山县接壤,西与 旬阳县相连。地势南高北低,全县山脉与沟相间,汉江从县境北部自西向东横过,县内冷水河与白石河从县境西南向东北大致平行流入汉江。行政区划分为12镇、128个行政村(社区)全境东西长53.3公里(图距),南北宽41.5公里,总面积1455平方公里。白河县位于秦头楚尾,古称“南走巫夔,北通 商洛,东扼均房,关南险奥,白河尤属襟喉。”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2019年3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
详情白河县秦为钖县,属汉中郡;北周时改称丰利县,属西域郡;宋废除;明成化八年(1472年)于旬阳东置白河堡;成化十二年(1476年)改设白河县,以境内白石河得名。
白河县位于陕西省 安康市东部,巴山东段。北临汉江,隔江与湖北省 郧西县相望,东、南部分别与湖北省 郧县、 竹山县接壤,西与 旬阳县相连。地势南高北低,全县山脉与沟相间,汉江从县境北部自西向东横过,县内冷水河与白石河从县境西南向东北大致平行流入汉江。行政区划分为12镇、128个行政村(社区)全境东西长53.3公里(图距),南北宽41.5公里,总面积1455平方公里。
白河县位于秦头楚尾,古称“南走巫夔,北通 商洛,东扼均房,关南险奥,白河尤属襟喉。”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
2019年3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夏商时期白河为梁州地,周代为麋国地,称钖穴。秦时称钖县,属汉中郡,东汉末,建安二十四年(219),改属西城郡(今安康)。
三国、晋、钖县属魏兴郡。
北周时钖县改称丰利县,属西域郡。唐至五代丰利县属均州。
后唐、晋、后汉后周至宋,丰利县属金州地(安康)。宋乾德六年省丰利县入郧县。元代属金州之旬阳县地。
明成化八年(1472),于旬阳东置白河堡。成化十二年(1476),改设白河县,以境内白石河得名,隶属新设之郧阳府(今湖北郧县),次年改属金州。明万历十一年(1583)金州改称兴安州,白河地属州辖之旬阳地。
清乾隆四十七(1782),只安州升为兴安府,仍辖白河县。
中华民国时期,白河县属陕西省汉中道。民国二十二年(1933)撤销道制,白河县属省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属安康专员公署(第五行政督察署,第五行政公署)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白河县隶属陕甘宁边区陕南行政公署安康分区行政督察公署管辖。1950年,隶属安康分区专员公署管辖,专员公署辖区又称专区。1969年专区改称地区,白河县属陕西省安康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2000年至今,安康地区改安康市,白河县属安康市管辖。
民国二十八年(1939),白河县在旬阳县内有文牛、庙坪两个行政保的“飞地”划归旬阳县管辖。
1951年,以分水岭为界将原湖北郧县辖地大坪、陕西省旬阳县小沟划归白河县管辖。
2012年,白河县行政区划分为12镇、128个行政村(社区),分别是城关镇、 中厂镇、 构扒镇、 茅坪镇、 卡子镇、 宋家镇、 西营镇、 仓上镇、 冷水镇,麻虎镇、小双镇、双丰镇。四境:县境北与湖北省郧西县景阳、夹河、羊尾三区(镇)一江之隔;县东的泡桐树梁、火烧寺和麻栎沟垴,与湖北省郧县将军、陈家庄毗邻;县南的黄龙洞、平顶山、东沟垴、硫铁矿二、三工区、界岭垭、晏家扒、天堂寨和韩家山,与湖北省竹山县得胜(镇)区接壤;县西的金枝沟魏家沟、印沟垭、太平山、九个函、五岭山付家坡、马食坪,与旬阳县兰滩、武王交界。
白河县
白河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 巴山东段。北临 汉江,隔江与湖北省 郧西县相望,东、南部分别与湖北省 郧县、 竹山县接壤,西与 旬阳县相连。位于秦头楚尾,古称“南走巫夔,北通商洛,东扼均房,关南险奥,白河尤属襟喉。介于东经109°37″~110°10″,北纬32°34″~32°55″。全境东西长53.3公里,南北宽41.5公里,总面积1455平方公里。
白河县地势南高北低,山脉与沟相间,无一处百亩平地。 汉江从县境北部自西向东横过,县内冷水河与白石河从县境西南向东北大致平行流入汉江。县内山脉,中部从北向南,依次为天池岭-蒋家梁子-大山庙梁-韩家山;西部从北向南,有土地岭-太平山-五条岭-界岭;南部自西向东,有马食坪-韩家山-圣母山-平顶山-野人山。横亘约100余公里,南部山脉一脉相承,与湖北竹山县交界,县西、南、东三面山脉与中部接连呈向东倾斜的“山”字形。
县城东与郧县交界的下卡子汉江边县白河县最低处,海拔仅170米;南部界岭中段的五龙尖海拔1901米,居诸山之冠。按海拔高度,地表形态,可分为剥蚀构造中山区陵区和侵蚀构造低山河谷区。
