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子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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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子水村位于房山区中部,属于周口店镇。西北3.4公里为黄院,西2.5公里是拴马庄,南2.7公里即瓦井,东2公里至辛庄。因辽代于村西山谷中建庄公院,故该村历史当不晚于 辽代。何以称娄子水,文献无证,或许因村南瓦井河古称娄子水之故,亦或许这里曾为官府设的公共坟地,本名漏泽园,后谐音作娄子水。有1041户,姓氏以刘、王、石、张为主,有回族、汉族。村党支部建于1949年,先后有李春堂、王金山、崔桂生、王甫、刘振泉、刘文杰、杨龙、刘振河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庄公院坐落在周口店地区办事处娄子水村西北半山腰中。据《房山县志》及该院石碑记载,自元代时有僧人看中此地风水,始建寺名超化寺。至清康熙年间,有道家龙门派高师王太定者云游来此,认为此地景观非同一般,是修炼的宝地,从此长住并授徒。此后为僧道混居,再后即纯为道家所有。据娄子水村人回忆,解放后直到1966年,尚有...
详情娄子水村位于房山区中部,属于周口店镇。西北3.4公里为黄院,西2.5公里是拴马庄,南2.7公里即瓦井,东2公里至辛庄。因辽代于村西山谷中建庄公院,故该村历史当不晚于 辽代。何以称娄子水,文献无证,或许因村南瓦井河古称娄子水之故,亦或许这里曾为官府设的公共坟地,本名漏泽园,后谐音作娄子水。
有1041户,姓氏以刘、王、石、张为主,有回族、汉族。
村党支部建于1949年,先后有李春堂、王金山、崔桂生、王甫、刘振泉、刘文杰、杨龙、刘振河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庄公院坐落在周口店地区办事处娄子水村西北半山腰中。据《房山县志》及该院石碑记载,自元代时有僧人看中此地风水,始建寺名超化寺。至清康熙年间,有道家龙门派高师王太定者云游来此,认为此地景观非同一般,是修炼的宝地,从此长住并授徒。此后为僧道混居,再后即纯为道家所有。据娄子水村人回忆,解放后直到1966年,尚有3名道人在此居住。“文革”中三清殿及有关 文物遭毁坏,“学大寨”时,娄子水村组织林业队在此居住植树造林达8年之久。
庄公院现存殿堂仅10间,主殿三清殿为二层阁楼式样,高约10米左右。有3个 庄公院 (6张) 圆形拱门,雕有龙凤图案纹样,线条流畅造形优美,二龙戏珠,鸾凤飞舞,大有呼之欲出之感。上下二层各三间,下层原供奉三清圣像。整个建筑气势宏伟,浑为一体。西侧原有四间配房,现仅存二间较完好。右侧配房早已荡然无存。现仅存林业队盖小房一间,院前现有原知青住房二间,均为后建。院外当年鼎盛时期的上、下客堂及知客堂均已无存。值得欣慰的是,虽历经沦桑,但院中尚存三松一柏,雄姿不减当年,树龄均在400年以上。一古柏三人才能合抱,三株松树高4丈有余,树干挺直,树冠如伞,蔚为壮观。这些古柏和松树被定为市一、二级古树名木并安排两名护林员专职护林。
院中古迹尚有清刻石碑四座,虽经风雨,字迹可辨。其中三座为重修三清殿堂碑记,正面为当时房山县令罗在公撰文,背面为捐款人姓名;另一块记载为持受该院房地产交接事宜之事。
出此院向西近30余米半山腰有元代砖塔一座。传为尼姑灵骨塔。院外东山坡下青松林深处,有老道坟和当年修建殿堂时烧砖的窑址。据碑文记载,为防止侵吞院产,规定此山有近40亩地为该院所有,供院内道众香火之费用。
最为奇特的是,在三清殿东山墙崖根下,有一泓清泉,经历多年永不干涸。在大水池东南角有砖砌小水井一口,该水供饮用,大水池中水用于洗浴浇灌。小水井深约一米,高于外面大水池水面30厘米。当地民谣赞曰:“庄公院的水用瓢舀,娄子水的井深十八讨。”道出了此池水之妙,泉水甘甜爽口,喝上一口,沁人心脾。
据院内现存石碑记载,道家龙门派从第九代至第十三代第子在此修炼。到1966年尚有道人在此,当推为第十六、十七代了。龙门派,乃是丘处机所创立。目前,此山作为北京市林业局和区林业局绿化重点,其胜景很有开发价值。
附碑文:“盖闻洞天福地壮五岳之奇观;羽驾飚车泛三山之怪迹。终南太乙之境,每多仙居;函谷令尹之关,曾浮紫气;秦皇鞭石,不发人工;汉帝望仙,特崇楼阁。盖穆穆群仙之府必霄汉乃而煌煌,太上之尊非琼台不驻。惟兹庄公院者,房邑之胜境也。高可卧云,广惟容睐,山腰古木坐来处处生凉;石径峋,踏去层层洁净;冬有凌雪之竹,春多耐寒之花;门拥白云,远接沧海之日;茶香丹灶,近汲石窟之泉,固已大殊尘寰,迥别人世矣。有炼师王讳太定者,勤行不怠,诚恪为怀,教本希夷。窥至道之奥妙,功常抱—透元关之精微。居院十年补葺外,更无余事,诵经万卷,应酬中咸有道心。谓地以最上为贵,以无极为尊。此院前俯尘寰,尚有未了彻之色相,后拥丹崖,尽可供太上之神明。爱募金钱,共图美景,斧凿并用,劈开混元之天,功力兼施,平成妙有之地。中建三清一殿,辉耀入云。旁列方丈两居,爽朗映日。癸酉经始,甲戌造成。下官盖常游而览焉,丹梯数仞如登子晋之台,微寂一门恍入长房之室,立危崖而寓目俗骨为惊,倚洞口以乘风,尘心顿濯;香烟缭绕玉皇帝座,匪遥磬声悠扬,钧广乐听坐羽士之榻。忽悟前身。遂向平之怀要诸。异日念王师之功不可没,而众姓之善难以湮,爱搏俚文用垂不朽。”
提起娄子水村,大家都熟悉,但提起北京市公安局造林大队,知道的人恐怕不多。因为一则是年代久远,二则那是特殊历史阶段产生的特殊单位。1957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根据毛主席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在位于天津的北京市公安局清河农场成立了“干部农场”。“干部农场”由北京市公安局各业务处、室、分局的500余名下放干部、民警组成。这些干部、民警中,除对一部分属于出家门、进校门、入机关门的“三门”干部进行短期轮流锻炼外,大部分人系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冲击或因这样那样原因而被长期下放劳动的。
