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
伊宁县 新疆伊宁县 伊宁县建置沿革 伊宁县行政区划 伊宁县地理环境 伊宁县自然资源 伊宁县人口 伊宁县经济 伊宁县交通运输 伊宁县社会事业 伊宁县风景名胜 伊宁县荣誉称号
伊宁县,隶属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天山西段, 伊犁河谷中部。地理坐标在东经81°13′40″—82°42′20″,北纬43°35′10″—44°29′30″之间,县境东西距最长116公里,南北距最宽95公里,总面积6152.55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伊宁县下辖8个镇、10个乡,另辖3个农场乡级单位,总人口43.069万。伊宁县原名“宁远县”,始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因县治“宁远”而得名。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伊宁县,取伊犁、宁远首字得名。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少数民族仍沿用“固勒扎”(即宁远城的少数民族语称谓),系突厥语,盘羊之意。2016年,伊宁县年实现生产总值73.77亿元,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3亿元。 2018年10月22日,伊宁县入选2018年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
详情新疆维吾尔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有10个镇
新疆维吾尔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有2个农场
伊宁县,隶属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天山西段, 伊犁河谷中部。地理坐标在东经81°13′40″—82°42′20″,北纬43°35′10″—44°29′30″之间,县境东西距最长116公里,南北距最宽95公里,总面积6152.55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伊宁县下辖8个镇、10个乡,另辖3个农场乡级单位,总人口43.069万。
伊宁县原名“宁远县”,始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因县治“宁远”而得名。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伊宁县,取伊犁、宁远首字得名。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少数民族仍沿用“固勒扎”(即宁远城的少数民族语称谓),系突厥语,盘羊之意。
2016年,伊宁县年实现生产总值73.77亿元,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3亿元。 2018年10月22日,伊宁县入选2018年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
伊宁县始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4月15日,名曰“宁远”,因治古城“宁远”而得名,民国三年(1914年)更用今名,是伊犁与宁远两个名称的组合,有企盼伊犁永久安宁之意。
新石器时代末期,境内北部丘陵前缘一带已有人类生息。
春秋、战国、 秦时,伊宁县境内属塞地。
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伊宁县纳入版图。
西汉,迄晋为乌孙,南北朝时期为悦般,隋末唐初隶属西突厥。
唐朝,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年),唐灭西突厥,其地设嗢鹿州都督府,隶属安西都护府(702年改隶新设的北庭都护府)。
五代十国时为九姓乌护属地。
北宋,属喀喇汗王朝西回鹘国。
南宋、金时期为西辽属地。
元朝,元太祖十四年(1226年),成吉思汗分封诸子,其地归属封授给次子所建的察合台汗国。
明朝,永乐十六年(1418年),察合台汗后裔歪思弑兄自立,率部西迁伊犁河谷,改国号“别失八里”为“亦力把里”。明末清初, 准噶尔部崛起,称雄天山南北,在伊犁河北岸建固勒扎都冈,都冈建筑金碧辉煌,俗称“金顶寺”,成为准噶尔封建贵族会盟之地。
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叛乱后,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在伊犁设立“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管理新疆天山南北以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广大地区,筑“伊犁九城”,其中在固勒扎筑宁远城,并陆续从南疆乌什、叶尔羌、和田、哈密、吐鲁番等地增调维吾尔人来伊犁分拨屯种,史称“回屯”。同治四年(1865年),伊犁爆发反清起义,九城失陷,同治五年(1866年)在宁远城建立“伊犁塔兰奇苏丹国”地方割据政权。同治十年(1871年)七月一日,沙俄乘伊犁内乱边防疏守之机,入侵占领伊犁。光绪七年(1881年),清政府从沙俄手中收回了残破的伊犁,伊犁回归祖国。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在宁远城设伊塔兵备道,并设同知衙门与伊塔道共同治理伊犁。光绪十四年(1888年)设宁远县,隶属伊塔道伊犁府,管辖伊犁府除绥定县以外的广大地区。
