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坑村

赤坑村 赤坑村地理位置 赤坑村建筑景观 赤坑村自然经济 赤坑村村风村貌 赤坑村村规民约


赤坑是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船场镇的一个行政村,村部设地赤坑尾组。赤坑录属 船场镇的一村,村部设地赤坑尾组,本村位于船场镇西北部,东临星光村,西与龙水村、书洋镇奎坑村、罗坑村交界,北连奎洋镇接壤,南与下岭村、高联村相邻。距镇所在地13公里。全村平均海拔450米左右。下赤线直达本村。赤坑村方圆36000平方米,下辖后洞、过笼、石梯、班塘、赤坑尾、坝头、岭头、外厝、山竹奇、大片田、赤坑头、湖山、湖水等13个村民小组。总户数325户,总人口1285人。原村名叫碧溪村,后改赤坑村。赤坑村虽然村落分散,但建筑别具一格,有的村落房屋建筑错落有致,还有不少的土楼,现有二座特大土圆楼,一座方土楼。全村有耕地1600亩,山地24000亩,园地 1500亩。全村水力资源丰富,建有三座水电站,村内还有不少特产,主要以绿竹、茶叶、蜜柚、柑桔为主。<...

详情

赤坑村地名网_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船场镇赤坑村资料简介
  赤坑村是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船场镇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350627109211,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50627。赤坑村与船场社区、船场村、集星村、西坑村、上汤村、甘芳村、下山村、十八家村、世禄村、张坑村、坑头村、龙水村、冷水坑村、高联村、下岭村、梧宅村、星光村、鼎寮村、笔峰村相邻。 还有16个地名与赤坑村同名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船场镇赤坑村介绍

赤坑是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船场镇的一个行政村,村部设地赤坑尾组。

赤坑录属 船场镇的一村,村部设地赤坑尾组,本村位于船场镇西北部,东临星光村,西与龙水村、书洋镇奎坑村、罗坑村交界,北连奎洋镇接壤,南与下岭村、高联村相邻。距镇所在地13公里。全村平均海拔450米左右。下赤线直达本村。

赤坑村方圆36000平方米,下辖后洞、过笼、石梯、班塘、赤坑尾、坝头、岭头、外厝、山竹奇、大片田、赤坑头、湖山、湖水等13个村民小组。总户数325户,总人口1285人。原村名叫碧溪村,后改赤坑村。

赤坑村虽然村落分散,但建筑别具一格,有的村落房屋建筑错落有致,还有不少的土楼,现有二座特大土圆楼,一座方土楼。

全村有耕地1600亩,山地24000亩,园地 1500亩。全村水力资源丰富,建有三座水电站,村内还有不少特产,主要以绿竹、茶叶、蜜柚、柑桔为主。

自古以来,赤坑村民就沿袭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善良、纯朴、好客,邻里团结和睦,2005年被南靖县“平安村”。

村“一事一测评”制度

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客观、公正的掌握村干部工作实绩,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里重大事务办理结束,并将办理结果公示后,都要进行村民满意度测评。

二、采取入户调查或召开会议的办法,由村民代表、户代表或联户代表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满意测评结果在公开栏公布。

三、责任追究。如一次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要进行批评;二次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要进行通报;一年内三次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视情况对村干部分别进行调查或依法罢免。

“五要”工程制度总则

一、村里的事村民 要知道。凡是“三农”有关的事务(除需要保密的外)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都要通过村务公开和宣传等形式,确保村民能够及时,全面、真实地了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二、村里的事村民 要参与。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前应通过村务民主听证会、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重大村务应推选村民代表参与实施,确保村民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真正参与重大村务的实施和监督,保障村民的参与权。

三、村里的事村民 要做主。重大村务由村“两委”根据村务性质组织村民采取相应决策形式进行决策,确保村民意愿得到体现,实现村里的事由村民做主,保障村民的决策权。

四、村里的事村民 要监督。鼓励和引导村民对村里事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确保农村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五、村里的事村民 要满意。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创建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水平,以服务的实际成效让村民满意,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为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促进村两委会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询问质询的对象为村两委会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可以随时向他们提出询问和质询,也可以在村里召开的有关会议上提出。

二、村民询问质询的内容包括本村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本村财务有关问题,涉及村民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问题,有关国家惠民政策、法规问题,村民想知道的其他问题。

三、村民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询问质询对象提出,也可以在村里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当面提出,还可以向镇党委、政府提出。

四、询问质询对象可以采取现场答复、书面答复、会议答复、公开栏答复等多种形式进行答复。对能说清的一定要表达完整、清楚;对一时未能解决的要作出解释,并限时完成;村里无法答复的,告知其答复单位。