白河县多年平均气温15.6℃,极端最高气温出现于1962年(42.6℃),极端最低气温出现于1977年(零下10.3℃),年平均无霜期264天。
以候平均气温≥10~22℃为春、秋季,候平均气温≥22℃为夏季,候平均气温<0℃为冬季的标准,白河县3月下旬初至6月上旬初为春季,6月上旬初至9月上旬末为夏季,9月上旬末至11月中旬为秋季,11月中旬至次年3月下旬为冬季。春、秋季各约70天,夏季约100天,冬季约120天左右。由于白河县地形南高北低,海拔高度有1731米高差悬殊,县南的歌风、宋家、双河、四新、南岔、卡子和县东部的顺水等地与汉江沿岸一带的季节相差10天左右。即中山地区春夏季节时间较低山河谷地区短10天左右,秋冬时间长10天左右。气温的垂直差异、阴阳坡差异亦十分明显。在同一经纬点,同一时间,山上山下、阴坡阳坡气温有5~9℃的差别。若同时积雪,阳坡日出即融,阴坡几天乃至十几天不化。冬天,阳坡日出可不围炉烤火,阴坡不烤火难以静坐。白河县人总结气候的地域差异谚云“高一丈,不一样,阴阳坡,差的多”。
白河白河县土壤面积有214.56万亩,占白河县总土地面积的98.65%。其中自然土壤173.12万亩,农业土壤41.4万亩,白河县土壤有4个土类,9个亚类,18个土属,63个土种。黄棕壤为主,占白河县土地面积的98.64%。由于白河县地貌是大山深沟, 基岩裸露,岩石风化强烈,土壤流失严重,所以粗骨型土壤占土地面积的90%以上,土层厚度小于30厘米的土块占44.72%。土壤瘠薄,粗骨,富铁、钙、钾、硫,贪氮,缺磷、硼、锰和丰富的有机质。沿县境汉江南岸一带土壤呈微碱性,县境南部界岭一线土壤呈微酸性。
白河县共有大小河沟765条,其中流域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下的696条,占90.9%;流域面积为5~10平方公里的河沟27条,占3.5%;10~30平方公里的23条,占3%;30~50平方公里的10条,占1.3%;50~100平方公里的5条,100平方公里以上的4条(不含汉江)。
汉江从县境北部自西向东偏南横过,县境西部的冷水河水系与县境东部的 白石河水系几乎平行自南向北汇入汉江,直接汇入汉江的河沟还有磨沟、拖板沟、北店子沟和麻虎沟。县内地貌起伏强烈,地表破碎,河沟下切力强,一般河谷狭窄,河沟比降大,流量随降水而变化。水量丰枯悬殊,水能理论蕴藏量大。
白河县地理纬度和地貌特征,形成白河亚热带和暖温带植被群落。亚热带植物成分中的桔柑、油茶树、无花果、枇杷、 油桐、棕榈、 芭蕉、 山茶花、 夹竹桃、银杏、 香樟等,在白河县各地生长良好,无花果、芭蕉、夹竹桃可长成小乔木,无花果、枇杷、桔柑、柚、香橼、油茶不仅生长良好,而且能开花结果,唯油橄榄只花不果。70年代从四川引进的亚热带竹种一慈竹,在白河县各地栽植生长良好。热带的红豆树县内也有生长,暖温带成分树种核桃、椿树、漆树、桦树、柿树、杉、桑等,在白河县前、中、后山均可普遍见到。
鸟类
老鹰、金雕、长耳鸮(猫头鹰)、鸢子(隼)、 家燕(楼燕)、大嘴鸦、白颈鸦、寒鸦(体形小,分布中山)、 喜鹊、红嘴蓝鹊(山鸦鹊)、八哥、画眉、野鸽、灰斑鸠、珍珠鸠、大山雀、啄木鸟、 山麻雀、家雀、红嘴相思鸟、布谷(杜鹃)、 柳莺、黄鹂、锦鸡、白冠、长尾雉、环颈雉、竹鸡、秧鸡、小麻鸭、池鹭、白鹭、秋沙鸭、鸬鹚、沙鸲、白鹡鸰、 骨顶鸡、翠鸟、戴胜、 红尾水鸲和褐河鸟。
兽类
虎、金钱豹、云豹、豹猫、猕猴、野猪、狼、狐、貉、草鹿、毛冠鹿、林麝、 扭角羚、豪猪、刺猬、猪獾、青猺、大灵狸、 黄鼬、水獭、青羊、褐家鼠、小家鼠、 黑线姬鼠、岩松鼠、鼯鼠、蝙蝠、蜥蜴、 石龙子和壁虎等。
唐、宋时期,总人口2.4万多人。宋末,社会动乱,人口开始减少。到元初,人口仅1.1万余。
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建县时,白河县总人口达2.3万多人,明末增长到2.6万余。明末张献忠率领的农民起义军经过白河时,“人民星散,十去其九”,在籍人口剧减。清初,白河县城居民仅10余户,足见人口减少之程度。清康熙年间(1662~1722),奖励垦荒,并鼓励生育(滋生人口,永不加赋),加之大批移民迁入,使白河人口迅速增加。至乾隆末年,白河人口发展到近4万余。嘉庆六年(1801),白河总户数达10320户,总人口达51110人。清末,社会虽然动乱,偏僻之地反而安定,自然经济状况少与外界接触,且湖北、关中尚有移民迁入,清末白河县人口上升到63000多人。
民国10年(1921年),白河人口接近7万人。民国时期人口出生率高,死亡率亦高,人口增长缓慢。抗日战争爆发后,关中、河南、湖北又有一批商人和手工业者迁居白河,并成立了河南、湖北、河北等同乡会,人口突增。这批迁居商人、手工业者,基本都留居下来,其二、三代已成为白河人。
白河第二次解放后,随着党政、经济工作的需要,又有一批“南下”(来自山西、河北)、“西进”(来自河南、湖北)干部留居白河。建国以来,从大、中专学校分配了多批外省、外县的毕业生来白河工作,1978年后,大多数先后调回原籍,但仍有1/5定居白河。
