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蒲溪村
苍蒲溪村 苍蒲溪村简介 苍蒲溪村建制沿革 苍蒲溪村领导班子 苍蒲溪村公开三务
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棕坪乡苍蒲溪村位于棕坪乡东北面,距政府所在地2公里,东接照山村,南临胜利村,西靠芙蓉江,北与旧城镇相连,海拔700-800米,该村辖10个村民组。苍蒲溪村位于棕坪乡的东北方向,东邻鱼塘,西邻冉村湾,南接桶井垻,北邻白滩、瓦子坪、万家塘。东南方向宋家湾、六窝、窑子坡。村主产大米,土豆,高粱,烤烟。苍蒲溪村辖场跟前、寨子、桐止园、宋家湾、朱家湾、六窝、窑子坡、白滩、万家塘、冉村湾、桶井垻组。苍蒲溪村村委坐落场跟前组。2017年11月,苍蒲溪村获评 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467户,总人数2058人.总面积18350亩,耕地3350亩,林地11180亩,森林覆盖率达61%,荣获全国"千佳绿树村'称号。人口总数:2058人 农业人口:1458人 非农业人口:110人 行政区面积:1...
详情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棕坪乡苍蒲溪村位于棕坪乡东北面,距政府所在地2公里,东接照山村,南临胜利村,西靠芙蓉江,北与旧城镇相连,海拔700-800米,该村辖10个村民组。
苍蒲溪村位于棕坪乡的东北方向,东邻鱼塘,西邻冉村湾,南接桶井垻,北邻白滩、瓦子坪、万家塘。东南方向宋家湾、六窝、窑子坡。村主产大米,土豆,高粱,烤烟。苍蒲溪村辖场跟前、寨子、桐止园、宋家湾、朱家湾、六窝、窑子坡、白滩、万家塘、冉村湾、桶井垻组。苍蒲溪村村委坐落场跟前组。
2017年11月,苍蒲溪村获评 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
467户,总人数2058人.总面积18350亩,耕地3350亩,林地11180亩,森林覆盖率达61%,荣获全国"千佳绿树村'称号。
人口总数:2058人
农业人口:1458人
非农业人口:110人
行政区面积:12.23333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3350.0亩
主要民族成分:仡佬族,苗族,汉族等
发展口号:要致富,先修路
所辖村:苍蒲溪组,白滩组.冉村湾组
生产总值:13.0 万元
主要经济产业:烤烟,高粱,水稻,玉米等
名特产品:花椒
办公所在地:苍蒲溪村委办公室
自然条件:山清水秀
资源:林树木丰富
菖蒲溪地域,秦朝属 巴郡。
东汉建安六年(201),为巴东 涪陵县所辖。
三国至南北朝时期,蜀汉属涪陵郡涪陵县;晋永嘉后,涪陵郡“地没蛮夷”;至北周保定四年(564),涪陵土著首领田思鹤“以地内附”,置 奉州;建德三年(574),改奉州为 黔州。
隋朝,大业十年(614)置 信安县,隶 明阳郡。
唐代,武德二年(619)改信安县为信宁县,隶 义州;武德五年(622)更义州为智州;贞观四年(630),信宁治所移往东北七里(今武隆县江口镇);贞观十一年(637)信宁县改隶黔州;贞观十六年(642)置珍州;天宝元年(742)改为夜郎郡;乾元元年(758)复为珍州;元和三年(808)废珍州以县属溱州。
宋朝,乾德三年(965)土著首领田景迁“以地内附”,赐名珍州;开宝元年(968)改珍州为高州,后改名西高州;大观二年(1108)复为珍州;宣和三年(1121)领乐源、绥阳二县及遵义 。今菖蒲溪地域属乐源县,于咸淳末与珍州随隶播州。
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置珍州思宁等处长官司,仍隶播州,菖蒲溪隶属珍州司;顺帝至正二十五年(1365),改珍州思宁等处长官司为 真州,菖蒲溪地域隶属真州。
明朝,洪武十七年(1384)改真州为真州长官司,隶播州宣慰司;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以真州长官司地置真安州,属遵义军民府,隶四川布政使司,辖今正安、道真两县地,编4里38甲,菖蒲溪地域属真安州思里七甲。
清代,雍正二年(1724年)改真安州为正安州;雍正六年(1728),随遵义府改隶贵州,菖蒲溪地域隶真安州思里七甲。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正安州改四里为东、西、南、北、中5区。民国2年(1913年)改为9个区。9年,正安县改9区为13区。民国3年(1914年),改正安州为正安县,辖今道真地;民国19年(1930年)9月,今道真地为北一、北二、北三、北四、北五、东二和东一区的一部,菖蒲溪属宁坝乡隶属第七区(8乡)。
民国30年(1941年)7月,析正安县东北地置道真县,以纪念汉代学者尹珍(字道真),治所土溪场(今玉溪镇),菖蒲溪属道真县第一区,区公所驻旧城。
民国31年(1942年)9月,实施新县制,废区、联保建制,改为1镇、11乡,保甲调整为131甲,1373甲。大坪乡辖11保。
民国33年(1944年),整编里甲。并由桃源、大坪、涴溪三线析置永成乡。9月,经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批准,次年3月划拨完成。大坪乡公所驻大坪场,辖8保78甲,菖蒲溪属大坪乡。
1949年12月,道真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贵州省遵义专区,春雷大队村隶属大坪乡。
1950年9月,道真县划分七个区,大坪乡属第三人民政府,政府驻韩家沟,后移驻亭子坝,辖永成乡,大坪乡。11月至12月,废保甲制度,建立村政权,改原来的保为村,甲为行政组。菖蒲溪属大坪乡。
1953年元月至二月,废原乡镇建制,新建1镇76乡。菖蒲溪隶大坪乡,仍然属第三区。
1955年5月,根据贵州人员委员会《关于区公所以地名的通知》,将第一区更名玉溪区,第二区更名隆兴区,第三区更名旧城区,第四区更名忠信区,第五区更名洛龙区,第六区更名三桥区,第七区更名大磏区。菖蒲溪隶大坪乡仍属第三区。
