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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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镇捷文村是 全国林改策源地,也是全国第一本新版林权证的诞生地,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村部所在地距县城10公里,平均海拔417米,年均气温21℃,[span]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717.1毫米,[span]气候宜人。全村辖5个村民小组,157户,579人。该村森林资源丰富,有山林26763亩,人均46.2亩,是万安乡人口最稀少、森林资源最丰富的村。[span]盛产野生灵芝、红菇、金线莲等[span]。 全国林改策源地2001年6月,武平县在捷文村进行集体山林“包林到户”的试点。当年的12月30日,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拿到了编号为0001号的中国第一本新林权证;次年,武平县在捷文村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1年6月,武平县在捷文村进行集体山林“包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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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文村地名网_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资料简介
  捷文村是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万安镇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350824109205,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50824。捷文村与五里村、下镇村、上镇村、贤溪村、小密村相邻。


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介绍

万安镇捷文村是 全国林改策源地,也是全国第一本新版林权证的诞生地,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

村部所在地距县城10公里,平均海拔417米,年均气温21℃,[span]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717.1毫米,[span]气候宜人。全村辖5个村民小组,157户,579人。该村森林资源丰富,有山林26763亩,人均46.2亩,是万安乡人口最稀少、森林资源最丰富的村。[span]盛产野生灵芝、红菇、金线莲等[span]。 全国林改策源地

2001年6月,武平县在捷文村进行集体山林“包林到户”的试点。当年的12月30日,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拿到了编号为0001号的中国第一本新林权证;次年,武平县在捷文村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2001年6月,武平县在捷文村进行集体山林“包林到户”的试点。

2001年12月30日,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拿到了编号为0001号的中国第一本新林权证。

2002年,武平县在捷文村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2003年,福建全省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2006年,福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并得到中央认可

2008年,全国集体林权改革全面启动。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四次前往福建,三次来到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

2011年2011年11月,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来到捷文村调研,详细了解林改进展情况,并就继续深化改革、发展 林下经济、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与村干部群众深入交流。明确捷文村是林改第一村

2014年1月3日晚,赵树丛在参加完福建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后来到武平县万安乡捷文村林农谢永贵家,与一家人围坐在饭桌前,共叙家常、共话林改。这是赵树丛三年来第二次来到捷文村调研集体林改。

2015年1月19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再次来到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林农谢永贵家,与谢永贵一家人、捷文村村民李永兴、钟泰福等结下了深深的友谊。一下车,村民们就盛情邀请赵树丛到村里新建的花卉苗木基地参观,还前往谢永贵的古子林药基地采挖冬笋。大家像老朋友一样聊着集体林改给这个闽西小山村带来的巨大变化,山上又栽下了什么树,家里又添置了新家具,还有什么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都是赵树丛关心的话题,村民们一一作答。两个多小时的座谈会在一片欢声笑语中不知不觉结束了。并指出:“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农民承包经营权仍然是林改第一位的工作“。”

2017年 7月27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座谈会27日在福建省武平县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前到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实地了解集体林权改革进展情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中央农办主任、中央财办副主任韩俊,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刘[火召],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郭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刘国强等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13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较重的省(区、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集体林区蓄积量在300万立方米的林业重点县,由50年代的158个减少到不足100个,能提供商品材的县由297个减少到172个。全国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南方集体林区活立木总蓄积量较第二次清查时减少了1.8亿多立方米。也正因此,国家出台林业“三定”方案:稳定85%林权为集体所有;划定15%为林农自留;确定集体林要由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至每户负责管护,各有各的责任区。

缺少收益权利,却担管护责任,导致林农根本不愿意去管理,甚至出现极端现象——“山林被放火,群众笑观火,干部去打火,领导气得直冒火。”