2012年末,白河县总户数63842户,总人口209888人,减少1810人。其中:男性113912人,女性95976人,男女性别比119:100。总计中:非农业人口24469人,农业人口185419人。年末常住人口163635人,暂住人口1947人。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城镇人口71572人,城镇化率34.1%,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2016年,年末全县总户数65244户,总人口为212293人,比上年末增加486人。其中:男性116570人,女性95723人,男女性别比122:100。总计中:非农业人口25325人,农业人口186968人。年末常住人口164164人,暂住人口2157人。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城镇人口79589人,城镇化率37.49%。按常住人口统计,年末城镇常住人口61376人,城镇化率37.39%。
截至2017年末,白河县总人口215224人,其中:城关镇34615人,中厂镇16663人,构朳镇15473人,卡子镇13891人,茅坪镇30179人,宋家镇15968人,西营镇14712人,仓上镇19078人,冷水镇27191人,双丰镇10429人,麻虎镇17025人。
2011年,白河县年完成生产总值20.04亿元,增长14.1%,其中第一产业5.02亿元,第二产业7.44亿元,第三产业7.58亿元,分别增长6.2%、25.5%、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29亿元,增长39.8%;财政总收入1276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428万元,分别增长16.2%、20.1%;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21.63亿元,增长15%;贷款余额8.26亿元,增长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2亿元,增长2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80元,分别增长17%、20.5%。城镇化率达到28.5%。
2014年,白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2711亿元,增长13.9%。其中第一产业6.9993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29.5433亿元,增长21.8%;第三产业11.7285亿元,增长6.9%。三次产业比为14.5:61.2:24.3。三次产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1%、76.8%和16.1%;分别拉动全县经济增长1、10.7和2.2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29429元,较上年增加4051元,增长13.7%。非公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完成非公经济增加值24.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4亿元,占全县GDP比重达51.52%,比上年同期提高1.64个百分点。
民国十几年,县城、白岩、麻虎、月儿潭部分民居以块石,甚至河滩大卵石垒墙,其技术为外地人叹服。六七十年代,县城民居几乎全以块石砌墙,南方人看后称“白河县一大巧,石头垒墙墙不倒”。
1971年8月在黄家湾建起白河机砖厂,1972年以小窑投产,所产红砖变形开裂,质酥易碎,不逾6年黄土用尽。又于1978年迁址中厂,投资19.27万元,建14门轮窑1座,机械设备15台件,职工36人(其中季节工11人),年产量由1979年的37.71万块提高到125.8万块,从此扭亏为盈。80年代中期,新址黄土亦将用罄,同时个体砖窑也取代集体经营砖窑。
1985年在县城小河口原石灰窑处凿山建白河县灰沙砖厂,是减少制砖毁地的开发项目,投资94万元,职工78人,设计年产灰沙砖600万块。1987年投产,年产320万块,1990年产260万块,耐压强度为151公斤/平方厘米。因设备不甚配套,及其他原因,90年代后,已不景气。
1976年,筹建白河县水泥厂,8月县上投资在白岩沟口动工,占地16400平方米,厂房、住宿建筑面积2933平方米,设计年产普通硅酸盐水泥7000吨。1977年生产454.5吨,1981年4123.15吨,1980年推行了经济责任制后扭亏为盈。1983年,省、地、县、厂四方投资共224万元进行扩建,1985年10月竣工,年生产能力2万吨。1980年出厂325号水泥占总产量的66%,1981年出厂325号水泥占86.83%。出厂合格率为98.45%。1986年注册商标“白龙牌”水泥。425号水泥占52%以上。1990年职工190人,固定资产294万元,产量10250吨。
