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林业局

安图县林业局 安图县林业局主要职责 安图县林业局内设机构 安图县林业局领导班子


安图县下属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林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定全县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中长远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图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林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定全县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中长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引导林业行业优化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和秩序、协调和管理各项事宜;指导林业体制改革;负责林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森林防火预防、扑救、掌握紧急动态的信息,为县领导当好参谋。 (4)负责全县义务植树、村屯绿化、城镇绿化等工作。 (5)负责查处全县各类森林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森林治安案...

详情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安图县林业局所有镇中心区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安图县林业局介绍

安图县下属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林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定全县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中长远计划并组织实施。

安图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林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定全县林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中长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引导林业行业优化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和秩序、协调和管理各项事宜;指导林业体制改革;负责林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森林防火预防、扑救、掌握紧急动态的信息,为县领导当好参谋。
  (4)负责全县义务植树、村屯绿化、城镇绿化等工作。
  (5)负责查处全县各类森林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森林治安案件、森林火灾等案件。
  (6)负责全县森林病虫鼠害调查、监督;野生动、植物管理,并认真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吉林森林病虫鼠调查技术、技术规程和监测技术规范》。
  (7)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资源档案管理、林政管理。
  (8)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林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组织行业培训,抓好科教兴林工作。
  (9)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引进、筹措、监督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10)负责县林业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1)负责林业系统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行业作风建设。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规定。组织防火检查,总结防火经验,指导各地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预案,了解掌握森林防火动态及时上报和发布森林火险信息,指导和管理野外用火。编制并督促实施全县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规划,搞好森林防火专业设施管理。制定森林防火预案,提出重要林区防火措施和火灾扑救预案。按时汇报全县森林火灾统计报表。协助各地和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公文、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材料、审核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材料。负责对信息、档案、保密工作管理及会议的组织和筹备。负责机关的车辆管理、锅炉管理、更夫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房地产、机械设备维修,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协调、承办本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职工奖惩条列》,做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奖惩工作。严格执行工资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核定职工工资。负责全局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核定工作;办理干部、职工的录用工作和离退休职工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局职工的人事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职工的技术培训和晋升技术职称工作。负责全局职工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
  财务科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政策、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参与拟定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合同签定和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考核、分析、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各种政策性的资金组织管理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尽量保证工程资金供应和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各项财务指标的核算、审核及报送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当好领导的参谋。负责组织系统内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和工作交流,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组织系统企事业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对会计档案按规定及时组织整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计划审计科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做好全局内审及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企业长远规划的编制与修订、企业各项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局的基本建设管理和施工计划的分配和调整,并拟定施工管理方法。负责全局统计报表,并指导各单位的计划统计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掌握和汇编各种经济指标,制定出经济活动分析资料方案,组织有关部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做好全局项目简介、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编制、项目的储备工作。协助局长制定各基层单位的包保指标及考评办法,并督促检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分解好招商引资指标,掌握好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指导和协助基层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及时统计汇总招商引资完成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一手资料,为局长当好参谋。做好多种经营的发展规划,掌握各基层单位多种经营、家庭经济的发展状况与生产进度,做好各种经营的统计报表工作。认真完成好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做到准确无误。
  生产科、绿化办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造林绿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绿化、美化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全民义务植树和各级领导造林绿化示范点建设,开展机关单位花园式建设的创建和组织申报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征收、管理、检查督促乡镇全民义务植树及绿化费的使用。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及管理办法,负责起草拟定本局营林生产工作的具体制度、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参与编制营林生产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局国有林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幼林抚育、森林经营工作,负责起草造林规化、设计、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局木材生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国有林业用地单位申请占地、征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调查设计,承担全局国有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工作。根据全局的木材生产计划,签定木材供货合同,制定好木材价格和销售审核的统计工作,收集木材市场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负责全县种苗行政执法,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和管理,调剂、调运质量监测、良种繁育《两证》发放、年检、年审等管理工作。负责上报造林绿化成果统计汇总及工作总结。
