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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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柏镇隶属于陕西省 西安市 周至县,位于周至县城以西11.5公里处,北与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相接,南靠秦岭,全镇总面积44.16平方千米,辖15个行政村,158个村民小组,人口48122人(2017),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7.9亿元,粮食总产量1.06万吨,财政收入264.7万元,农民人均收入3072元。2017年开始积极筹建西北第一个花卉园艺特色城镇。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哑柏镇 哑柏镇位于周至县西北部,渭河南岸。辖哑柏1个社区和哑兴、仰天、昌东、昌西、庄头、上阳化、西阳化、坡典、七曲、槐花、六屯、景联、五联、裕盛、联星1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哑柏,距县城12.5千米。310国道西(安)宝(鸡)公路横贯东西,哑翠公路、哑竹公路由此支出。景点有天台寺、海藏寺、玉皇阁、东岳庙等。宋代为太白镇,清为亚白镇,民国设哑柏镇,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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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哑柏镇所有特殊区域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哑柏镇介绍

哑柏镇隶属于陕西省 西安市 周至县,位于周至县城以西11.5公里处,北与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相接,南靠秦岭,全镇总面积44.16平方千米,辖15个行政村,158个村民小组,人口48122人(2017),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7.9亿元,粮食总产量1.06万吨,财政收入264.7万元,农民人均收入3072元。

2017年开始积极筹建西北第一个花卉园艺特色城镇。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哑柏镇 哑柏镇位于周至县西北部,渭河南岸。辖哑柏1个社区和哑兴、仰天、昌东、昌西、庄头、上阳化、西阳化、坡典、七曲、槐花、六屯、景联、五联、裕盛、联星15个行政村。

镇政府驻哑柏,距县城12.5千米。310国道西(安)宝(鸡)公路横贯东西,哑翠公路、哑竹公路由此支出。景点有天台寺、海藏寺、玉皇阁、东岳庙等。

宋代为太白镇,清为亚白镇,民国设哑柏镇,1949年设乡,1958年建公社,1984年改镇。1996年,面积44平方千米,人口4.9万人,辖哑柏居委会和仰天、哑兴、昌东、昌西、庄头、上阳化、西阳化、七曲、侯家坡、五联、景联、六屯、槐花、裕盛、联星15个行政村。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逐年调整,哑柏镇已形成 猕猴桃、苗木花卉、畜牧养殖三大产业生产基地,全镇发展猕猴桃13000亩,苗木花卉12000亩,养殖奶牛150头,家畜家禽80000头(只),粮经比例由原来的

8:2变成4:2。

乡镇企业围绕哑柏刺绣这一主导产业,在全镇已形成集纺织、印染、加工、销售一条龙生产线,全镇各类企业已发展到1900多家,从事二、三产业达8000多人。

小城镇建设从1998年开始,通过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政府多方筹资、融资,争取资金。几年来总投资1500多万元,拓宽街道7条,总长6880米,扩迁396户,拆迁面积2.8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和商业门店1200多个,设立了刺绣、商业、综合、饮食、苗木、花、粮食、畜牧、农贸等八大专业市场,使镇区面积由原来的1.2平方公里扩大到3平方公里,并形成三横四纵 交通网络,并投资100多万元在镇区实施了绿化、美化和亮点工程,镇容镇貌,城镇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变,随着创卫工作的不断深入,哑柏小城镇真正形成了商品进门店,农产品进市场,卫生全天候保洁,道路更畅通,环境更整洁的新哑柏形象。2006年3月被西安市发改委批准为市级综合改革十强镇之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周至县哑柏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统一部署,出措施,想办法,千方百计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及时召开了党委会和人口计生工作专题会,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取得的经验,摆问题,找差距,明白工作重点,清楚目标任务。按照《哑柏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对各项重点任务认真进行督促落实,切实保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人,按期完成。

二是采取措施,全面突击。积极落实《哑柏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方案》,对双女结扎户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了奖励力度,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和“三查”工作,全面开展社会 抚养费征收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工作力度,把打击“ 两非”与二胎全程服务相结合;积极落实各种惠民政策,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主动上门服务,提供生产生活上的帮助;积极与外地计生部门联系,按照《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