2006年白河县建材业生产水泥8.2万吨,实现产值2100万元,同2005年增长17%。
2011年,白河县实现工业增加值15.909亿元,增长35.8%,增速较上年加快6.9个百分点,占生产总值的46.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8.6%,工业主导作用更加突出。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46.38亿元,增长63%;实现增加值15.39亿元,增长37.7%。
2012年,白河县实现工业增加值15.909亿元,增长35.8%,增速较上年加快6.9个百分点,占生产总值的46.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8.6%,工业主导作用更加突出。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46.38亿元,增长63%;实现增加值15.39亿元,增长37.7%。
2016年,全年工业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262382万元,同比增长23.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98674万元,同比增长23.8%;实现工业增加值256373万元,同比增长24.5%,增速位居全市第一。
按白河农作物的分布,大体可分为三个农业区。
北部低山河谷区:位于县境北部, 汉江以南,海拔600米以下的 冷水河、麻虎沟、白石河三大河流的下游地带。其沟谷狭窄,分布有不完整的河谷阶地、沟谷地和河谷漫滩地。跨越16个乡镇,78个村,农耕地占土地的75.5%,年降水量792.9毫米,无霜期257天,日照充足,光热资源较为丰富,易遭伏旱,是小麦生产的较适宜区。小麦播种面积占耕地面积59%。1983年小麦平均亩产160公斤,比白河县小麦平均亩产高23公斤。一年两熟,占本区耕地面积46.8%,出产小麦、玉米、红薯和蔬菜。白河县的水稻几乎全在这一区。
中部低山区:位于县境中部,海拔600~900米,属 巴山北坡低山地带,河沟纵横,沟蚀强烈,狭谷陡壁多,岩基裸露,跨越28个乡,156个村,属北亚热带秋淋湿润区。无霜期250天,光热资源使作物一年一熟有余,一年两熟不足,易遭秋淋和伏旱,但中山区为轻。1983年平均亩产243.5公斤,一年两熟间套复种制,复种指数154.8%,垦植指数19.48%,总产中,秋粮占67%,玉米为大宗,次为红薯、绿豆、黄豆。
南部中山区:位于县境南部,地处海拔900米以上的中山区,跨越18个乡,78个村,属暖温带山地,一年一熟。光热资源较差,年无霜期228天,易遭低温、秋淋、霜冻威胁。是春玉米、黄豆、洋芋、燕麦的较适生区,但常因夏秋连阴雨和低温影响,造成玉米“秋封”。黄豆开花、灌浆期亦因长期处于阴雨天气影响产量。低山河谷区雨水偏多即受涝,低山略显干旱则粮食作物丰收。
2012年,白河县粮、油种植面积分别达到29.2万亩、5.3万亩,粮食连续六年增产,总产量达到6万吨,较上年增长4.8%,油料总产0.6万吨,增长9.6%。白河县种植黄姜2.6万亩,发展中药材9000亩,种植烤烟0.9万亩,产量1036吨,实现产值1451万元。蚕桑产业发种3.3万张,收购鲜茧90万斤,实现产值1452万元。生猪、山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26.7万头、19.2万只、111.8万羽,实现畜牧业产值2.3亿元;林业经济迅猛发展。全年造林面积4.7万亩,流转林地1万多亩,建立经果林基地3万亩,林业产值4219万元,增长15.9%。
2016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08亿元,可比增长5%,其中:农业产值8.24亿元,林业产值0.64亿元,畜牧业产值2.87亿元。增加值7.17亿元,可比增长5.2%,比2015年上升了0.6个百分点。
襄渝铁路经此。 十天高速公路从白河县境内穿过,实现高速公路零的突破,在白河县形成以高速公路为枢纽,融入 安康、十堰两城市群的“1小时经济圈”,总体实施“两穿越、三循环、八连镇、十辐射”交通网络规划。基本实现“出县高速化、县乡等级化、村道网络化、运输规模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的目标。
2011年,白河县县乡道路改造132.7公里,新修通达公路90.8公里,建成通村水泥路149条725公里,实现了乡镇通油路,村村通水泥路,通村率达118%,超安康市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农村公路总里程1394.9公里。开通客运班线36条,白河县客运车辆达374辆,货运车辆631辆,城区投放出租车80余辆,投放通乡镇客运车辆155辆,投放通村车辆129辆。建成二级客运站1个,五级客运站5个,招呼站7个。计划投资10.8亿元。其中: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6.7亿元,公路养护和安保工程投资0.4亿元,码头建设项目投资0.98亿元,其他建设项目投资2.2亿元。