民国三年(1914年),宁远因与湖南、陕西、辽宁、甘肃等省宁远县犯重,更名为伊宁县;民国六年(1917年),伊犁道分设伊犁、塔城两道,后伊犁道改为行政区,伊宁县隶属之;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以喀什河为界析置巩留县,伊宁县辖5个行政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伊犁、塔城、阿勒泰爆发三区革命;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25、26日,新疆和平解放。
1949年12月中旬,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伊宁县城。1950年6月,伊宁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隶属伊犁专员公署。
1955年3月,伊犁专署建制撤销后,伊宁县与伊犁地区其余7县1市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
1979年,伊犁地区建制再度撤销,伊宁县复为伊犁州直属县。
1981年12月,“文化大革命”时期成立的伊宁县革委会被撤销,恢复成立县人民政府。
1985年1月, 伊犁地区行政公署建制再次恢复,伊宁县隶属之。
2001年,伊犁地区行政公署建制第3次被撤销,伊宁县再度成为伊犁州直属县。
1951年,伊宁县伊犁河南坎区6个乡划归 宁西县。
1952年5月23日,政务院批准设立伊宁市,县城5个区析置划归伊宁市,时县辖9个区。
1953年,伊宁县六区七乡(库色木契克乡)划归博乐县、八区三乡(玛勒巴扎)划归伊宁市。
1957年,伊宁县城迁驻吉里于孜。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各区改设为红旗、胜利、红星、团结、天山、十月、火箭、新路、灯塔(年底撤销)、五一共10个公社,到1962年又先后成立第一、第二、第三公私合营牧场。
1966年1月,麻扎乡(原尼勒克县东风公社4个大队)由尼勒克县划归伊宁县。
1975年,红旗(巴彦岱)公社、反修(界梁子)牧场划归伊宁市。同年恢复伊犁地区行政公署,伊宁县归其领导。
1978年,各公社改以驻地命名。
1980年9月,十月公社析置成立萨木于孜公社。
2004年9月,潘津、达达木图两乡又划归伊宁市。
2014年10月21日,自治区政府同意撤销英塔木乡,设立英塔木镇。调整后,全县辖3个镇、15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吉里于孜镇、墩麻扎镇、英塔木镇、胡地亚于孜乡、吐鲁番于孜乡、喀拉亚尕奇乡、愉群翁回族乡、阿热吾斯塘乡、巴依托海乡、维吾尔玉其温乡、萨木于孜乡、喀什乡、麻扎乡、温亚尔乡、阿乌利亚乡、曲鲁海乡、武功乡、萨地克于孜乡。
截至2018年10月,伊宁县下辖8个镇、10个乡: 吉里于孜镇、 墩麻扎镇、 英塔木镇、胡地于孜镇、 巴依托海镇、 阿热吾斯塘镇、萨木于孜镇、喀什镇、吐鲁番于孜乡、 喀拉亚尕奇乡、武功乡、 萨地克于孜乡、愉群翁回族乡、 维吾尔玉其温乡、麻扎乡、温亚尔乡、 阿乌利亚乡、曲鲁海乡,另辖3个乡级单位:青年农场、多浪农场、兵团七十团中心团场。县政府驻吉里于孜镇。
伊宁县位于伊犁河谷中部,地理坐标在东经81°13´40"—82°42´20",北纬43°35´10"—44°29´30"之间,东邻尼勒克县,西与伊宁市和霍城县接壤,南邻伊犁河,与察布查尔、巩留两县隔河相望,北越科古尔琴山,以库色木契克河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之博乐、精河市(县)为界,县治吉里于孜镇,东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720千米,西南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18千米,距霍尔果斯口岸90千米,县境东西距最长116公里,南北距最宽95公里,总面积6152.55平方公里(折合61.59万公顷),其中新疆建设兵团第四师70团场占地为59.45平方公里(折合0.6万公顷)。
伊宁县域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划分为3类,分别为山地,丘陵和平原。
山地:科古尔琴山横卧县境北部,为博罗科努腹背斜的北西构造带断裂移位所形成,山体呈北西—东南走向,海拔1500~3500米,高山带显小,中低山面积较大,由古生代浅海滨海沉积物质和中生代陆相沉积物组成。境内东部的阿布热勒山地,受巩乃斯复向斜的纬向构造所控制,属于巩乃斯复向斜隆起部分,呈东西走向,向东延伸到新源,海拔2000米以下,属古生代和中生代的褶皱断裂构成,是境内的天然牧场。
丘陵:海拔900—1500米。山前丘陵带是海西褶皱的基底上发育的山前凹陷,并接受了侏罗纪和第三纪地层组成的沉积物,还受到新构造运动的影响。褶皱发育十分明显,在吐尔逊沟两旁有第三纪红色页岩露头,前端受逆掩断层移位的影响,降落到第三阶地,古老的阶地都消割成为长岗状平坦前山丘陵地带,上面覆盖着第四纪黄土,部分长岗顶部平坦为第四纪陆地,覆有亚砂土。丘陵带为境内主要春秋草场。1200—1500米范围为森林、草甸过渡带。
平原:可分为科古尔琴山的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与它正相交的伊犁河冲积平原两部分。山前洪积—冲积倾斜平原从长岗前缘往南,宽约8—10千米,在新构造运动的影响下,山地大幅度地抬高,河流下切,受风蚀及流水的冲刷搬运使山地碎屑物质堆积在平原上,随着地形坡度的减缓,河流搬运能力的减弱,物质组成也从北到南,由粗变细。
伊宁县的土壤由低向高依次分布着灰钙土、栗钙土、黑钙土、灰褐色森林土、亚高山草甸土、高山草甸土。农区土壤又分为潮土和灌耕灰钙土两类。
伊宁县属温带半荒漠化气候,四季比较明显,冬春温暖湿润,夏秋干燥较热,年平均气温9.3度,极端最低最高气温分别为-34.3℃、41℃,全年日照2800—3000小时左右,平原区无霜期160—175天,光照充足,热量充沛,昼夜温差大。降水充沛,平原区230毫米,丘陵区355—450毫米,山区450毫米以上,年蒸发量1300—1700毫米,平原区冬季积雪较稳定,一般为10—15厘米,利于农作物的越冬。最大冻土深度可达1米。盛行西风,年均风速为2.5米/秒。
伊宁县土地资源丰富,全县总面积6253平方公里,拥有106万亩耕地和407万亩天然草场。土壤肥力和蓄水保墒性强,适宜农作物生长。