在实行集体林统一经营的年代,集体林砍伐销售采取的是计划经济办法,由当地林业局统购统销。林业部门定好一个价格向村里采购(俗称山价款),村里再组织村民或村里的林场采伐。而这个山价款中还含有一部分要作为村集体收入,最后林农实际到手的收入不多。而林业局采购来的木材销售到市场时,依据的又是市场价——这就是“剪刀差”,差出来的这些利润,要养林业系统职工,也是县财政的来源。据资料显示,像武平这样的山区林业县,最高峰时“木头财政”所得,占当地财政收入四成以上。

直至21世纪初,由于既没收益权、又不走市场价,人称“八山一水一分田”、中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的福建,虽然没有出现大规模乱砍滥伐的现象,但占全省面积八成以上的山却是一片死寂:占了全省人口总量七成以上的山区林农,收入与沿海居民差距逐年加大。据统计,1991年时福建南平、龙岩、三明、宁德4个山区市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为33%,到2003年下降为22%;沿海与山区的城乡人均收入比1985年时为1.87∶1,到2004年时扩大至2.73∶1。

于是,但凡家里急需现金,林农就跑到山上集体林中砍上几棵树。你也砍、我也砍,“虽说是插根扁担都发芽,但基本上是长不到碗口粗就被砍光了。”李永兴回村的那一年,因为盗伐,全村就有10人被抓、7人被判刑。只要听说森林公安来了,村里很多男人都闻风“跑路”,捷文村因此落下个“寡妇村”的名号。那个年代,放眼整个武平,严重的乱砍滥伐现象,令县委、县政府焦头烂额。

为此,龙岩市率先进行“放开林木经营权”改革,全市林业系统“自己砍了自己一刀”:全面取消林木统购统销政策、裁撤全部乡镇采购站,把“剪刀差”还给林农。可市场价的利润到了村里,在有的地方又成了村干部截留乃至瓜分的“肥肉”,落到林农手中的仍是“零头”。

李永兴正是由于乡镇采购站裁撤而内退回村。他担任村支书后一查账:10余年间,林子被砍了无数,村集体账目竟还倒欠28万元!一怒之下,李永兴提议解散了与原村两委成员有着纠缠不清利益关系的村林场,组织村干部白天值班、夜里设卡,坚决杜绝盗伐集体林势头蔓延。结果,这得罪了村里一些“吃木头”的地痞,一天晚上有人酒后闯进他家,用四楞铁打伤了他的右臂。10多年过去了,至今伤痕仍在。

闽西盛夏,忽而浓云,忽而疾雨。隐隐的雷声中,期待着一道闪电。其时,正处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中的福建,也在酝酿着一场惊雷。林改等来发令枪响

1999年1月7日,龙岩市委1号文件提出“深化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当年7月,市林委在给市人大的《关于深化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报告》中,提出“林权改革”。这份连红头文件都算不上的报告,成了武平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唯一依据。

我国的“林权”,是指“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4项权利。2000年,国家林业局推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但此次“换证”仍只是对以往集体林再次确权为集体,产权问题上并未松动。

2001年5月,福建省林业厅组织开展换证试点,武平县被确定为试点县之一。

“要试就试出点新东西来,最好要在产权制度上做点文章。”时任武平县委书记、现任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的严金静说。他讲的“试出点新东西”,就是许多林农一直想说却没敢说出来的“把集体林权分到户”。

当年7月的一个晚上,李永兴到邻村串门,恰好遇到县林业局和镇里干部讨论“到底选哪个村试这件事情”。这不正是整顿村里林业秩序的好机会嘛,李永兴当即向镇领导表态,捷文村愿意试点。

捷文村,就这样意外地走进了历史的画卷。

不出李永兴所料,回到村一说分山、分林,全都同意,而且不到两个月他们就根据县林业局和5个自然村群众的意见,整理出了一套分配方案:四权中,林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其它三权归林农;户户都要分,期限为50年;界线以当年集体林时每户的责任区为依据;村里的公益林一起分配,专门用于对新增人口和林地面积较小的人家进行“补瘦”;按山林肥瘦程度分为四个等级,每年每户每亩向村委会上交0.5至1.5元的林地租金。之后,又用了不到两个月,村两委带着测绘人员走遍全村每座山头,为全村164户人家勘定分界、勾画四至。