截至2013年,白河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47所,其中:完中3所、单设初中8所、职教中心1所、县重点小学1所、县办幼儿园1所、乡镇中心小学15所、完初小110所, 民办学校8所,在校中小学生3.8万人,在岗教师1695人。
明清时县内仕途无望的生员,设馆收少年儿童就读,称“蒙童馆”或私塾,以为职业自称“舌耕”。束脩由学生家供给,也有的先生受富户之聘上门任教。乾、嘉以前,这种私塾不多。嘉庆间,移民中有知书识字者在家自课子侄,邻里间他姓子弟附馆就读渐多。
乾隆四十九年(1784),知县李宗信主建天池书院,聘贡生、举人出身者为书院山长、讲席。“藉各处官地召民垦种,以其稞备讲席脩脯,犹不足,岁捐廉银四十两,膏火之资,奖赏之费乃略备焉”。乾隆年间知县谢奉璋、雍正年间知县唐效尧、道光年间知县朱斗南、光绪年间知县顾等,常去书院为诸生授课,批改文卷,勉励学生。清末废科举制后,书院改作学堂。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书院改为学堂,原来的乡间义学都改为初等小学堂,白河县共40所。所开课程有国文、算术、修身、读经、历史、地理、体操、音乐、美术、劳作。民国六年(1917),规定私塾使用短期小学课本。
民国十六年(1927)小学实行四二分段制,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十八年(1929)小学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高小增加军训课。二十六年(1937)起,以“ 礼义廉耻”为四维、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八德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对于学生成绩考核分期中、期末两段,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70分为良好,80分以上为优秀。
1948年春至1949年8月,白河处战争前线,中小学停办。白河解放后,于8月初首先恢复县城、冷水、中厂小学。1951年秋,白河县已恢复完全小学9所,初小86所,宣传贯彻“学校为工农开门”的方针。1954年后,小学改为五年制,开设语文、算术、常识、音乐、图画、体育,高年级增加自然、历史、地理。每学期20周,每周有一节周会。学生成绩考核记分方法与解放前相同。1962年后,小学加珠算课。1956年前后,曾使用苏联5分制记分法,不久即废除。对学生思想教育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为主要内容。
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合并裁撤了初小、完全小学28所,15~17岁的学生1182名回乡劳动,并精简、下放了小学教师87名。1964年前后,为解决山区居住分散、家务拖累大的儿童入学难,白河县大办“耕读小学”、“识字班”,教师上门教学,发展形势及效果甚好,减少了新文盲的产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渐整顿,正常教学秩序逐渐得以恢复。1977年后大力推广先进的识字、作文、“三算”教学经验。80年代中期,集资办学的同时抓普及小学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率有所上升,白河县统一命题考试形成制度。
2012年,白河县小学38所;幼儿园35所,在园儿童4143人;小学专任教师总数908人,比上一年减少96人。小学在校学生总数11445人,较上年减少1331人;其中女生5246人,较上年减少497人,占学生总数的45.8%。
民国十年(1921),省参事金少安(白河人)曾倡议设立白河中学,因县财力绌支,匪患频仍,未能实现。民国二十九年(1940)春,艾林仲县长主持县行政会议再议设立中学一案,得以通过,继由县教育科长柴涤欧,士伸王佩鸣、胡履祥、刘百川、毛翰庭等组成筹备委员会,从事劝募集资,不一月时间,集资有成。乃于是年3月,改建长春寺为白河县初级中学。
民国三十年(1941)3月招中学预备班120人。民国三十五年(1946),有8班,380余学生,教职工20余人。学生来自白河县,当时学校只有8间教室,10余间小屋供教师住用,乡间学生一律到校外租住民房。学制三年,课程有国语、公民、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动物、植物、英语。白河中学的校训是“ 礼义廉耻”四字。白河中学办至1948年春白河第一次解放前夕,因师生躲避战乱而停止。