三是加大督查,确保效果。要求各工作组认真做好各村的排查清理工作。镇上将分阶段进行考核,对工作负责的进行表扬;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进展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警告,并限定了整改期限,使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西安市周至县哑柏园林苗圃”隶属“西安宏森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坐落在秦岭脚下, 渭河之滨。依山傍水的地理优势,孕育了西北最大的苗木花卉基地,有“万里花乡”之称的周至县哑柏镇裕盛村。是一家股份制专业绿化企业。本苗圃自1982年建成以来,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历史,发展苗木基地6个,占地860余亩,种植栽培树种达600余种。另有草坪,花卉,树籽,幼苗,大小规格应有尽有。1998年在西安市植物园玉兰专家杨庭栋教授的指导支持下,建起了西北最大的玉兰基地,繁衍树种八万余株,培育新品种20多种。公司系国家二级资质,注册资金10008800元.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十分便利。南有310国道,北有西宝高速,107关中旅游环线南北而过,整村水泥路面相互连接。本苗圃园林施工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现有专业设计人员6名,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栽植、养护、施工、人员60人,名配备园绿化机械10余台。公司采用股东+农户生产模式,产业化经营,自主盈亏的经营模式。

本苗圃集园林设计,施工,供苗,运输,栽植,养护为一体,全方位为企事业单位打造精品绿化工程。本苗圃一直以来本着“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理念,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考察指导与洽谈业务。

周至刺绣源远流长,哑柏刺绣是民间工艺艺术中的奇葩,哑柏刺绣可溯源于西周,周至出土的纺轮和骨针等文物,从中可以窥见先民采桑养蚕、巢丝、缝纫刺绣的景况。秦汉时周至刺绣初步兴起,隋唐时周至为京畿之地,京城的刺绣传到周至乡间,刺绣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唐至清代周至宗教发达,宫观寺庙堂院,遍布城乡,且都布置着精美的刺绣品,刺绣业处于鼎盛期,至民国,刺绣业有所衰退。

哑柏镇是 秦绣的代表产地,随时科学技术的发展,秦绣的传统手艺与现代科学技术完美结合,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及资源优势。哑柏刺绣手工艺品的品种、图案不断发展,主要有手工枕套、鞋垫、台布、门帘、 床罩等10余大类100多个花色品种。其中,高档绣品,如人物绣、山水绣、书法绣等高品位的手工艺品已出口远销欧美、中东市场。

哑柏镇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资源荟萃,优美的山水风光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发展旅游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哑柏镇山水擅关中第一,山川秀丽,自然风景幽美,名胜古迹众多,汉唐离宫、别墅、园林星罗棋布、茂林修竹的楼观台、 隋文帝曾消夏避署的行宫仙游寺、东西文化交流见证的大秦寺、李白秋访的玉真观、聚说纷纭的老子墓、黄巢誓师的黄池峪、马召南塬的古战场、南通巴蜀的古栈道等,都留下了历史名人的足迹、韵事。此外“太白积雪六月天”的太白山、举世罕有的第四纪冰川遗迹、瑰丽雄奇的首阳山、青山碧水的黑河风景线、神奇迷离的翠峰山等,都点缀在周至境内。哑柏镇沿渭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已集聚规模效应,极具观赏性;黑河入渭段湿地大片芦苇覆盖,水面辽阔,各种飞鸟、水禽达30多种。二者交相辉映,构筑了哑柏镇旅游经济发展新的亮点,是一个休闲、垂钓、观光、游览极佳之处,开发、保护和发展生态旅游有着广阔的前景。

随着哑柏镇建设的迅猛发展,生活污水猛增,每天污水排放1000余吨,未经处理随意排放,严重污染了沙河及环城河,进而排入渭河,所过之处对环境和地下水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影响了人民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对此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决定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从根本上解决周至县城的污水污染问题。

哑柏镇南临街道,北与北环路相连,西邻108国道,东邻 莲花公园,环境优雅,现有热水井一眼,日流量1440吨,水温可达60℃。水样经陕西省地矿局水土测试中心检验,属优质矿泉水,具有高效的医疗保健功能,可促进人体的血液循环,增强人体免疫力,从而达到强身健体,治病,延年益寿的目的。