截至2011年底,伊宁县森林总面积7.49万公顷,其中山区森林4.25万公顷、河谷次生林0.92万公顷、平原人工林面积2.32万公顷(防护林0.78万公顷、用材林0.48万公顷,经济林1.06万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10.8%。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个(新疆伊犁小叶白蜡自然保护区),面积910.21公顷。伊宁县境内共有药用植物521种(计101科326属),常见的药用植物有当归、黄芪、大黄、木贼、麻黄、蒲公英、伊犁贝母、车前草、秦皮、新疆阿魏等。
伊宁县矿产资源富集,全县已探明有煤、金、银、铜、铁、 高岭石、 花岗岩、 重晶石等27种珍稀矿藏,40余个矿点。经查明煤炭资源储量74.2亿吨,远景储量120亿吨;黄金储量60吨,远景储量250吨;石英沙矿储量750亿吨;优质石灰岩矿储量多达6531亿吨;建材花岗岩矿储量1880亿立方米。
伊宁县水资源充裕丰沛。伊犁河及其支流喀什河流经伊宁县境内,伊犁河在县南流经伊宁县74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16亿立方米;喀什河在自县东流经伊宁县47公里,流域面积1022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38.5亿立方米;北山水系10条河沟,合计年均径流量近5亿立方米。地下水补给总量7.2亿立方米,可开采量3.6亿立方米。农业灌溉主要渠系有人民渠、团结渠、青年渠、北支干托海渠、包孜渠、麻扎渠、四清渠和奎逊渠等渠系。
2017年,伊宁县有人口109595户,43.069万人(含兵团)。其中:城镇人口43596人;乡村人口387094人。其中维吾尔族207561人,汉族60238人,哈萨克族52896人,回族73076人,其他民族36919人,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48.2%、14%、12.3%、17%、8.6%。男性221931人,占总人口的51.5%,女性208759人,占总人口的48.5%。
2017年,伊宁县出生人口8321人,其中:男4295人,女4026人;人口出生率19.28‰,与2016年相比新出生人口增加1246人,人口出生率增加3.04‰;死亡人口4965人,其中:男2822人,女2143人;人口死亡率11.51‰;自然增长人口3356人,自然增长率7.78‰,与2016年相比减少126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低2.82‰;迁入2398人,迁出7436人。 在总人口中,男性215343人,占总人口的51.5%,女性202396人,占总人口的48.5%;0—17岁以下127046人,占30.4%,18—34岁112713人,占27%,35—59岁137659人,占33%,60岁以上40321人,占9.7%。在总人口中,维吾尔族207282人,占总人口的49.6%;汉族48496人,占总人口的11.6%;回族72981人,占总人口的17.5%;哈萨克族52150人,占总人口的12.5%;其他民族36830人,占总人口的8.8%。
2016年,伊宁县年实现生产总值73.77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30.03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20.44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23.31亿元,增长13.8%。三次产业比重40.7:27.7:31.6;人均GDP达到16928元,较上年增长7.8%;完成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10.17亿元,增长5.6%;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9.35亿元,同比增长6.1%;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3亿元,下降13.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756元,净增880元。
2016年,伊宁县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4.28亿元,同比下降20.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03亿元,同比下降13.3%;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7.02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7亿元,同比增长8.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亿元,同比增长13.4%。
2016年,伊宁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683元,增长8.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756元,净增880元。
2016年,伊宁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63亿元,下降49.5%;其中:一产完成1.32亿元,下降48.3%,二产完成16.49亿元,同比下降56.8%,三产完成17.82亿元,同比下降40.2%。在二产投资中,工业投资12.38亿元,下降60.5%。
2016年,伊宁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1.71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完成农业产值19.43亿元, 下降8.4%;林业产值3973.04万元,增长75.0%;牧业产值29.71亿元,增长9.8%;渔业产值7984.62万元,增长0.1%;农林牧服务业11903万元,增长18.7%。