1949年5月白河二次解放后,先恢复小学,到1950年8月在城关小学附设一初中班,学生24人;1951年9月原白河中学恢复招生。1954年以前,每年招初中生1班,设政治、语文、数学(代数、几何)、英语、历史、地理、生物(动植物)、物理、化学、体育、音乐、美术、劳动。1956年9月,在第八完小(茅坪)招初中生两班,1957年 白河县第二中学在茅坪创立。1958年,白河一中首招高中生1班39人。除不开美术、音乐外,其余课程开设同初中。1958年白河县第三中学在西营创立,1959年白河县第四中学在冷水河创立,各招初中两班,3所中学鼎足而立,比较适应当时的人口、交通条件。1962年5月,奉命裁撤第三、四中学,将部分学生并入第二中学,同时动员大龄学生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直到1972年第三、四中学又恢复。
70年代初,提出“上小学不出大队、上中学不出公社”口号,绝大多数中心小学办起“戴帽初中”,初小教师拔为高小教师,高小教师拔到初中任教,初中教师拔到高中任教。当时设立中学过多,后经两度调整,保留了新发展的中厂、冷水、构朳3所初中。
1975年,白河县学校开展“学朝农”(朝阳农学院)活动,“开门办学”,中学和小学戴帽的初中班,将学校迁到公山上开荒种地,师生在山上搭草棚上课,初、高中增设农机修理、农技、卫生医疗,教材自选,教师自聘,实习单位自找。1977年后,渐恢复正规上课方式。
2012年,白河县普通中学11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1119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总数12798人,较上年减少2488人;其中女生5979人,较上年减少1315人,占学生总数的46.7%。初中升学率达86.6%,高中升学率达92.5%,分别较上年上升5.7、0.1个百分点。
2016年,全县普通中学11所,与上年持平;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所;小学34所,较上年减少3所;幼儿园41所,在园儿童数4658人。全县专任教师数1729人,较上年减少260人。其中: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777人,减少208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数58人,减少24人;小学专任教师总数715人,减少60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总数9754人,较上年减少812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2312人,较上年减少1148人。小学在校学生总数11809人,较上年增加800人。初中毕业升学率达94.4%。
民国三十七年(1948)初统计,白河籍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仅22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在县集中于教育界。白河中学有大专以上学历教员12人,其中白河籍9人,外地籍贯的3人;另在汉白公路驻县工务段、县卫生院、县政府有五、六名科技人员,中医、中药人员30余人散在于县城及四乡。
1950年,有西医卫生技术人员4人,中医、中药人员68人。1956年上半年统计,全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在业人员83人,中专程度的137人,外地籍贯的分别占到80%和600%。
1982年,有建筑、通讯、机械制造方面的工程和农林技术人员115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663人,教学人员1301人,船舶技术人员1人,文艺、体育工作人员24人,文化工作人员19人。当年全县总人口中,大学毕业、肄业的占0.28%,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0.72%;12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57.99%,科技人员短缺。
2012年,白河县有专业技术人员数2816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365人,农业科技与服务单位个数83个,全年申请专利5个。