五、 村民对村干部提出询问质询问题,村干部应当及时予以答复。对无故不答复者,村民可以向镇党委、政府投诉,由镇党委、政府责令村干部给予答复。村干部仍然不予理睬者,由镇党委、政府采取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并采取其他办法给村民予以答复。

征求意见制度

为了畅通参政议政渠道,让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务中来,制定本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形式:

1、设立意见箱。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和“五要”工程议事点设立征求意见箱,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2、发放征求意见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由村两委会向户(或联户)代表分发季度需办理村务的征求意见表,及时收集和掌握村民所思、所想、所盼、所急。

3、召开“三会”征求意见。通过春节期间外出乡亲恳谈会、“7.1”建党纪念大会、年终村干部“双述双评”大会,通报村两委工作情况,发放党务村务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收集的时间:

每月20日开启村务公开、“五要”工程征求意见箱,收集整理村民提出的各种意见。

三、确定议题:

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把所收集的征求意见提交村两委会议讨论处理方法。主要是充分发挥民主,根据村务的轻重缓急,合理划分决策层次,使村务决策有章有据。

村务民主听证制度

为规范村务听证行为,推动村务民主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听证,是指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村两委会在重大村务决策前,都要组织村民进行论证,听取村民的意见,对村民的提问作出解答,实行民主决策,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决策方案。

二、凡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基础设施及配套、村公共公益事业招投标、招商引资、征地拆迁补偿款、低保惠农、救灾救济、为民办实事及群众反映的其他事项等均要进行听证。

三、本村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就某项村务进行听证的,村两委会研究后,认为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确定听证议题,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听证的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村两委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村务,应当举行听证,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修订和完善决策方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听证活动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公开进行。村党支部要对听证工作发挥主导保障作用,确保听证会的合法性、公正性。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听证活动的具体事宜。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听证会的组织和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听证会的主持人由村党组织或村委会负责人担任。主持人要认真组织协调,安排好听证代表的陈述、申辩和答疑,维护听证的正常秩序。

五、听证代表的确定和选取要体现公正性和代表性。听证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听证代表按以下原则确定和选取:

六、听证代表由本村村民及与听证项目相关的村两委会成员组成,其构成与比例要兼顾到不同层面的村民。根据听证议题需要,可邀请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七、村两委会要在举行听证会5日前确认参会代表人数,通过发公告等形式,将听证内容、时间、代表组成人员向村民告示;可通过函征函询的形式,征求外出人员的意见。听证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方可举行。

八、村两委会在听证会召开前要对听证议题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收集有关资料和证据,为召开会议做好准备,听证代表接到听证通知后,可以向村两委会了解情况、提出质询,对听证事项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具体方案提出意见。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村民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九、村两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听证会议的记录,参加听证会议的代表要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名。村民有权查阅听证会议的记录。

十、村两委会应当认真听取听证会上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听证的事项进行修订和完善。听证代表多数不同意的项目方案或者对方案有较大分歧、难以确定时,村两委会应当再次组织听证。

十一、 村两委会要将经听证会讨论通过的村务决策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审议通过后要尽快组织实施。村务决策方案实施终结后,村委会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实施结果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与评议。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应听证的事项而不进行听证的、在听证过程中不按制度实施的、违反听证制度擅自作出决策造成决策失误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法规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议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保障村民自治、依法按章办事、充分协商酝酿。

二、联席会议议事的内容范围:主要涉及村重大事务以及村民自治等问题。

三、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全体成员,必要时可邀请镇党委、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

四、村两委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参加才能召开。联合议事实行一事一议,所议事项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原则上视为通过,并形成决议。参加对象对所议事项有强烈反对意见的,应充分做好解释说明、沟通工作。

五、村两委会议事的基本程序为:确定议题——会议通过——讨论酝酿——形成决议。

六、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七、议事的保障监督:严格会议纪律,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联户(户)代表会议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建立联户(户)代表会议制度。

二、联户(户)代表会议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设置议事点。

三、联户(户)代表会议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召开,会议内容必须符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得侵犯村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

四、联户(户)代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没有具体的议事主题,应把上一个季度以来的村财收支情况、重大村务的进展完成情况,以及下一季度的工作安排在会上进行公开。村委会应主动接受联户(户)代表面对面的质询,遇到与农民群众根据利益密切相关的生产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林权改革和山林包发、村集体财务收支、低保户确定、计划生育、推荐村级后备干部、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联户(户)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五、联户(户)代表会议的议题由村“两委”提出,可由村民小组提出,也可由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联户(户)代表联名提出。村民小组或联户(户)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由村两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是否提交联户(户)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六、镇挂村领导,工作队长以及村两委干部可根据需要列席联户(户)代表会议。

周边村民委员会

砉坑该赤天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周边行政地标

赤坑村过塘班笔设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周边村庄

赤坑村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

大赤坑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

赤坑头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

船场村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

尾植赤坑憩鹋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