2016年,伊宁县农作物种植面积为136.55万亩。其中:正播面积为109.19万亩,复播面积为27.36万亩。粮食面积为114.96万亩,粮食总产63.8万吨,同比下降18.6%;其中:玉米面积为74.12万亩,总产量51.81万吨,同比下降19.0%;小麦面积23.11万亩(包括春小麦2.02万亩,冬小麦21.09万亩),总产量达8.7万吨,同比下降21.7%;蔬菜面积为6.52万亩,总产14.7万吨,同比增长18.6%;油料面积为1.66万亩,总产0.3万吨,同比下降63.6%。
2016年,伊宁县牲畜年末存栏数101.61万头(只),增长3.5%;繁殖成活数78.74万头(只),增长6.6%;出栏116.16万头(只),增长6.8%;其中:牛出栏21.13万头,增长5.7%;羊出栏66.39万只,增长8.4%;猪出栏26.64万头,增长3.2%。肉产量6.85万吨,增长7.7%;奶产量15.57万吨,增长5.2%;鸡蛋产量7.26万吨,增长7.3%;家禽出栏490万羽,增长12.6 %;家禽养殖数763万羽,增长0.8%。
2016年,伊宁县实现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10.17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9.35亿元,增长6.1%。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轻工业实现增加值0.51亿元,增长2.8%;重工业实现增加值8.84亿元,增长6.3%。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2.94亿元,增长11.5%。工业生产产销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达7.5%。
2016年,伊宁县原煤848.89万吨,增长7.8%;煤制天然气88834.8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5.5%;黄金4215.78千克,增长24.3%;发电量90594.25万千瓦小时,增长19.9%;饲料8.54万吨,增长6.4%;小麦粉2.87万吨,下降13.1%;机制糖3.57万吨,下降7.5%;纤维板6.93万立方米,增长8.3%;精制食用植物油1530吨,增长116.1%。
2016年,伊宁县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9亿元,同比增长16.9%;施工面积9.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竣工面积5.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6%;建筑企业按施工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25万元,比上年增长12.1%。
2016年,伊宁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08亿元,增长7.4%。按经营地分组: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12.05亿元,同比增长7.3%;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4.04亿元,同比增长7.8%。按消费形态分组:餐饮收入2.28亿元,同比增长7.9%,商品零售13.81亿元,同比增长7.3%。
2016年,伊宁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4%,其中:城镇消费品同比增长7.3%,农村消费品市场同比增长7.8%;在城乡市场同步发展中,乡村消费市场的增速高于城镇市场0.5%,但是城市市场的主体地位仍高于农村市场,城镇消费占全县消费总量的74.9%。
2016年,伊宁县落实到位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是45.18亿元,其中,新建项目21个,到位资金27.7亿元;续建项目17个,到位资金17.48亿元;完成州招商引资任务(区外到位资金44.3亿元)的101.2%。
2016年,伊宁县房地产完成投资2.66亿元,增长15.6%。房屋施工面积70.63万平方米,增长19.2%;房屋竣工面积27.95万平方米,增长32.7倍;商品房销售面积12.86万平方米,下降17.7%;销售额4.11亿元,下降6%。
2016年,伊宁县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48.79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6.13亿元,同比增长2.6%;住户存款余额29.32亿元,同比增长7.6%。年末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79.12亿元,同比增长1.9%。住户贷款21.92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短期贷款15.27亿元,增长12%;中长期贷款6.64亿元,增长11.5%。
截至2015年末,伊宁县有公路3400公里,其中农村道路为3238公里,1800公里的农村道路实施沥青路面。国道1条68公里,省道3条94公里,县道10条148公里,专用公路6条143公里,乡道143条852公里,村道1650条2095公里,桥梁56座987.5延米。公路总里程中,一级公路9.6公里,二级公路65.5公里,三级公路142公里,四级公路2843.9公里,等外公路339公里。乡镇公路通达率100%,通畅率100%,行政村公路通达率100%,通畅率75.2%,公路网密度55.26千米/百平方千米,形成以伊墩高速,国道G218,省道S314、S315、S220线为主轴线的“五横”(G218线、S220线、县道X705线,伊墩高速公路和资源路ZA01线)“八纵”(S314线、S315线、X703线、X704线、X706线、X709线、Y048线、X703线)县域公路网主骨架布局。全县有客运运输公司6家,货运运输公司30家,二类维修企业6家;客运车辆总计634辆,其中出租车224辆。货运车辆2 170辆;客运班线76条,县至县(市)33条,县域内43条。完成客运量500万人次,货运量1145万吨,客运周转量6060万人/千米,货运周转量21390万吨。