2001年12月30日,第一本清清楚楚标注着“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归林农自己所有”的新式林权证在捷文诞生了。

林权分了、林权证也发了,然而无论对县委、县政府还是对李永兴而言,真正的考验其实才刚开始。

李永兴急的是扛起守好这片青山的责任,所以得选个得力的搭档。他选中的是钟泰福。钟泰福以前也当过村干部,因为看不惯原来村两委的做法,干脆自己办了木材加工厂,一年收入七八万元。“要当村主任,就得先把你的这个厂子关了。”虽说钟泰福并不参与乱砍,但村民盗伐的木材有不少就是在他这个厂加工后卖出去的。

集体林统一经营时代,盗伐成风,如今把林子分下去,会不会更加刺激群众,真的“一夜砍光”?严金静的担心也是如此,而这也正是考验这场改革是否对路的关键问题。果然,麻烦来了,省里一位相关领导专门打电话来查问此事,之后撂下一句:这么做会不得了的。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为此派出多批人马到捷文和其他试点村调研,形成调查报告,几上几下,多次讨论。2002年4月,武平县委、县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既没有上级授权、也没法律依据、更没其他地方经验做法参考的情况下,武平“抢跑”了第一步。

1999年,福建省龙岩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林业经济体制改革。2001年 6月,为探索林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新路子,一场以 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的综合性改革,在武平县捷文村展开。

2002年 2月,在省、市林业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武平县专门成立了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同时,捷文村也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到各村民小组、农户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农户的经济状况、林木经营管护情况等,制定实施方案并发到各村小组征求意见,随后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捷文村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改革实施方案》。该村 164户农户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承包集体山林的合同,合同承包面积共20135亩;同时,对 1990年承包给外村村民经营的2807亩山林合同予以全面完善,并完成了林权登记发 (换 )证工作。集体林权改革方案规定如下:

捷文村的林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在确保不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实行有偿使用。在现有林管护现状基础上,根据谁管护林木,产权就归谁的原则,将林木产权明晰到户或联合体,林地租赁期定为 50年。

1.村民个私造林。按照 “谁造谁有 ”原则,村民过去或今后造林 (含种竹种果)林权归造林者所有,并不收林地使用费。自留山也无偿归农户使用,不收取林地使用费。

2.责任山。责任山可分为两类,一类属于集体造林的,其中未间伐的按每亩每年 1.5元标准收取林地租用费;已间伐的按每亩每年 1元收取林地租用费。另一类是天然林,又分为四种:第一 种是有通路且路程短,资源好,按每亩每年1.5元收取林地租用费;第二种是有通路且路程较长,资源较差的按每亩每年 1元收取林地租用费;第三种是没通路且资源也差的边远山,按每亩每年 0.5元收取林地租用费;第四种是从来都无法开发的特殊山场,待日后再做特殊处理。

3.已承包的现有采伐山场。承包者和山主在合同期内不再交林地租用费,合同期满再交林地租用费,价格待后重新确定。

4.1981年林权发证后有林权纠纷的山场,由村委会调解划定后再延包或招租,如有原山主不服要上诉的按上级政府或者法院断定后再延包或招租。

1.开展外业调查,搞好资源评估。捷文村林改工作组组织林权申请人、工作队员、村干部按片深入到山场进行全面调查,结合 “林业三定”林权图和 1981年汇编清册 ,填写林权发证外业登记表,注明座落、地名、林班、小班、林种、面积、造林年度、四至界线等变化情况。

2.内业整理。所有山林的四至、树种、林种均按实地调查填写,并逐户核实户主姓名,然后填写林权发证外业调查登记表。并根据林权证尺寸大小,按实地情况分户制作位置图,然后分集体林权、个人林权统计,填写林权登记台账。

