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东镇
绥东镇 绥东镇历史沿革 绥东镇经济发展 绥东镇行政区划
绥东镇隶属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位于县境东部,松花江左岸。镇政府驻地距县城23公里。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78人;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5%。2017年,区域行政面积271.9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396(2017年)。绥东镇,原称高家屯。清末放荒,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呼兰农民高德才兄弟4人携家迁来垦殖定居,称高家屯。后来垦民渐多,1910年(清宣统二年)9月,设置分防巡检,隶属汤原县。中华民国成立后,划归萝北厅设治局,并将巡检改为警察事务所。1914年8月,改为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旋即拟改佐治局为县佐时,认为“高家屯地方,原属以姓名屯”,“似欠雅驯”,因该处“原有绥东城之称”,拟定名为“萝北县绥东城县佐”,1915年3月得到批准,遂称此地为绥东城。1917年3月,...
详情绥东镇隶属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位于县境东部,松花江左岸。镇政府驻地距县城23公里。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78人;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5%。2017年,区域行政面积271.9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396(2017年)。
绥东镇,原称高家屯。
清末放荒,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呼兰农民高德才兄弟4人携家迁来垦殖定居,称高家屯。后来垦民渐多,1910年(清宣统二年)9月,设置分防巡检,隶属汤原县。
中华民国成立后,划归萝北厅设治局,并将巡检改为警察事务所。
1914年8月,改为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旋即拟改佐治局为县佐时,认为“高家屯地方,原属以姓名屯”,“似欠雅驯”,因该处“原有绥东城之称”,拟定名为“萝北县绥东城县佐”,1915年3月得到批准,遂称此地为绥东城。
1917年3月,设置绥东设治局,驻绥东城。
1926年设治局移驻敖来密后,绥东改镇,隶属第二区。
东北沦陷后期,设绥东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绥东区。
1949年6月,撤销绥滨县后,改为富锦县第十二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设置绥东乡。
1958年9月,与连生乡合并改称东升人民公社,1961年改为绥东公社。
1964年4月划归绥滨县管辖后,分设绥东、连生两个公社。
1984年2月,将绥东公社改为绥东镇。
绥东镇全境地势较低,但很平坦,土壤肥沃。全镇总面积271.96平方千米(2017年),耕地面积13万亩,以种植大豆、小麦、水稻、玉米为主,水田播种面积占20%以上,是绥滨县水田最多的乡镇。镇办工业有亚麻加工、砖厂、农机配件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281万元。
全镇共辖绥东、绥兴、永兴、保安、陈大、六里、凤贤、永安、东胜、新兴、大成、大林、大兴、振东、长治、东方等1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绥东村。
周边政府机关
绥东镇人大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东镇政府(130县道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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