2016年,伊宁县争取到自治区、自治州级各类科技项目28个,落实资金170余万元。其中科技援疆计划项目1个(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资金40万元;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1个(大果榛子标准化栽培示范),资金25万元,州级科技项目3个,资金18万元。
2016年,伊宁县属普通中学21所,共有500个班。其中:高中4所,133个班,高中在校学生7125人(其中,女生4027人;少数民族5974人);高中教职工人数共计586人,其中专任教师517人(其中少数民族328人)。初中367个班,初中在校学生14986人(其中,女生7279人;少数民族13981人);初中教职工人数共计1412人,其中专任教师1263人(其中少数民族813人)。县属小学118所,共有1392个班。其中:小学在校学生40993人(其中,女生19793人;少数民族39051人);小学教职工人数共计3412人,其中专任教师3025人(其中少数民族2189人)。拥有124所幼儿园,学前幼儿教学班491个,学生总数15207人。
截至2016年末,伊宁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3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2个(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公共卫生机构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乡镇场卫生院20个,村卫生室126个,诊所33个、医务室1个、卫生所1个、门诊部2个、急救站1个、民营医院1个),计生服务站10个。卫计系统共有职工2680人(核定编制数1171人,在编1041人,自聘1273人,县财政供养337人,公益性岗位29人),县级卫生计生单位有职工1168人,乡级1512人;村医143人,村防疫人员187人,妇幼保健员171人,计生宣传员28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47人;医疗卫生人员中高级职称73人,中级职称119人,初级职称989人。全县编制床位1187张,实际开放床位1800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8张。 2019年8月,入选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2016年,伊宁县五项社会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到113639人次,五项社会保险费总收入2009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344人(包括企业养老参保人数7719人,机关事业养老参保人数4625人),养老保险费收入9926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收入782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210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747人,失业保险费收入912万元;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751人(含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8万人),医疗保险费收入842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387人,工伤保险费收入51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7410人,生育保险费收入325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任务91220人,实际完成续保缴费人数8757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6%,收缴保险费1038万元。为29532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保老人发放养老金3894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
弓月城遗址
弓月城遗址 (4张) 弓月城遗址,位于伊宁县吐鲁番于孜乡境内。距伊宁县3公里。是唐代丝绸之路北线重要的军事、政治、商贸中心,唐朝平定西突厥叛乱,一统西域的决胜之地。该遗址分为大、小二城。被当地维吾尔族群众称为“阿勒吞勒克”即金城。弓月城曾是唐代西突厥的一个小牙,崛起于北齐,毁于宋元之后,该地曾出土陶罐、镀金铜佛、古陶盆、铸有阿拉伯铭文的银币等文物。1936年,军阀盛世才统治新疆时,为填充军饷,对这里进行了毁灭性挖掘,使遗址遭到严重破坏。现此地经后人开发已成为了伊犁大白杏盛产地。
托乎拉苏风景区
托乎拉苏风景区 (3张) 托乎拉苏风景区,位于伊犁首府伊宁市东北方向40公里处,在15000公顷的广袤草原上拥有雪山、峡谷、草原、杉树林、河流、冰川等多种多样的地形地貌。
天鹅泉景区
天鹅泉景区,位于新疆伊宁县英塔木乡境内,伊犁河北岸。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45公里,伊宁县城58公里,景区核心地带面积54平方公里,计划外围保护地面积136平方公里。伊宁县天鹅泉景区是伊犁河谷天鹅冬季的主要栖息地。
2019年1月,伊宁县被授予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