1958年4月,市委、市人委号召加强首都山区建设,改变山区的自然面貌,要求全市各部门分片包干绿化荒山,当年北京公安局即承包了房山周口店西南的大片荒山,在娄子水村 成立了北京市公安局造林大队,将天津的“干部农场”移至这里,开始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
造林大队成立后,除了“干部农场”500多名下放干部、民警外,市公安局各处、室、分局下放到北京郊区农村、农场劳动的干部、民警也陆续集中到周口店造林大队。
造林大队的队址选在毗邻著名的周口店龙骨山南侧的娄子水村有三种考虑:一是所承包荒山的几条山沟都起自娄子水村:二是娄子水村较大,仅次于周口店村,易于安顿造林大队队员;三是娄子水村距周口店火车站及长途汽车站近,交通便利。
造林大队队部下设秘书组、行政组、业务组及六个中队。六个中队分别设在所分配绿化的荒山附近的村子里,其中一中队在黄院村,二中队在拴马庄村,三中队在黄山店村,四中队在娄子水村,五中队在上方山,六中队在新街河滩。行政组下设的基建队劈下娄子水村西的半座山,填平山前的大沟,收购人民公社淘汰的骡马牲畜、大车等,做为运输建筑材料的工具,取当地的石料,运来市公安局改建旧房舍时剩余的砖瓦、木料等,盖起了10多排、50多间平房,造林大队有了稳定并在当年很气派的办公和居住场所。
娄子水村西北半山腰处,有一座古庙,建于元代,始建时名超化寺,后称庄公院,为二层阁楼式建筑。造林大队四中队就居住古庙内。除四座石碑和三松一柏外,古庙内文物均被破坏。立在一层殿内的三圣像被推倒,所有房间被辟为居室,直至今日,庄公院内仍残存当年造林大队用石头盖的一间小房。
1958年下半年,造林大队在娄子水村西南的黄山店、宝金山、上方山等大面积荒山、沟壑、河滩上展开了植树造林大战,能造梯田的山坡就造梯田,不能造梯田的就挖鱼鳞坑,土薄的山坡还要从山下背土上山。造林大队还请专家指导,在不同的地域种植不同的树种,如油松、洋槐、山杏、臭榛、山丁子、紫荆条等等。
除了在荒山上挖坑植树外,造林大队还接管了一些公社和村子废弃的梯田,经过重新修整,种植果树和蔬菜等。
1958年底,造林大队在盛产煤炭的黄院村开了一个小煤窑,并在黄山店北沟阳坡上建了一个鸡窝铁矿厂。本想用开采的煤炼铁,但因煤炭质量差,炼出来的铁像“豆腐渣”。铁厂流产,紧接着又建起了一个石灰厂。
几年后,市局领导到造林大队检查工作,见小煤窑里巷道非常窄小,挖煤民警双肩拖着装满黑煤的大筐在巷道里爬出爬进,劳动强度太大且不算,毫无安全保障,遂令煤窑关闭。
造林大队还搞了多种经营,搞猪、鸡、兔等养殖业,在六中队办了养猪场,三中队办了养鸡、养兔场等,并在果树行里种各种蔬菜,争取自给自足。
造林大队为了获取资金解决必需的化肥及劳动工具、交通工具等,搞起了一个土造酒厂和石灰窑,酒厂刚刚试生产,就因接踵而至的自然灾害夭折。
造林大队刚成立时,正值“大跃进”之初,工、农、兵、商、学都响应党的号召,下放参加劳动。所以,造林大队从成立到“文化大革命”爆发前,参加造林的干部、民警最多时达1000多人。
经过千余名干部、民警的共同奋斗,使承包的大面积荒山秃岭都着上了绿装。经统计,造林总面积达15546亩,其中含良乡65亩果林、135亩苗圃。
1966年,“文化大革命”波及到造林大队,使500多人饱经“文革”风霜,经受了他们一生中永远难忘的岁月。造林大队里不但劳动强度很大,还实行特殊管理方式,白天集体劳动,晚上集中学习,汇报思想,并且各种“运动”不断。每月一个小整顿,每年一个大整顿。正常的公休日被取消,使在造林大队劳动的人始终感到自己是“另类”而被紧张、谨慎、压抑、苦闷所笼罩着,以至于有的干警不堪重压而自杀。
1970年,造林大队被撤销,500多名干警的冤案也于1978年始得到平反。造林大队12年间所种植的大片林木、果树等全部移交林业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只留下造林大队的队部,兀自立于娄子水村西。年久失修的房屋,昭示着北京市公安系统那段“痛史”的逝去。
全村有耕地总面积387亩(其中:田260亩,地127亩),人均耕地0.53亩,主要种植粮食等作物;拥有林地150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2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03亩,主要种植板栗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20亩;草地60亩;荒山荒地400亩,其他面积585亩。有泥碳煤等资源。
该村截止2008年底,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通电话五通,有路灯。全村有404户通自来水,无饮用井水户,无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户。有404户通电,有395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12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98%和30%);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23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180户(分别占总数的57%和45%)。
