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镇

高台镇 高台镇陕西省南郑区高台镇 高台镇高台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高台镇位于县境北部,与勉县相邻,镇政府驻地高台寺,距县城10公里,辖区地貌川、山、丘陵兼备。汉黎公路和建修中的西汉高速公路穿境而过。2002年,农业总产2368值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5%;乡镇企业总收入30400万元,同比增长6%;多种经营总产值2792万元,同比增长3%;完成财政收入135.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01元,同比增长10%。粮食生产在遭受“六.九”洪灾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总产1533吨,同比增长6.9%;油料总产达到2852吨,同比增长8.7%。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林业、就业、新村扶贫、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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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所有特殊区域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介绍

高台镇位于县境北部,与勉县相邻,镇政府驻地高台寺,距县城10公里,辖区地貌川、山、丘陵兼备。汉黎公路和建修中的西汉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2002年,农业总产2368值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5%;乡镇企业总收入30400万元,同比增长6%;多种经营总产值2792万元,同比增长3%;完成财政收入135.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01元,同比增长10%。粮食生产在遭受“六.九”洪灾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总产1533吨,同比增长6.9%;油料总产达到2852吨,同比增长8.7%。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林业、就业、新村扶贫、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指导村委会工作,认真作好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困难,处理矛盾,办好群众的事。

6、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人大办公室(负责人: 王启军)

职责

1)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2)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听取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镇镇单位的工作; 3)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检查主席团交由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组织办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 5)做好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 6)依法组织选区选民办理罢免或者补选本级人民代表的有关事项,掌握各选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 7)承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工作; 8)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镇妇女联合会职责

2、高台镇工会(负责人:王伟)

职责

1)组织并代表职工参与本镇社会事务、经济文化等重大活动,支持、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推进本镇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基层工会努力完成镇党委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努力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 2)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行政方面建立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问制度。 3)积极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的监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4)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革,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5)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工会队伍; 7)抓好工会干部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8)努力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逐步建立起镇工会活动阵地; 9)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管理好工会财产。

3、高台镇妇联(负责人:王妍)

职责

1)贯彻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制订我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妇女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引导妇女提高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做好优秀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制度的制定,发挥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和“巾帼建功”等竞赛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5)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王五镇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受害妇女伸张正义,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促进有关改革措施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 6)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做好儿童工作,推动《未成年保护法》、《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发展托幼事业和儿童福利事业; 7)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4、高台镇纪检委(负责人:刘洋)

职责

1)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党纪、法纪教育;2)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3)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4)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

5)抓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6)开展执法监督,维护政令畅通;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高台镇组委(负责人:王绍杰)

职责

1)负责基层领导班子的建设工作;

2)负责党员、干部的培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费的收缴工作。

3)负责干部的调配、干部招聘,大中专华业生推荐就业,工资福利,党员、干部、职工档案管理以及老干部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工资年度统计工作;全镇党员年度统计工作,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党刊的订阅和发行工作; 6)指导镇党校工作; 7)负责落实党委统战工作; 8)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高台镇宣委(负责人:黄晓光)

职责

1)负责党的理论宣传工作;

2)负责党员理论教育工作;

3)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对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等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5)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高台镇武装部(负责人:张鹏飞)

职责

1)负责 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落实民兵、预备役参训人员; 2)负责组织带领民兵、预备役部队完成战备、治安执勤任务; 3)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4)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助政府部门搞好征兵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8高台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李贵富)

职责

1)组织、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2)牵头、解决、处理一些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3)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六种行业” (发廊美容业、饮食业、文化娱乐业、旅业、收购业典当业)的管理; 4)加强外来人口的教育和管理; 5)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禁毒专项斗争工作; 6)办理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高台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人:王久利)

职责

1 )负责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方针、政策、规定

2 )负责对规划、国土、建设、环保、道路、市政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3 )编制和实施城镇总体规划及功能分区规划,做好规划的控制和审批工作。

4 )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合理安排和利用土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5 )负责全镇范围内土地征用(出让)的审批,及土地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

6 )协调镇、村土地的使用关系,解决有关土地矛盾和土地纠纷问题;

7 )依法对镇内建筑活动实行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8)定办理工程项目的规划、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手续;

9)对镇内工程项目实行规划和建设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10)负责镇内主要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维护管理;