哑柏镇建有 芙蓉馆、泓荷游泳馆、 碧莲池等洗浴、游乐、住宿场所,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分散经营,规模小,档次低,不能产生规模效应。温泉周边现有可开发土地300余亩,利用镇丰温泉的地热资源,建设温泉疗养院,占地143亩,建筑面积500m2,绿化面积20亩,建设、购置假山、人工湖、水上乐园、垂钓、游船等配套设施。

据说,很久以前,周武王打仗路经此镇,不幸迷了路,晚上遇见一位老人,于是他向老人问了路,老人没有说话,第二天一看,原来是一个柏树,于是乎名之为“哑柏”。

截止11月份全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000万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3000万元,实现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34700万元,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新增猕猴桃0.2万亩,苗木花卉总面积达12000亩,水果总产量24621吨(其中猕猴桃产量22621吨,杂果2000吨),疏菜总产量4400吨,实现粮食总产12138吨,农村脱贫人口705人。养殖业现有生猪存栏9100头,出栏13100头;牛存栏550头,出栏140头;羊存栏700头,出栏400头;鸡存栏31000只,出栏33200只。畜禽产品产量完成肉类产量1170吨,蛋产量590吨,奶产量37吨。实现劳务输出4200人次。

哑柏镇地处关中腹地,南靠秦岭,北依渭河,有“万亩苗木花卉大镇”之称。所辖的裕盛村与杨凌农业产业示范区相连,号称“无粮之村”。人均收入达5000元。改革开放初的裕盛村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两委会确定了以发展苗木花卉产业为支柱的思路,历经20多年的创业,已成为西北地区最大的苗木花卉种植集散基地。苗木花卉种植品种达2000多种,销往全国22省市。现有资产300万元以上的绿化公司18家,具有园林设计资格的中级技术资格人员200余人,设计施工绿化工程获省优、市优百余项。投资上百万元建成大型苗木花卉交易市场一座,成功举办县级苗木花卉交易会两届。优良的品种,优惠的价格,优质的服务,吸引全国上百家客商前来投资贸易。

凭借杨凌科技示范园发展南伸的优势,哑柏镇政府确立了把裕盛村这颗渭河沿岸的明珠打造成现代生态农业观光园,成为杨凌高新示范区南大门的亮丽窗口,飞跃为“关中百镇”建设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1、西宝线镇区段综合改造工程,对300米路段进行改造,铺设透水砖3948平方米,安装路灯26盏,总投资80万元。

2、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建五间三层,面积432平方米,内设老年活动室、阅览室、社区办、警备室等。

3、联星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投资40万元),新建400平方米五间三层砖混结构综合楼一座。建420平方米篮球场一个。建1200平方米文化健身广场一个及辅助配套设施。

4、槐花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投资38万元建500平方米村级综合楼一座,建420平方米标准篮球场一个。

周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地秩序,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一协调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我县农村建设用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第三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村民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各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材料的组织、调查、初审和上报工作。周至县建设局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建设手续的审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本辖区内村民宅基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是否符合建房条件,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进行逐宗落实。

第四条 城镇居民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县国土资源局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第五条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城镇每户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二分);平原每户不超过二百平方米(三分);山区每户不超过二百六十七平方米(四分)。

第六条 新农村建设鼓励集中建住宅楼。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和住宅楼面积审查用地。

第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实行预报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各国土资源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至县县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对所需建房户进行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预报下年度建房户名单。县国土资源局根据预报计划及上级下达的农村住宅基地占用农用土地的计划指标,向各国土资源所下达本年度村民宅基地用地指标。因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项目拆迁、旧村改造等原因,需要异地建房的,经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可特事特办。

第八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原则;

二 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城乡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 坚持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废弃地的原则;

四 坚持对宅基地占用的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组织进行补充耕地的原则;

五 坚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依法用地的原则。

第八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 具有农村户口的村民无宅基地的;

二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 按《婚姻法》有关规定,确需分户建房,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四 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或为实施城乡规划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五 拟在实施统一规划的中心村新建、扩建住房的;

六 因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或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等原因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宅基地

一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 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

三 原有住房出租、买卖、赠与的;

四 原有住房用以经商办企业的;

五 未到法定婚龄,且无独立生活条件的;