2016年,全县有专业技术人员数2915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387人。全年专利申请数16件,授予专利权3件。全年登记的科技成果2项,共签订技术合同2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55万元,比2015年增长37.5%。
民国二十五年(1936)以前,白河县只有个体医生行医,并无医疗行政管理机构。1936年7月,县政府始设卫生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县教育科兼管卫生工作,1952年5月称文教卫生科。1956年初,文教、卫生分设,1958年两科合并为文教卫生局,编制16人。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70年10月成立民政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11月民政、卫生分设为两局。1984年,卫生局编制14人。
2012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2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8所。卫生技术人员724人,其中 执业医师和 执业助理医师216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48人(按常住人口计算),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34张。卫生防疫人员数31人。
2016年,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5个。卫生技术人员749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3人,注册护士225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46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00张。
白河自古至今,群众在劳动、喜庆或居丧时,喜自编自唱,配以打击乐器,至清末时期已形成 山歌小调、歌舞曲和号子三种,及一套打击乐曲。
小调
有阴、阳锣鼓、八岔、钉缸、骆驼调、蛤蟆调、神仙调、风扫雪、鼓词等几种曲调。其代表作品有《十爱姐》《盘头歌》《千杯酒》《十对花》《钉缸》《闹五更》《十把扇》等200余首。这类小调内容以历史故事为主,歌手可以相互转换歌词或即兴填词应景。
歌舞曲
仅见于过去“踩高跷”、“鹬蚌舞”时演唱和伴奏。唱孝歌“闹夜”,也是白河城、乡的一项民间音乐表现形式。打击乐器一套,歌手不拘多少,多数歌手唱传统的“二十四孝”歌、《 孟姜女哭长城》、“ 杨家将”、“ 八仙过海”、“梁祝恨”或文字游戏等消遣内容的歌词。唱腔、打击乐谱刻板不变。
号子
有陆地上多人在一起干活使用的“八板号子”,有晏席端盘子使用的空号子。70年代后,县内帆船大都改为机动船,水上号子使用率减少。80年代铁路、公路运输飞快发展,汉江航运基本停滞,已听不到号子声。会吆喝水上号子的船夫多已作古,90年代几无传人。所好,县文化馆作了采风,1981年8月刊出的《白河民歌》将其收录。
雕刻
白河的雕刻有木刻、石刻两种。木刻盛于明、清时期,当时城乡富户庭院建筑上的栋柱、栏杆、窗棂、风门、饰件以及桌、椅、床、凳等家具,大多刻以花鸟、虫鱼、装饰图案。有些祠堂、庙宇的盘龙大柱、大小佛像也是木雕、彩绘。石刻见于明、清时期建筑物柱础、门窗装饰部分及墓碑。柱础讲究造型,县城文庙、城隍庙当年柱础20余对不同型。至今城乡残存的庭院建筑、庙宇,还可以见到明、清时期精美的石狮、石鼓、石门磴、石门方、石柱础、石窗棂和墓碑。石刻图案除花纹、花卉、动物外,有的还雕刻有整组的历史典故,如八仙过海、麒麟送子、三顾茅庐、渔樵耕读等等。有的石狮口中含珠、珠可转动、珠内有珠亦可转动而取出不能。
刺绣
50年代以前,县内城乡妇女多将刺绣作为必会手艺。那时儿童穿戴之衣服鞋帽无不绣花。民国中期以前,妇女衣服的边口、枕档、帐帘、门帘、荷包也都刺绣。图案、花卉无不精美,民国后期手工刺绣日益衰退。
剪纸 、扎纸
少数灵巧妇女作刺绣之前或自绘花卉、翎毛于纸上,或以“洋墨”(蜡与松烟制成)拓来“花样”,然后剪下,将“花样”剪纸贴于刺绣作底的绸缎上,依样而绣。平时多见的剪纸乃是结婚、庆寿剪的喜寿字变形图案。纸扎自古至今,见于风筝、花灯、龙灯、采莲船以及丧葬时用的龙、凤棺罩。能为者,多是能工巧匠。
明清至民国十几年,县内有“跳端公子”的具有原始舞蹈动作。另在欢度春节时,民间文娱节目“采莲船”、“鹬蚌舞”、“耍狮子”、“踩高跷”中有些角色或表演过程有舞蹈动作,除此外,县内没有地方特色的舞蹈。
白河县城绣屏山古生物化石点
在白河一中至县政府机关后院,沿绣屏山坡地段发现有石斧、石凿、骨锥。出土还有剑齿象、梅花鹿、野猪、仓鼠、箭猪等动物骨骼化石。化石上多有砍砸、刮削痕迹。石化程度深的近似绿玉。
牛家湾汉、三国、南北朝遗址