3.公告。林权申请登记情况核实后,捷文村即在本村和毗邻村进行张榜公布,公告期为 30 天。公告内容包括登记对象、登记内容、公示时间。

4.签订合同、发证。捷文村村委会根据评估结果,通过 “村两委”会议 和村民代表大会,将山场林木协议转让给农民经营,并逐一签订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产权转让合同,依据合同在县林权登记中心办理林权证。

捷文村集体林地林木产权试点改革前后历经三个多月。根据 2001年 12月 15日拟定的 《武平县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小结》和捷文村 2002年 7月 12日拟定的 《改革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工作总结》资料分析:捷文村林地总面积33369亩,扣除自留山6600亩、插花山3642亩,捷文水库征用 185亩,其余22942亩集体林地全部实现产权明晰到户,其中 1995年转让给外地老板2807亩,剩余的20 135亩,分成 313块,将其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产权转让给全村 164户村 民,双方签订了捷文村集体林地使用林权产权转让合同。村委会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收取 2002年林地使用费 (地租)16486元。

1.耕者有其山。捷文村共有 164 户村民,实施林改后,全村共发放林权证 164 本,每个农户都有 1本。全村所有农户都承包 山林,其中最多的达到 500多亩,少的也有几 十亩,户均承包集体山林 125亩。

2.育林护林积极性普遍提高,增加了林农收人。过去,集体贷款出钱造林,农民出力,不管成效,年年造林难成林;如今,自家出钱出力,自造自管,造一株管好一株,造一块成一片。多数农户主动对承包的山林进行抚育管理,对毛竹林进行全垦和施肥抚育,并开展植树造林和山地综合开发等。林权改革,确保了林农权益,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根据当地村民当时进行的测算,按平均 l5年后主伐林木,期间支付的成本只有林地使用费一项,如果按每亩每年收取 1元林地使用费计算,则共需支付成本1875元。届时按每亩出材 8m3、纯利润每立方米 100元计算,可获得收入超过 lO万元,全村每户仅林木收益年可增收6000元,这还不包括多种经营收入。

3.村财政收入增加。据捷文村党支部书记介绍,该村前几年的村财政收人中源自林业部分的是0.4万元,而集体林产权改革后每年仅林地使用费一项就达 1.6万余元,其中还不包括林木采伐收入分成。按照捷文村村委会和村民的约定,林改后凡是每户主伐自己所承包的林木,都必须按照 2元/n13的标准,向村集体另外缴交 “集体提留”。

4.森林资源得到保护、林区治安稳定。过去,由于林农没有林木所有权、林木处置权和收

益分配权,林业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集体山林分而不管,只砍不造,有的因林地界址、林木权属不明晰,林事纠纷时有发生。捷文村通过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实现了 “耕 者有其田”、“务林有其山”,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兴林

致富的广阔天地,而且林权纠纷、盗滥伐木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责任制也得到进一步落实,保护了林业生态资源,维护和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林难管、火难防、乱砍滥伐屡禁不止、山林火灾难以扑救的现象,是好些地方普遍存在的问题。林权改革后,山林落实到户,林产就是家产,林农都尽责尽力看管,偷砍滥伐林木歪风基本消失了,山林火灾也减少了。

集体林改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万安乡捷文村不但村干部工作主动,群众也踊跃参与,使改革试点得以顺利完成。捷文村林改的成功实施,与当地政府的认真组织有很大的关系。在捷文村村委会调查时,村里保留着本村的山场地图,各家各户所承包的林地四至都清晰地标明。这点是其他村在推行林改时很难效仿的。作为早期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村,捷文村在整个林改过程中有着严密的组织领导,这也是该村林改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的因素之一。

该村森林资源丰富,有山林26763亩,人均46.2亩,是万安乡人口最稀少、森林资源最丰富的村。[span]盛产野生灵芝、红菇、金线莲等[span]。林业改革2001年6月,武平县在捷文村进行集体山林“包林到户”的试点。当年的12月30日,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拿到了编号为0001号的中国第一本新林权证;次年,武平县在捷文村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周边厕所

公共厕所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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