该村到镇道路为水泥路;进村道路为水泥路面;村内主干道为硬化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2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2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2辆,拖拉机10辆,摩托车40辆。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4户;装有太阳能农户47户;已完成“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100户。耕地灌溉面积为791亩,有效灌溉面积率为100%,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791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47亩。
该村到2008年底,农户住房以砖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25户砖混结构住房户;有65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08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还有16户居住于其他结构的住房。
该村200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094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45万元,占总收入的13.25%;畜牧业收入266万元,占总收入的24.31%(其中,年内出栏肉猪2030头,肉牛312头,);渔业收入12万元,占总收入的1%;第二、三产业收入617万元,占总收入的56.39%;工资性收入54.4万元,占总收入的4.97%。农民人均纯收入3990.1万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运输业等为主。其中,常年在外务工人数261人(占劳动力的28.9%),在省内务工240人,到省外务工21人。
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业,主要销售往本县。2008年种植业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93.98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43.13%。该村拥有企业12个。
该村现有农户168户,共有乡村人口731人,其中男性360人,女性371人。其中农业人口714人,劳动力535人。该村以汉族为主,其中汉族721人,白族8人,布朗族2人。 娄子水村 (2张)
到2008年底,全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684人,参合率93.57%;享受低保35人。
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 距离村委会卫生所0.2公里,距离镇卫生院5公里。人畜混居的农户84户,占农户总数的50%。
该村小学生就读到娄子水完全小学,中学生就读到北京市房山区第五中学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0.3公里,距离中学0.2公里。目前该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116人,其中小学生78人,中学生38人。
该村到2008年底,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157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325.32亩。已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 。
该村设党小组1个,党员总数7人,党员中男党员6 人,女党员1人。团支部设在村委会,团员10人。
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1、村庄道路不畅通,交通不便;2、饮水困难,水质较差;3、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排灌困难,资金欠缺。请求上级政府给予解决。
发展思路及发展产业:1、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2、大力发展柿子、核桃等林果经济,使经济收入多元化;3、大力发展生猪养殖,努力建造生猪养殖示范村。
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娄子水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泗路周口店娄子水村
周边诊所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娄子水村第二村卫生室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娄子水村X030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刘新义中医诊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娄子水村新泗路
周边小学
娄子水完全小学
地址:房山区周口店地区办事处娄子水村
周边村庄
娄子水村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