位于县城西10公里汉江南岸第二阶地,东西长200米,南北宽100余米。出土有灰色素面大板瓦、筒瓦,板瓦长40厘米、宽25厘米、厚2.5厘米。还有素面陶罐、盆、瓮等,另有“正始元年”、“元熹二年”纪年砖。在遗址附近还有南北朝墓群,70年后多被毁作耕地。
月儿潭秦、汉、三国、南北朝遗址
位于月儿潭街后,东西长180米,南北宽100米,上延至麒麟沟,出土有大量薄壁灰色素面陶器,几何纹、叶脉纹长条砖和“太康”、“天监”、“熹平”、“和平”、“正始”、“鸿嘉”纪年砖。附近有砖券墓(俗称参筒),出土有平底圆腹灰陶罐、贝币、半两、五铢钱、铜箭镞、弩机等。
红花县南北朝遗址
位于仓上乡 冷水河与 裴家河交汇处东侧一级阶地上,东西长300米,南北宽100米,南高北低,地势开阔平坦,土层较厚。出土有细绳纹红陶片、圆腹薄壁素面灰陶罐,几何纹、波浪纹、叶脉纹、宝相纹长条砖,并有砖券墓,“红花县”地名旧县志无载。传说白河县城原定建此,因选址县官嫌土轻而弃。道光年间有人以古砖上“红花”二字杜撰为“红花县”。讹传日久,变成地名。据实查考,疑为古代村镇遗址。该遗址西侧临冷水河,河北阶地上亦有大量砖券墓,墓室中有陶猪、陶狗、灰色素面薄壁陶罐等陪葬品。
茅坪遗址
位于茅坪街北侧缓坡地带,在这一地段已发现过石斧、石凿、石铲、石刀、陶器,浅层地下有绳纹砖与素面砖,现为耕地。
张家庄新石器遗址
位于 冷水乡观音滩下东南250米,面积约8500平方米,文化堆积层厚0.70~0.90米,距今约5000年左右。出土有褐色绳纹夹砂陶罐、盆、瓮和泥质红陶钵,石器有石斧、石刀。70年代后受破坏严重。
大坪新石器遗址
位于大坪街西南100米,面积约600平方米,文化堆积层厚0.70米,距今4000年左右。出土有红色夹砂陶罐、盆,个别器物上绘有兰纹。稍有破坏。
白河县境,发现多处石 长城遗址,从旬阳县延续而来,蜿蜒于崇山峻岭间。卡子乡三双村与湖北茅塔界岭沟交界的山脉中峰上,有石垒城墙,有城门,门宽2.2~3米,石门坎高0.33米,石门转窝直径0.14米,深0.02米,转窝靠陕西一边。墙高1.62米,厚2.84米,石头风化严重。朝湖北方向有石板构筑成的“娘娘庙”一座,建于清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门上有一对联:“威扬秦楚神通大,福庇山河显峦高。”
卡子乡和平村的界岭处,今秦楚交界汉白公路旁,山脉中峰处,有毛石头垒砌的城墙,高处1.5米,低处0.5米,墙厚1米,少数地方有垛。四新乡晏家扒以南,有石城沿山岭而上,沿秦楚分水岭东西向延绵约0.5公里,墙厚约3米,有门宽2米,起伏于林莽深处。
南岔乡小界岭,有城门洞,城门以西有城墙数里,城门空宽1.4米,西边墙高2.45米,厚3.6米,门上无顶。沿秦楚两省界岭约15公里,石城墙清晰可辨,大部分地段保存较好。其间有城门洞四处,箭楼五处。梭子沟墒城门洞有石门槛等。门洞高均1.72米,宽2.33米。箭楼高2.4米,宽4.08米,其中一箭楼内有台阶,砌城门和箭楼的最大石头长2.38米,厚0.25米,宽0.5米。白河(包括旬阳)石长城遗址,有别于陕北,关中地区的土夯、砖砌长城,为研究战国时秦楚争霸和中国古长城史提供新的重要资料。
白河古民居张家大院位于白河县 卡子镇友爱村七组,宅院分上、下两院,相距300米左右。均建于清中期,两院坐东北、向西南,坐落在界岭河畔,汉白公路对面。
下院宅院占地约3000平方米,为两幢各一进三座院落,两墙相距80几分,形成正文形整体,中轴线自西向东依次分为大门、前庭、 中堂、 后室,甬道及两个天井,两侧有厢房。主体建筑为砖木结构,硬山灰瓦顶,抬梁式构架,房屋以西至5间两设封风墙,院外观看,封火墙木林立,飞檐以龙、凤等为主要造型,简洁别致栩栩如生。檐下施水墨彩侩,回廊、栏杆、窗棂均为镂雕,大门为石雕门坊,额题“振否鼓家”四字。大门两侧高3.64米的石门壁上,左雕刻“两岸绿杨一湾芳草即此是江陵胜概”,右侧为“庭前孝养门内出声何处访珂里名家”等30字楹联。南方一幢建筑风格与北幢大致相同,中轴线从西向东依次分为大门、前厅、天井、中庭、天井后堂。前厅两侧的厢房为青石磨制的圆型门洞,门楹、窗棂均为镂雕。门额为“树德务滋”四字,中庭石雕门额四字为“孝友世家”,檐下水墨彩侩。
革命烈士陵园
白河县 革命烈士陵园,始建于1952年,原地魁星山南侧山凸处。1972年在铁道兵13师的帮助下,迁移至魁星山西坡。陵园占地近百亩,四面环城。北临东流汉江,南跨“铁龙”滚滚。整座园陵绿阴耸耸。园内建有纪念碑、魁星楼、碑亭、清风亭、革命烈士陈列室、革命烈士纪念碑等重点仿古建筑物。1989年9月被列为县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陕西省委授予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园内共安葬着158名烈士,当中有两次解放白河英勇牺牲的烈士,有为三线建设贡献出自己宝贵生命的铁道兵战士,还有一等战功的刘安林烈士,是白河县和邻近县、市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