  林业公安分局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做好护林爱林的宣传教育,认真查处毁林和盗伐林木案件,积极配合林政部门,处理好林政案件,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加强林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林区的动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林区的稳定。积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确保林区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坚决打击林区的各种森林刑事犯罪活动,保护国家集体森林财产和公民林木财产的安全。
  资源科职责:宣传贯彻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管理资源调查、区划、规划、设计及其成果的审批或审议。管理森林资源档案,审核森林资源数据,监督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监督执行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管理伐区拨交验收。组织总结和交流先进经验,推广应用森林资源管理的先进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林政科职责:严格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州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审办全县征占用林地、林权证的办理、木材经营加工申请、监督等工作。认真审核审查全县木材运输、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野生动物驯养申请运输及证明。认真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依法对木材运输实行检查,制止非法运输木材活动。
  木材检查站职责:认真执行《森林法》和国家、省、州有关木材检查规定,依法制止违法运输木材、野生动物和林木种子的行为,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宣传执行省财政罚没规定,按规定及时上交罚没款,严禁座收座支的现象发生。定期召开站务会,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任务,发现和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站内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案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
  林政稽查大队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国家、省林业法律、法规。积极与资源、林政、森林公安、资源监督部门通力合作,查处本辖区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认真落实领导批办、上级转办、群众举报、工作中发现以及违法者交代的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本辖区林业行政案件稽查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认真稽查本辖区基层单位行业行政执法,木材检查站执法行为准确合法性。
  检疫站职责:认真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实施细则、办法等规定和规章制度,准确提供疫情变化情况。做好森林植物、林产品的产地、调运检疫检验工作,防止危害性病虫的传播与蔓延。指导和检查兼职检疫员及森林植物检疫单位和个人的检疫工作。办理检疫日常管理手续,收取检疫费,按期上报有关检疫资料和工作情况。做好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的创建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并掌握疫区、保护区的工作情况。统管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各项工作,经常调查研究,并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国家重点公益林办职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林业法规条例以及国家、省有关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切实做好“三防”工作。保证无重特大森林火灾;保证无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蔓延,保证无乱捕野生动物案件;保证无乱砍盗伐和毁林开荒案件。大力培育森林资源,对荒山荒地和林中空地采取封山育林、更新造林等措施,加快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域内宜林地的绿化;对郁闭度低下、功能量差森林和疏残林分采取补植、补播、抚育等措施,提高林分质量。保证森林面积、蓄积以及林分质量的提高。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森林生态效益资金不能挪用、挤占、截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实现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及经营。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推广适用技术,依法维护管护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乡村林业管理总站职责:宣传贯彻林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乡村集体和私有林的采伐设计、参业用地设计及采石场征用集体和私用林地的设计,并上报县林业局相关部门审批。协助林政部门搞好乡村林政管理工作。协助资源部门搞好木材生产及资源调查。搞好木材生产指标的分解落实和伐区的检查验收。负责乡村集体林地的各项造林设计、检查验收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程设计、检查验收,核定粮款兑现工作。根据物价局审批的项目进行收费。开展林业技术服务,积极推广适用技术。
  森林资源监督办、林业科技、林学会职责:全面监督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实施。监督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的执行。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及采伐许可证的管理;监督木材凭证运输的执行;监督每年的木材销售总量。监督驻在单位育林基金的使用。监督造林、更新、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营林生产作业和成果的检查验收及新成林资源的验收。监督林业用地管理及采金开矿、筑路等占用林地的管理。监督森林资源调查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监督对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区划、规划和设计文件的组织实施;监督采伐更新、伐区调查、设计和生产作业及伐区拨交验收。监督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及森林资源统计报告制度的正确执行。监督野生动物和其他森林植物的保护和管理。监督有关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完成派出单位交办和驻在单位委托办理其他事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科技问题的论证、考察,为各级林业部门当好参谋。普及林业知识,总结推广宣传林业生产先进技术、发现科技人才,推荐科技人才。对优秀学术论文及优秀作品给予肯定、推荐,维护科技人员的正当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科技人员咨询服务、科技引进、科技培训、科技交流,协助人事部门进行职称的评定。

吕景才: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主抓:财务、办公室、人事、审计、林业公安。

崔七星: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全局党务、机关支部建设、组织、宣传、群团、纪检监察、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创业、档案管理、监督办、科技、林学会、病虫害防治。

王建国:林业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全局资源、营林生产、木材生产及销售、绿化、安全保卫、林政稽查大队、公益林管护、森林防火。

卢立国林业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全局林政、乡村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计划、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土地管理、生态旅游、企业管理及改制。

周边政治教育机构

延边州党校(安图分校) 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林业局安图县县城内

周边农林园艺

春雷林场 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

周边民政局

安图县民政局 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龙安路42号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周边公安局

安图县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明月路213号
营业时间:08: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