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庄村
王家庄村 王家庄村村落介绍 王家庄村村规民约
王家庄村位于县城北22公里。东北至南交2.5公里,东至柏官庄2公里,东南至住道沟2.5公里,西南至鸽子交1公里,西至水窑2.5公里,西北至下滩1.5公里。清康熙《黎城县志》载“王家庄”。原名“王社村”,因北王帽山下有杜(涧)水而得名。宋朝时,因王姓迁居于此,故又以姓氏宜名为“王家庄”。全村共有172户,596人,耕地面积 1300亩,党员34名,村民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农业产出。农作物主要以小麦、玉米为主,盛产核桃、花椒等。2010年经济纯收入总额120万元,人均纯收入3800元。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治安,保护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加快村经济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村规民约。其内容包括: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支持集体经济建设,...
详情王家庄村位于县城北22公里。东北至南交2.5公里,东至柏官庄2公里,东南至住道沟2.5公里,西南至鸽子交1公里,西至水窑2.5公里,西北至下滩1.5公里。清康熙《黎城县志》载“王家庄”。
原名“王社村”,因北王帽山下有杜(涧)水而得名。宋朝时,因王姓迁居于此,故又以姓氏宜名为“王家庄”。全村共有172户,596人,耕地面积 1300亩,党员34名,村民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农业产出。农作物主要以小麦、玉米为主,盛产核桃、花椒等。2010年经济纯收入总额120万元,人均纯收入3800元。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治安,保护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加快村经济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村规民约。其内容包括: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支持集体经济建设,积极按时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任务。
3、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实行科学种田。
4、加强土地管理,不准私自出租、出卖山坡荒地,不准违章占地建房。
5、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坚决杜绝计划生育和非婚生育。移风易俗,树立好的村风民风,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封建迷信。
6、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赡养老人、邻里团结、家庭和睦。
7、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不打架斗殴,不辱骂、不诽谤他人、不扰乱社会秩序。
8、开创文明新风,讲文明、讲礼貌,严禁赌博,反对迷信,遵守社会公德,打击偷盗和流氓滋事活动。
9、爱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10、搞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环境,讲究卫生。
以上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督促实施,请村民模范执行。
周边村庄
王家庄村
地址:长治市黎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