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镇

长春镇 长春镇历史沿革 长春镇行政区划 长春镇地理位置及经济等


长春镇是拜泉县一个镇。位于县境西北部,西与依安县毗邻。依拜公路穿过镇区。镇政府驻地距县城38公里。长春镇一带,清代中叶后,为依克明安旗游牧之地。清末,1906年(清 长春镇 光绪三十二年)划归拜泉县管辖。1910年(清宣统二年),赛民新、王玉服等人从吉林省长春府来此地开荒,逐步发展为集镇,故得名“长春镇”。中华民国时期,隶属拜泉县第四区管辖。东北沦陷后,初隶拜泉县第八保,1938年5月改设务本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为拜泉县务本区,1949年改为长春区,后改第十二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长春乡。1958年9月,改称长春人民公社。1984年初,政社分开,改为长春乡。同年11月,改为长春镇。全镇截止2016年共辖13个村民委员会是长春镇境内属半丘陵地带,土壤肥沃,建有幸福水库。全镇总面积17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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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长春镇介绍

长春镇是拜泉县一个镇。位于县境西北部,西与依安县毗邻。依拜公路穿过镇区。镇政府驻地距县城38公里。

长春镇一带,清代中叶后,为依克明安旗游牧之地。清末,1906年(清 长春镇 光绪三十二年)划归拜泉县管辖。1910年(清宣统二年),赛民新、王玉服等人从吉林省长春府来此地开荒,逐步发展为集镇,故得名“长春镇”。中华民国时期,隶属拜泉县第四区管辖。东北沦陷后,初隶拜泉县第八保,1938年5月改设务本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为拜泉县务本区,1949年改为长春区,后改第十二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长春乡。1958年9月,改称长春人民公社。1984年初,政社分开,改为长春乡。同年11月,改为长春镇。

全镇截止2016年共辖13个村民委员会是

长春镇境内属半丘陵地带,土壤肥沃,建有幸福水库。全镇总面积17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7.8万亩,盛产小麦、大豆和杂粮;经济作物主要有向日葵、甜菜等。畜牧业以养马、牛、羊为主。镇办工业有铁木加工、机械、制砖、淀粉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941万元。全镇共辖幸福、生产、新春、新义、共兴、建设、裕民、解放、光荣、民生、新政、胜利等12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2.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96人。镇政府驻于镇内。

周边政府机关

中共拜泉县长春镇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长春镇政府长春镇委

周边乡镇

长春镇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新建乡 地址: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周边村庄

新春村 地址: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新义村 地址: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幸福村 地址: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新建村 地址:齐齐哈尔市拜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