11)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的监测与管理,落实治理措施

12)负责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审批及环保评价工作;

13)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抓好环境排污费和征收工作;

14)处理因环保问题引起的事故纠纷;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高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高智慧)

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任务;

2)全面贯彻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并建立、健全、完善我镇的有关规定; 3)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计生宣传网络和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 4)加强和改进人口计划管理与统计工作,逐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科学的符合实际的方案和计划; 5)领导、协调、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6)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为群众提供生殖保健和合理的避孕节育措施 等优质服务;  7)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给的任务。

11、高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王海金)

职责

负责全镇的合作医疗保险金的收缴和报销工作;

12、高台镇司法所(负责人:赵博)

职责

一、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或直接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五、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并提出防止纠纷的办法。 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七、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八、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参加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 十、贯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十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提出司法建议, 当好政府参谋和助手。 十三、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中心工作。 十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指导、参与制定村规、民约。

13、办公室(负责人:乔德文)

职责:

1) 依据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承办起草全局性、综合性的各类文件,经主管领导审核后送主要领导签发;

2)党、政、人大各类文件进行收签、拆封、登记、编号、传阅、分送、催办、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工作;

3)参与重大工作及重要课题的调研,回收整理有关资料,撰写有关调查文章、情况报告等,为镇领导决策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4)负责起草人大主席团的各类文件和处理日常工作事物;

5)负责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和公文接洽等工作;

6)负责党委、政府的有关决定、文件的督办、催办和执行;

7)负责机关治安、卫生、劳动等事物性工作。

14、高台镇文化站(负责人:韩满文)

职责

1)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当好党和政府的宣传喉舌;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 3)搞好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确保党和政府的政令传输通道畅通; 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15、高台镇水利站(负责人:冯宝利)

职责

1)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保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为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的方向,树立全面、优质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区水利部门共同搞好工作,以促进农村水利水保事业的发展;

2)在工程建设上,根据当地农业生产、镇镇企业、人民生活的需求,在县水利局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水利水保区划、规划、勘测设计、计划、工程建设、效益分析等工作;

3)在工程管理上,负责建立健全镇、村水利水保管理服务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承包责任制,确保工程效益,搞好工农业供水,并按规定协助收缴水费;

4)学习和普及水利水保科学知识,推广节水、节能和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革新,科学试验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业务指导和镇、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为各级领导部门当好参谋,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帮助镇、村制定保护与使用农村水利水保设施的镇规民约,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保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水保法规的案件,协调处理当地水事纠纷;

6)完成县水利局下达的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统计工作和其他任务。

16、高台镇林果中心(负责人:韩俊昌)

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规,负责处理林业案件、林地纠纷。 2)负责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按时完成镇林果发展计划。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17、高台镇农业中心(负责人;李文权)

职责

1)负责调查研究全镇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情况;参与制定全镇农业科技发展规划; 2)抓好农民教育工作,加强农民科技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 3)负责开展农业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及推广应用,提高全镇农民及农技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 4)负责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和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监督、成果验收、鉴定、登记及交流应用管理;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8、高台镇农经站(负责人:孔亮)

职责

1)负责定期审核村级收支、严格村级支出条据审批,杜绝不合理开支,制止胡花乱花;

2)负责按照月报帐单,督促各村每月公布一次收支账务;

3)定期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镇镇人民政府报告有关财务工作情况;

4)负责村级转移支付的发放工作;

5)负责粮食补贴工作,及水稻良种补贴工作;

6)积极完成镇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19、高台镇畜牧站(负责人:李洪欣)

职责

1)负责全镇的畜牧调查统计工作;

2)负责生猪补贴的发放工作。

1、组织村民发展生产、扩大经营,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2、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其合法权益;

3、编制并实施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本村建设规划,整顿村容村貌,改善居住环境,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合法的权益;

6、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协助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秩序;

7、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教育村民尊老爱幼、尊重妇女,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组织村民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9、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10、接受镇政府指导,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赵建辉:主管全面工作

王效愚:主管政府全面工作、财政、办公室

王启军:分管人大工作

王 伟:分管组织、宣传、纪检、武装部、共青团、妇联

朱冬梅:分管民政、教育、文化、统计

陈忠磐:分管农业、土地建设

王军武:分管企业、卫生、广播、安全生产

王学平:分管公安、司法、综治、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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