六 其他。

第十一条 村民宅基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县国土资源局各辖区国土资源所对申请户实地调查后核实拟用地位置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属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不得发放《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至少有一个子女与其父母共同占用同一处宅基地。

第十三条 为了建立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是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规范化,宅基地必须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 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民建房时应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 村、组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召开村委会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和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公告日期不应少于七日;

三 经核实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户,由村委会签署意见,连同会议记录和公告结果一并报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对二曲镇、哑柏镇、广济镇、马召镇、终南镇、楼观镇、尚村镇、集贤镇建制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建房户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建设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受理宅基地申请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辖区国土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组干部联合调查后在《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调查表》上签署意见;

五 县国土资源局依据住房困难程度按先急后缓的原则,初步确定申请对象,按照当年度分配下达的宅基地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符合条件的发放《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对二曲镇的镇丰村、镇东村、八一村由县国土资源局二曲国土资源所会同二曲镇人民政府以及所在村村委会共同研究发放《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审批表采用一式四份形式审批并发放,取消原《宅基地批准证》);

六 审批表经组、村和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初审汇总后,报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审批;

七 批复下发后,县国土资源局应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组进行公示,公告期应不少于五天;

八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日,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和村、组管理人员按照批准面积、规划位置和原现场勘查情况,进行放线定界。二曲镇、哑柏镇、广济镇、马召镇、终南镇、楼观镇、尚村镇、集贤镇建制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由县建设局办理建审手续后会同以上单位进行放线定界;

九 村民住宅建成后,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对照原批准的四址、面积和其他审批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后,在《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印章予以认定。村民应向辖区国土资源所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登记程序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报县国土资源局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四条 原宅基地的处理。

经批准异地新建住宅,原宅基地须交回集体连同《村民宅基地批准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交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否则,新批宅基地不予定点放线。对于强行占用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处理。

确实需要在原住房暂住过渡的建房户,应向村民委员会写出限期拆除保证书,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将保证书原件报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备案。逾期不拆除的,由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 为实施城乡建设规划,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二 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三 不按照批准用途建设使用连续达两年以上的;

四 宅基地依法批准并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

五 因迁移等原因不再使用和已失去居住使用价值的房屋占用宅基地的。

第十六条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当事人或本集体机关及组织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 对已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超过一年未建设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可重新提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局复审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收费,除有关部门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征收有关税费外,任何单位不得搭车收费。

第十九条 宅基地审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村民需使用宅基地的申请;

二 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的农业户籍证明);

三 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四 二曲镇、哑柏镇、广济镇、马召镇、终南镇、楼观镇、尚村镇、集贤镇建制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 缴纳有关税费票据复印件;

六 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条 已建成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的住宅不得重建、扩建。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由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一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二 采取诈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 超过批准数量,多占土地的;

四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 擅自改变定点位置的;

六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建设规划的。

第二十二条 对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起施行。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由周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哑柏镇2009年计划生育工作

哑柏镇2009年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1、2009年度全镇共出生375人。其中计划内生育371人,计划生育率达98.9% ,综合节育率达96%。

2、“三结合”项目共扶持5户,每户扶持资金3000元。

3、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免收农村合作医疗款1020人;中考加分43人。

4、独女户、双女户高考落榜生上技校免收学费5人;考入大专院校奖励5人。

5、放弃生育二胎3户。

6、60岁独生子女户享受国家级养老奖励扶助4人;55岁双女户享受省级养老奖励扶助1人。

7、全年“三查”共查10456人,妇科病普查共查9712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389人,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26人。

让温暖之风吹遍哑柏

2010年元月22日,全县四大班子领导、民政局领导和各乡镇领导及民政站工作人员在县政府大门口举行了“百名民政干部下乡察民情解民困送温暖”活动启动仪式。

会后,我镇领导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此次活动的精神,并成立了以周训良书记为组长、安建兴镇长和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民政办牵头,制订了“哑柏镇入万户门、察万户情、暖万户心、解万户难活动方案”。

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对自己所包村逐一进行走访,对困难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困难户、计生户等各类贫困人群进行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每一户困难家庭中,让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周边政府机关

周至县哑柏镇裕盛村民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哑柏镇苗圃大道裕盛创业大厦

周边村庄

联星村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康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