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山村
临山村 临山村基本信息 临山村自然资源 临山村经济发展 临山村村规民约
浙江省 余姚市临山镇临山村以镇名为村名,位于临山镇中心,占据大半个临山老街,临山的商业贸易繁华地段和农贸市场都在其中。 329国道横穿村中心,把全村分成路南、路北两块,村境属姚北平原,有少量山地。东接湖堤村,南至临南村,北靠临浦村,西连临城村,现境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全村有 耕地面积2323亩, 山林2205亩,水面363亩。4个自然村,16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3577人,人均耕地0.65亩。二OO五年底全村工农业总产值84880万元,集体经济收入156.3万元,农民人均收入8096元。2001年行政村撤并,由 临山、城东、肖东、周百四村合并,仍称临山村。临山,唐宋之时期被称为庙山,明朝建卫,命名“临山卫”,是浙东著名“三卫”(临山卫、观海卫、定海卫)之一,明代名将戚继光、俞大猷曾驻军于此,抗击倭寇,故临山之名,由来已久,延续至今,已有六百多年历史了。 详情
浙江省 余姚市临山镇临山村以镇名为村名,位于临山镇中心,占据大半个临山老街,临山的商业贸易繁华地段和农贸市场都在其中。 329国道横穿村中心,把全村分成路南、路北两块,村境属姚北平原,有少量山地。东接湖堤村,南至临南村,北靠临浦村,西连临城村,现境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
全村有 耕地面积2323亩, 山林2205亩,水面363亩。4个自然村,16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3577人,人均耕地0.65亩。二OO五年底全村工农业总产值84880万元,集体经济收入156.3万元,农民人均收入8096元。
2001年行政村撤并,由 临山、城东、肖东、周百四村合并,仍称临山村。临山,唐宋之时期被称为庙山,明朝建卫,命名“临山卫”,是浙东著名“三卫”(临山卫、观海卫、定海卫)之一,明代名将戚继光、俞大猷曾驻军于此,抗击倭寇,故临山之名,由来已久,延续至今,已有六百多年历史了。
解放前,临山为姚北要镇,抗战时期一度成为姚北抗日领导中心。解放后,临山(一度曾称新生村)、城东(一度曾称新建村)、肖东(一度曾称反修村),一直归属临山镇,(不同历史时期称为临山乡和临山人民公社),周百村二OO一年合并前为湖堤乡一个 自然村。
农业以水稻为主,榨菜占相当比例,也种油菜、棉花、大小麦,镇周边不少农户喜种蔬菜供应市场。改革开放以来,工业生产发展很快。
目前全村有注册企业118家,年销售五百万元以上企业有10多家。有约250人从事商业活动,开发服务行业,成为个体经营户。
有栽培花木的历史,享誉省内外的临山花木园和临山苗圃便在落户本村。加上其他农户的零星园地,全村种植面积达85亩,2005年销售款为1600万元。拥有水域365亩,全村有大小鱼塘13个,年产鱼、虾等30多吨。周百自然村自扒自销螺蛳远近闻名,近年山林发展雷竹,现有50亩。
临山最早的小学叫凤山私塾,解放前是第四学区的区中心小学。(第四学区包括原临山镇、泗门镇、湖堤乡、兰塘乡、中河乡的全部学校)抗战时改名为镇中心学校,后迁入临城村。解放后,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至今学龄儿童全部入学,镇中、临山片幼儿园落户在境内。
2001年始,每个自然村都建有老年活动室。70年代开始,村有合作医疗室,目前全村已实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并已为各村户办理了家庭财产保险。2003年建立村图书室,现有图书2500册。
自从86年南门岭开通以来,改变了临山600多年来从东西门出入的历史,南门岭成了临山对外开放的窗口,大大加快了临山村镇面貌的改变。临山汽车站就在南门岭,行政村合并以来,各自然村主要道路都已全面硬化,均与329国道线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个人轿车数量年年增加,到二OO五年底已有65辆,户均摩托车在二辆以上,面包车、货运汽车、农用四方车等均超过100辆。解放前,临山、城东两村多数民宅为平房,而周百、肖东多数民宅为草房。目前大多为二层三层楼房,还有不少别墅出现。2003年消灭露天粪缸,全村建公厕12个,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1997年全村村民饮用清净的自来水,并做到一户一表。通过几次农村电网改造,目前已达到“一式四化用电标准化”,配置变压器19台,1950千伏,工农业和民用电供应充足,村道全部安装上路灯。
临山电信局、临山邮电局、农业银行临山支行、余姚农村合作银行临山支行均在境内。通讯发达,全村已有家庭电话900多台、手机约3000部,家家都有程控电话,邮政便捷,金融往来十分便捷。
企业中以制笔业为主,有“制笔之乡”之称。金属圆珠笔、台笔、广告笔等形形色色产品远销世界各地,可以说是“处处压机声、家家装笔忙”。随着制笔业的发展与其相配套的运输、包装等行业也得到相应发展。
临山原有“十庵九庙”,现较好保留的还有三官司殿、戚少保祠。戚少保祠是为纪念戚继光所建,1987年被列为余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伏虎庄村沿水而建,风景秀丽,原有谢迁谢阁老基园,现遗址尚在。村南有城隍山,常年青翠,是人们休闲好去处。
利用329国道横穿村中心交通便捷的优势,搞好国道旁小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吸引外资,继续发展制业及相关产业。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临山村新农村建设实施规划》,合理利用资源,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迅速推进村庄整治,完善公共设施。为实施“文明建村”、“商贸强村”战略,打好扎实基础,争取通过2—3年的努力,率先建成市级全面小康村。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建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村民代表讨论和村委会研究,特制订以下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应该服从村委会的领导,村民有权监督村委会成员的日常工作,并积极向村委会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村民承包集体土地,严禁荒芜、买卖土地,严禁在保护区内掘池塘。村集体流转土地承包上交款及费用由原承包户负责上交。在村规划区内的土地,集体需要征用时,所涉村民必须服从,损失部分由村进行合理补偿和重新调剂。
三、村民建房,移地新建,老房翻建,必须按照村镇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不得擅自扩占。如违反者,按土地管理法处理。为确保村民按规范建房,保证在建房过程中公共设施不受损坏和制止宅基地非法转让、买卖、移地建房户和老房翻建户需交适当押金。
四、全村村民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做到先登记后结婚。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严禁非法同居。对有漫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五、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移风易俗,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家宴5桌以上的主动向村爱卫办申报。丧葬一律推行火化,骨灰不能安放棺木,一切按殡葬管理部门规定办理,不能在村庄附近及承包地山坡中乱建坟墓,骨灰统一进入公墓区,如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做工,违者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 应征。对逃避服兵役(不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村民必须维护社会治安,搞好邻里团结,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如有发生需村调解的,由村调解委员会负责做好双方调解工作。
九、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十、每位村民都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村民严禁聚众赌博,如违反者,一律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对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一律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严禁在公共场所播放、收看淫秽录象,一旦发现查实,没收播放器材,态度恶劣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严禁种植、制造、贩卖、运输、吸食(含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参与非法组织,一旦发现查实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十二、爱护公共财务,保护公共设施,对损坏和破坏公共财务和公共设施的人与事,首先进行教育和赔偿,对无理取闹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积极响应村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严禁掘沟填河及破坏村、镇道路、电力、广播通讯设施,承包户地块小沟进排灌系统按规定沟面进行自行修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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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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