1956年根据乡中央和省关于调整行政区划“乡宜大不宜小”,将原1镇75乡合并为1镇48乡。大坪乡隶旧城区,旧城区辖永成、旧城、长坝、官坝、槐坪、大坪、石桥等7乡。
1958年12月,撤县并入正安县;1959年4月6日《正安人民公社基本情况调查表》记载,正安有15个人民公社,139个管理区。今道真境有7个公社51个管理区:玉溪公社、忠信公社各9个区;隆兴公社、旧城公社、三桥公社、大磏公社各7个管理区;洛龙公社5个管理区。菖蒲溪隶大坪管理区属旧城公社。
1961年8月,复置道真县,设7区24公社,下辖285个生产大队,2065个生产队。因为村子叫菖蒲溪,改春雷大队委菖蒲溪大队隶属大坪乡。旧城区辖永成、旧城、大坪三公社。菖蒲溪属大坪公社。
1963年3月,调整行政区划,将24公社调整为1镇43公社。旧城区辖旧城、永成、槐坪、长坝、大坪、石桥6公社。菖蒲溪属大坪公社。
1982年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农村大队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城镇街道名称命名、更名通告》,大坪公社更名棕坪公社。
1984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分开建设乡镇府的通知》,改公社为乡,大队为村,生产队为组。棕坪公社更名为棕坪乡,菖蒲溪大队改名菖蒲溪村,菖蒲溪生产队改名菖蒲溪组。
1987年11月,撤县成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菖蒲溪村属棕坪乡。
村总支书记:耿永红
村民委员会主任:宋洪军
成员:刘显辉(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朱流勇(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朱方凯(计生专干)
宋绪建(村委会干部)
汪军霞(村委会干部)
邓平波(村委会干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依法依纪公开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是全面真实原则,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规范操作原则,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质量。
五是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必须简明清楚,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 党务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内的重要事项和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党员公开。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主要包括: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总支成员分工、年度计划、党员发展、“双培养”对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发展党员标准及程序、党费收缴、困难党员的帮扶,以及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 村务公开内容:“一事一议”事项、粮食直接补贴、村财务和债权债务、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集体土地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村民委员会工作目标、重大决策等情况,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 点题公开内容:按照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的要求,以“五题”为主要内容(即群众出题、代表点题、两委议题、班子解题、村民评题)。
公开形式和程序
●党务公开形式和程序:以设立固定公开栏和制作党务公开清单为主要形式。公开程序:事前征求意见→提出公开事项→审查公开内容→公开结果→及时办理回复→立卷归档。
●村务公开形式和程序:以会议、公示栏和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公开程序:提出公开具体方案→审议通过公开方案→及时公布→收集群众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归档备查。
●点题公开形式和程序:以公示栏公开和回复为主要形式。公开程序:群众或代表点题→村支两委审题→组织答题→村民评题→立卷归档。
周边政府机关
苍蒲溪村村委会
地址: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344县道附近
周边景区,
苍浦溪
地址: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周边社会团体
苍蒲溪村计划生育协会
地址: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344县道北50米
周边村庄
苍蒲溪村
地址: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岩溪村
地址: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